保险代理公司经营思路和业务管理(5)
第五章 业务档案的管理
一、业务档案的管理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有效地利用;
2、档案管理根据档案的分类执行专门的管理办法;
3、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应同时并存,并应留有备份;
二、业务档案的内容及保管
1、建立详细的业务档案,记录投保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保险险种、保险费交付时间、佣金金额和收取时间、保险金或保险赔款的交付时间等信息。
2、妥善保管业务档案,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
三、业务档案的分类
1、按事由分类,一事一卷或数卷;
2、按机构立卷,各单位所属文件分别立卷;
3、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年度分类。
四、业务档案的借阅和复制
1、借阅档案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要在借阅登记时说明;
2、借阅一般业务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3、凡属保密业务档案借阅、摘录和复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保密档案只能在公司内借阅、摘录和复制,不得带出公司。
五、业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业务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保密档案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 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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