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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新实施的地方法律法规内容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七月一大波新政策要发布,看看有哪些新实施的新政策法律可以值得关注的。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有哪些全国各地地方的法律法规可以注意的问题。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7月1日新实施的地方法律法规,希望你们喜欢!

  各地地方法律法规政策

  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实施

  由京津冀共同组织制定的《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三地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编号不一的现状将被改变,11条京津冀衔接高速公路将重新命名,在编号上统一以“S”打头。该规则提出,不同起讫点高速公路路线简称不应重复或出现歧义。一旦有重复和歧义,则采用起讫点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上海:小餐饮实施备案纳管

  上海市政府日前制定发布《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为备案详列“正负清单”,设立退出机制。原则上,备案不超过3年,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上海21个试点街镇已对193家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备案。

  广东:首部关于供用电法规将正式实施

  广东省首部地方电力法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南方电网广东公司表示,条例厘清了供电企业、用户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对旧城新建电网设施缺地、政府要求供电企业“配合”停电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这些“顽疾”解决。条例对供电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江苏:将实施全国首部民航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国内首部全面规范和促进地方民航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航空在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该《条例》依据上位法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新规定和细化性条款,并在通用航空、产业促进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的突破与创新,为规范江苏省民航管理制度、促进全省民航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连云港:将全面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调整

  连云港市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总面积为市区建成区面积的2.3倍,7月12日起全面实施。据了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将促进我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上海:崇明生态岛建设有规范

  上海《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7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重点突出崇明生态岛建设的优化生态功能空间布局。对岛上常住人口总量、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高度等作了规定。

  江西:全省汽车客运试行实名制

  江西省自7月1日起对道路长途客运实施实名制管理。全省所有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内经营的省际、市际班线(不含毗邻县间班线)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乘车。

  新疆:自治区内可跨院立案

  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6月底正式开通,全疆统一法院立案标准。这意味着,在自治区内,当事人不再受地域、管辖限制,可就近起诉、立案,实现“家门口打异地官司”,杜绝个别法院人为设置立案障碍。

  全国性法律法规政策

  2017下半年全年减负将达万亿规模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据专家预计,减负红利下半年会密集释放。包括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将推至全国、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等多项减税降费新政将从7月1日起实施,全年减负预计可达万亿规模。

  汽车销售新规: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

  7月1日起,由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将取代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其中,对于汽车销售加价、提供三包凭证、明示配件来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作为汽车消费者,这些新的变化也将保护自身权益,让汽车消费变得更加安心。

  在即将实施的新《办法》中,第十条明确说明:“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中医药法:为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该部法律共设九章63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也是中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让投资者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作为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实施新的《办法》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办法》发布以来,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主动作为,在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学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办法》实施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加强残疾人医疗护理保障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于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有残疾人总数约为8500万,近年来,我国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言仍总体滞后,在全社会对残疾预防重视程度、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支持与宣传力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此次制定《条例》,就是为了从制度层面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例》共6章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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