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海关税收新政策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6月1日海关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6月1日海关新政策
据劳动报,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 2016 年第 14 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 " 自用合理数量 " 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 自用 "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 " 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 " 人肉代购 " 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
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 200 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 400 支(两条)。
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 20 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 3 套以下。
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此次5 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们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 3 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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