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规章制度(4)
十三 备课、听课制度
一、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二、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三、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四、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等,每月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
五、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课件、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六、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不带班教师每天上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
七、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八、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九、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15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听课3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十四 工作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十五 家长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⒈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员之一。
⒉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⒊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⒈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家访,以后每学年普访一次,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⒉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在幼儿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填写好幼儿成长记录册。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⒊每月开展一次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⒋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⒈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会。
⒉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⒊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⒋每学期开展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
⒌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