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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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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碧华是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我辈学习之楷模。本文是学习邹碧华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一:

  邹碧华这个名字是这么的陌生而又熟悉。陌生的是我与他并不相识也没有人生中的交集,而熟悉是他与我原是本家,又都从事着同样的职业。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人民法院报上。接下来的日子里,各种报纸大篇幅关于他的报道,但我仍旧对他的故事一知半解,一直到前几天,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议上,我才对他的整个故事有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了解。

  观看他的视频会议后,我回到家以后久久不能入睡,辗转反思、夜不能寐、思前想后,心情更是跌宕起伏,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对他的逝世只是觉得悲伤、惋惜,我却通过他的故事受到了启发和鼓舞,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这样活下去了。

  往日的自己对待工作纪律散漫,对待生活无知任性,对待学习粗心大意。奥斯托夫斯基曾经说过:“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邹碧华是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我辈学习之楷模。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在司法改革中,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的事迹我会铭记,他的品格我会学习,他的精神我将传承。从今日起,我将一改往日纪律散漫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踏踏实实地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像“邹碧华”一样的好法官。

  生子当如孙仲谋,法官应如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二:

  他是一名学者型的法官,二十余年精于法律,优秀已经成了他的一种内生品质;他是一名法院的管理者,知识渊博,把推动司法进步作为自己的追求;他是一名乐观主义者,他认为,每个人都是历史,中国司法的进步有赖于每个人的参与。他就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

  成就感,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

  他从大学毕业就一直活跃于审判台,处理了无数的难案、要案。对于法官这一职业,他勤勤恳恳,用自己的热情与真情感动着当事人,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然而,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却并不是邹碧华儿时的梦想,高考时填报志愿的意外开启了他与法律的不解之缘。据邹碧华回忆,当时填报志愿的时候,不是按系来报的,而是按照专业填报,那时的他对经济比较感兴趣,便填报了北大的世界经济,而世界经济的边上写了个经济法,邹碧华当时误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的方法,以为经济法和世界经济是一类的。直到拿到通知书,上面写着“北京大学法律系”,他才知道自己选择了法律。就是这样,邹碧华阴差阳错地进入了法律界,中国的司法界也在无意中网罗了一名学者型的法官。进入法律系后,爱好阅读的他大量阅读法律书籍,书中许多疑难、有意思的案例吸引了他的眼球,使他开始对法官职业有了向往。

  但理想国度的美好画面,在活脱脱的现实面前却不堪一击。然而,智者之智不在于对现实的抱怨,而在于从现状中挖掘自己能够实现价值的地方,也正是在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才能推动现实的进步。大学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了上海市高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工作以后,邹碧华对法官职业有了一些了解,并且认识到这项职业与我们印象中的法官状态有着很大的差距。平常我们都只是通过影视作品来了解法官与律师的工作状态,殊不知期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刚开始工作的时候,邹碧华到基层法院实习了一年(在虹口区法院当书记员)。那时候的开庭就是一个办公室里来两帮人,各坐一边,书记员在写字台边记录,法官就在写字台对面(也就是当时法官的办公桌),就这样坐成一圈。“这就是我最初接触到的法官,很不像法官。”然而,略显无奈的过往,也掩饰不了他现今对这份职业的挚爱与迷恋。

  也许对于法官来说,这些形式的东西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办案过程中体会到的成就感。如果法官把案子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的话,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让邹碧华在其中找到了一些成就感。“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地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也正是由于对这种成就感的向往,在许多法官因为工作量大、工资不高而纷纷转行之际,邹碧华始终坚持着自己对法官职业的追求。

  有一次,一位深圳的老律师到上海来开庭,那时候高院的法庭已经很正规了,一中院的大楼也已经造好,有些高级法院的案件放在一中院开,法官的工作也已经很有压力。当时那个老律师在法庭上要找一份证据材料,由于先前整理得不是很清楚,翻来翻去翻不到,急得满头大汗。邹碧华对他说,“××律师,请你坐下来,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你,你不用着急。”结果,老律师坐下来不到一分钟就把材料找到了,如释重负。开完庭后,老律师在其他人签笔录的间隙,对邹碧华说:“我在全国各地开了很多庭,在上海第一次感受到法官这么好!”就是这样一个细微的细节,给了当事人很特殊的感觉,让他们感受到了一种人文的关怀。而这种细微的东西需要在从事这份职业的过程中,去一点一点体会。“这也是法官职业里最有价值的东西。能够体会到法官职业的价值,可能是我比较幸运的地方。”而这种幸运的感受无不体现着他感情的细腻、真挚。

  正如丹尼尔·戈尔曼在《情商》一书中写道:“自我激励是影响人生成就的一大原因。”成就感也许就是最初激励邹碧华不断奋进的力量。从事法官工作二十余年,邹碧华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勤于思考,思考让他拥有了健康而强大的内心。法官不能仅仅是“办案机器”,在办案时必须用心积累。面对复杂案情,邹碧华总能保持清醒,理性思考。在研讨案件时,邹碧华绝不迷信权威,对于专家观点的态度是:“我们关注的不该是专家说过些什么,而是专家所持观点的理由是什么。”他勤于笔耕,把实践和思考凝于笔端,二十多年来持续不断地丰富着自己的研究成果。他勤于学习,他常讲:“对法官来说,积累是一种过程,而多看书才能培育理论素养。”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具有了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通过多年的积累、研究与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他归纳出了要件审判九步法。2011年,他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这些成果,无不凝结着邹碧华的智慧之光。

  优秀,是一种品质

  也许最初,邹碧华对于法官职业的热爱是源于成就感的激励,但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二十余年,绝不仅仅是自我激励那么简单。随着时间的推移,优秀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一种内生的品质。

  “你想把一件事情做好的首要前提是你想要把这件事情做好。同样你想成为一个好法官的前提是你想要成为一名好的法官。”但我们眼中当之无愧的优秀法官,却对于“优秀法官”这一称呼非常谦虚,“我不觉得自己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只是想要做一名自己所追求的法官,并愿意把它做好。”既然做了选择,就不会畏惧风雨兼程。自从事法官职业以来,邹碧华始终坚持着作为法官的职责,丝毫不敢懈怠。“从事一份职业之后,你一定要去热爱它,如果你自己觉得这份职业是没有意思的,或者说,你觉得实在是没有办法要养家糊口必须得做,你是不情愿的,那么你无论如何都做不好。”法官的责任异常之重,不仅要协调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还要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如果单单把法官职业看作是生存工具,在面对当事人时就会极度烦躁,觉得这个人怎么那么啰嗦,那个人又如何如何,内心很难平静,会产生一种抵触感。

  但若真的想要做一名好法官时候,就会觉得法官所要面对的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律师以及问题,都是这个职业所要承载的,就会想办法把这些该承载的东西处理好,接着冷静地去研究、分析这个案件及其法律问题。所以,只有在内心重视法官这一职业,才会想方设法去琢磨思考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很多时候,当事人是带着负面情绪的。比如说,有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庭上最激烈的就是,你敢判我离婚,我就把手指头砍下来,而另一方就说,你敢判不离,我马上就跳楼。这时法官就面临着双方情绪极度激烈的冲突状态,这也是职业里所要承受的。其实很多这种矛盾激化的案件,都是在法官的说服中慢慢地也就调解了。”邹碧华充满自豪地说:“上海有很多法官在这方面的功夫是很厉害的。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在从事法官的过程中,慢慢培养成的一种法律以外的职业素养,包括怎么接待当事人、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等等。”“当你下定决心把职业变成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以后,就会想要用这个理想或追求来指引你,觉得这个是为理想付出的代价,你就会很耐心地去接待当事人,就不会觉得这是难以忍受的东西,因为这是你本来就应该承受的。”

  作为一个好的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也正是基于这种理解,邹碧华时刻要求自己多读书、多积累。无论是在讲座还是与人交流的过程之中,邹碧华都很乐意推荐几本好书,建议多多阅读。通过广泛的阅读,邹碧华在研究探索专业问题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着自身的人文素养,形成了宽阔的视野和独特的眼光。

  转变角色,从容应对

  从业二十余年,邹碧华从一名普通的法官成长为法院的领导,遇到的境况各不相同,但他始终保持着一如既往的优秀。可能这就是他所说的,认真对待工作的心不能变。

  最初,作为一位法官时候,邹碧华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研究法律问题。他平时的工作就是围绕在案情和法律之间,所要做的即是彻底地研究案情,不断磨练自己运用法律的知识技能,并在实践法律的同时积极地撰写与实务相关的文章。除此以外的事情就很少关注。这时的心态可说是一名追求司法严谨的学者型法官。

  之后,在上海市高级法院做庭长时又是另一种心态。作为庭长,首先需要具备的是丰厚的法律知识技能,在对案件的判定上需要有坚实的法律功底作依据。其次,身处高院还应当考虑许多外来的情况,因为其他区县有很多的疑难案件报送到高院进行审核,作为高院的庭长,邹碧华即是这些疑难案件的最后一关,必须要做出最后的决定,这给当时的邹碧华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认为,对一个疑难案件的定夺不仅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的影响、法律的伦理等等方面。由于自己的爱好即是如此,所以他在其中也找到了很多乐趣,像他自己讲述的那样:“我特别喜欢这样的生活,可以自己查阅大量的资料,大量的书籍,对一个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挖掘,直到最后找到解决的办法。期间,可以和很多专家就某一个问题进行探讨,可以触类旁通,研究很多东西,这让我收获颇多,在带领团队的过程中,也锻炼了很强的领导能力。”这时,他的心态可能一半是一个法律精髓的追随者,另一半则开始了全局性的思考。

  2008年,邹碧华调任为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这时的境遇又让他学习和理解到了很多不一样的问题。到了基层法院后,其职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基层法院的院长,关于法律专业技能方面的比重减少了很多,与以前相比大概只有10%-20%,而剩下更多的是关注法院的长远发展、制定发展措施等。作为一个基层法院的领导者,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要做的不只是单纯地去研究某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应该作为一个带头人,去带领整个团队进步。而人才的培养、资源的配置、人事关系的掌握、社会方面的沟通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正在这样的情况下,邹碧华始终保持着沉着的心态,从容应对。他开始学习心理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国家的宏观政策等等,开始着手从大局把握问题,对法院的宏观发展做进一步的设计,努力确保法院工作高效运行,确保核心的观念不能变,确保卓越的成绩让人民满意。在这个过程中,他对自己的定位也开始慢慢转型,开始进行知识结构的调整,开始从一个纯粹的法律研究者转变为一个以管理为主的领导者。

  从庭长时触类旁通的学习,到院长时带领法院取得卓越成绩,境遇随着时间不断变迁,而他始终保持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的心态。从最基础的法律问题的研究者到管理研究法律的工作者的领导,邹碧华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热爱,这也就是他所阐述的对工作的一份尊重。

  身兼数职的邹碧华对于时间的管理也颇有心得,他认为每个人都要掌握一些时间管理的基本技能。从时间分配来讲,要学会怎样巧妙地分配自己的时间。邹碧华平时既要处理法院的工作,又要带一定数量的硕士生、博士生,工作虽多,但是他可以巧妙分配自己有限的时间,将本职工作都做到最好。对于硕士生、博士生来说,导师已经不是单纯的知识教育,而更多的是思维的启迪,老师也没有必要每天监督学生,重要的还是一个引导过程。他说道:“由于我一边要带学生,一边要工作,就不能像其他老师那样有很多时间去教课,但是,我会让我的学生学会如何做自己的学习规划,所以我一开始就会让他们把学习计划制定好并交给我,我会督促他们看看是否完成计划。而且为了防止我临时有事出差,我会让学生提前一段时间交论文。这样也给自己留了一定的时间。”他总结道,时间管理的精髓在于平衡工作价值。

  此外,邹碧华不仅有着法律人的严谨,还有着艺术家的品位。他小时候曾跟着父亲学习美术,虽然后来由于太耗时间而放弃,但是对艺术的欣赏品位仍然保留了下来。所以当谈到业余爱好时,他认为不仅仅是音乐和电影,欣赏美术作品也可以放松精神、缓解压力。

  爱你所选,实现价值

  对于已经或即将离校的毕业生,邹碧华建议,“要喜欢自己做的事情,这样才能享受,才能找到成就感,这才是一种聪明的做法。我们常常需要静下心来去思考,正在做的事情能获得什么成就。或许这能够让一个情绪不稳定的人恢复平静,使其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又能维护公平与正义。也就是说,找到自己工作的价值或意义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些会带来快乐,带来幸福。”

  如今,法学成为一个热门专业,越来越多的非法本学生在考研时,选择法学专业。但是当他们在学习或者选择职业时,常常会因为自己的非法学专业背景感到自卑。邹碧华认为,完全不需要因为本科学的不是法律,就觉得自己比别人差一些。学习其实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当积累到一定的量,就一定会发生质变。本科学的是不是法律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有没有掌握一个好的方法,只要掌握了一个好的方法,只要不断去积累,就一定会成功。他建议,应该在研究生阶段好好钻研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说到这里,邹碧华谈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1999年读完博士回到高级法院的时候,被指派去管理公司法方面的案件。而他从本科到博士期间完全没有学过公司法,实际上这方面对他来说完全是陌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比别人差。他按照自己的方法,逐步去研究公司法方面的问题,每遇到一个就研究一次,这样日积月累,两年以后在公司法方面也就有了一定的积累,如今邹碧华所著书中有许多就是关于公司法方向的。

  在很多学生的观念里,职业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方向,体制内受到的约束比体制外更多一点,就也可能意味体制内可能就面临着人才流失问题。作为一名法院的管理者,邹碧华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需要担忧的问题。人各有志,假如一个人愿意报考公务员就说明他愿意接受这些约束。反过来说,其实在任何地方都是受到约束的,只是看我们承不承认它、接不接受它而已。首先,从内外比较来看,体制内的约束并不见得比体制外多。比如说,外企内部的约束也很多,虽然表面可能对上下班、作息时间没有约束或者没有约束那么紧,但是企业中的人际交往等基本规则,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逃避的,如果三两下就把人都给得罪光了,也难以生存下去。体制外对人的要求和体制内不同,可能哪天就突然让你卷铺盖走人了,看上去自由,但实际上并不自由。其次,在体制内,也训练我们工作上的品行,如果能在很多规矩的约束下,照样能把事情做成,实现我们的想法,虽然很难,但是做到的时候,会有价值感、成就感。最后,如果在这种约束的环境中都能够生存下去,而又不丧失自己的理想和激情,或者说能够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对一个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一旦做到了,就成为了一个胜利者。如果连这个都做到了,那么到任何地方都不会差。很多体制内的人运用在体制内所受到的训练,到体制外面去,照样可以做得如鱼得水。所以,我们思考问题时应该辩证地去分析,并不是有约束就一定不好,其实它反而可以让我们更有规范、有规则地去做事,因此体制内的约束也能给我们很多训练和帮助。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三:

  邹碧华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法官作为时代的引领者、法治的守护人,有责任以其行动来践行和诠释这个时代的核心精神。邹碧华就是这样的法官,他的精神与时代精神高度契合。通过学习邹碧华的事迹,我感到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向邹碧华法官学习。

  学习之一:邹碧华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已深深刻下了改革与法治的印记。公正是法治的根本,法官是公正的代表。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因为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独角兽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同时也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学习之二:邹碧华是杰出法官的代表。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背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们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

  学习之三:邹碧华是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人们对他曾经说过的两句话始终印象深刻,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人们为什么会记住这两句话?因为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

  社会各界自发以各种方式悼念、怀念、学习邹碧华,形成了“邹碧华现象”,说明社会各界对高素质法官、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对推动依法治国的强烈期盼。

  毫无疑问,时代需要更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他永远是支撑中国法官群体的脊梁,更是全国法官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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