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意识形态论文
意识形态是当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审美、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又是其中最具有问题性的论题之一。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文学意识形态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文学意识形态论文篇1
浅议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过程
摘 要: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在中国文论界占有重要地位,从80年代第一次出现在孔智光的文章中到钱中文发表大量文章提到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再到重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明确把文学界定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20世纪初又将“文学史一种审美意识形态”规定为文艺学的第一原理。这一文学审美形态的发展对我国文艺学的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审美意识形态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
审美意识形态是伊格尔顿接受了葛兰西的领导权的理论之后提出的最重要的美学理论。审美是一种情感性的想象活动,能够突破约定俗成的能指和所指关系,消除现实世界对人的各种理性压抑,使主体体验非功利的审美愉悦。“审美在神圣的时刻摆脱了目的论的可怕得控制,砸碎了把一切事物禁锢于其中的功能和因果支链,因此审美迅速地使客体摆脱了意志的牢固控制并使之带上庄严的色彩”,由于审美具有这样非功利的特征,在审美意识形态在被中国引进之后在80年代,一个刚经历过政治高压的时期,特别是文学急需要从政治的高压中解放出来,于是在80年代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开始发展。
文艺与政治的关系由来已久,早在远古的孔子就强调文学有政治教育的作用,到五四时期文艺更是承担了发帝反封建的重任,于是有了左翼这样的文学社团的诞生,有了鲁迅这样的通过文学来唤醒愚昧的国民的作家,再到“”时期的迫害作家的运动。文学与政治始终存在着无法割舍的关系,似乎文学总是在为政治服务,文艺丛属于政治束缚了文艺的发展。物极必反在文学经过十年“”之后,人们便开始要把文学从政治终解放出来。从1978年开始,在文艺界爆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关于文艺与政治关系问题的论争,这一论争带来了良好的效果,“文艺从属于政治”的命题被否定,“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一种文艺学观念开始酝酿。
一.“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酝酿
“审美意识形态”一词最早出现在1982年孔智光的文章中,他说“在我们看来,艺术的本质是审美意识形态,1983年周波在他得文章中也提出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和形象性的艺术特点”的字样。1982年钱中文提出了“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之所以是文学批评的客观标准。文学是通过语言的审美结构,创作主体的感受、体验而灌注了感情思想的鲜活的意识形式,即审美意识形态,评价文艺应该进行美学分析。他说“文学艺术固然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我认为这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艺术不仅是认识,而且也表现人们的感情、思想,审美的本性才是文学的根本特性,缺乏这种审美的本性,也就不足以言文学艺术,看来文学艺术是双重的”。1986年他又指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艺术形态,其重要的特性就在于它的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重申文艺本质具有双重性质。1987年他又在《论文学的系统性特征中》详细的阐述了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系统,其系统本质就是“文学史审美意识形态”。他对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作了如下阐释:
以感情为中心,但它是感情和思想认识的结合;它是一种自由想象的虚构,但又具有特殊形态的多样的真实性;它是有目的,但又是有不以实利为目的的目的性;它具有社会性,但又是一种具有广泛的全人类的审美意识形态。
1988年钱中文又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审美意识形态加以阐述。他认为在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中,人类有了语言进而产生了能够传情达意的文字,并通过文字来记录人们的思想感情、传说故事,便产生了审美意识形态,即真正意义上得文学。文学是有审美的、又具有意识形态的。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充分考虑到文学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意识形态;同时又认为文学是人的情感评价,是个人的感性体验,是特殊的意识形态,因此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在多数学者那里达成了共识。
二.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深化
在““””结束后,学者们开始摆脱“文学为政治服务”的僵化口号,钱中文提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之后,这一对文学的重新认识很快得到以重庆炳、王元骧等一些学者的赞同,他们从各个角度对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做出了论证,逐渐增强了“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厚度,使这一理论成为90年代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学观点。
1984年重庆炳在其主编的《文学概论》中明确将“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1992年重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明确将“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作为文学的本质界定,表述是“文学是话语蕴藉的审美意识形态”。这套教材发行广,使“审美意识形态”更加深入人心,使这一理论成为文学本质阐述的权威理论。此时文学审美意识形态也招致了很多的批评,鉴于此重庆炳在2000年发表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文艺学的第一原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论证,第一:“审美意识形态理论”范畴的整一性和独特性;第二:“审美意识形态”如何接示文学诸方面的特征,包括文学客体、文学主体和文学功能三方面,认为审美意识形态所把握的是人的整体生活的联系,是诗意的联系,需要主体的独特的特征和情感的投入,它区别于一般意识形态的真、善、美的排列顺序,把美放在第一位,强调审美功能的关键是“认识社会和接受教导”的前提。这是他对自己理论观点的重申,同时也是对“审美意识形态”原理的深入阐述。2004年重庆炳进一步对“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认为“审美意识形态”不是简单的“审美”和“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有机的理论体系。“审美意识形态”具有独立性的同时也具有巨大的溶解性,一切“政治的、道德的、教育的、宗教的、历史的甚至科学的内容都可以溶解在审美意识形态中。
王元骧则进一步对“审美意识形态”作了具体深入的解说。1988年他在《艺术的认识性的审美性》一文中论证了审美反应说的各个层面,从对象、目的、和形式三方面对一般认识和审美反映加以区别,完整而深刻的深化了对审美反映的认识。2007年王元骧在《文学原理》进行教材修订时,进一步使认识论和实践论统一的观点在全书得到充分的体现,认为艺术家的想象不仅是认识生活的结晶,而且也是他得理想、愿望的实现。在文学的功能里他主张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文学的认识、教育、娱乐功能是通过审美而由认识过渡到实践。文学的功能也就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具体体现。
三.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未来
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在90年代成为理论权威的同时也迎来了以董学文和周忠厚为代表的学者们的反对。首先,他们认为不能把文学的本质规定为意识形态,董学文指出“意识形态是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总体性概念”,用一个总体性的范畴来给总体的一个构成下定义的做法,那就要慎重了。其次又指出不能用“审美”覆盖文学的所有本质,董学文和王建辉认为文学本质是一个系统,“审美”只是其中的本质之一。第三,将“审美”和“意识”结合在一起是一种简单拼凑。董学文认为“审美意识形态”是一个偏正结构词组,在历史中审美意识形态论者强调的是前者,这样就漏掉了文学的其他组成;另一方面,在“审美意识形态”中无论是用“审美”统领“意识形态”,还是用“意识形态”统领“审美”都会出现问题。前一种会使意识形态空乏,后一种会使“意识形态”挤压审美。
在目前的“审美意识形态”论争中,我们既要高度肯定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意义和历史作用,又要客观分析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和历史的合理限度,在两方的论争中我们要切实提出发展文学审美形态的建设性意见。
新时期以来审美意识形态具有开创性并取得了巨大实效,使文学从政治的枷锁中解救出来,出现了新局面,纯文学、大众文化呈现出鲜活、蓬勃的活力,同时也存在着商业的运做使文学失去精神建构能力和对现实文化批判能力的问题。在未来“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中我们要反思、清理,在肯定“审美意识形态”的历史作用的同时要看到这个理论的不完善之处,通过当前的论争来探讨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寻找理想的出路,让文学真正成为审美的能够陶冶人类性情的文学,从而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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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栗世来.走向日常生活的审美意识形态.吉首大学学报,2011,第32卷第4期.
[3] 王天保.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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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朱寿兴.美学与整个审美意识形态:性质及其价值.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第39卷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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