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的小论文(2)
关于经济法的小论文
关于经济法的小论文篇2
浅谈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总体而言,农民仍然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对农民权益的法律保护工作势在必行。要发挥相应规章制度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将“三农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的解决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基于利益的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
经济权益是农民权益与经济法的基点。经济权益是农民的基本权益,是农民享受其他权益的基础。人类生活需要通过各种经济活动来实现。生产农产品是农民的基本经济活动,是人类生存的根本。农民是社会发展的助推剂,社会的发展需要农民的推动,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否则农业就会止步不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农民权益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当下,社会利益的不协调现象日益突出,农民的利益问题难以得到解决,需要国家给予特殊保护,经济法在协调利益范围等方面具有天生的优势。法律是用来调整利益关系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物,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协调,最大限度的追求社会利益,从外部协调和内部整治两个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产生矛盾时,经济法优先考虑集体利益,维护好社会的经济秩序,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二、基于利益机制的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
农民权益是农民作为社会主体存在的条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人类社会其他主体存在的前提条件。
人类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并且受到经济利益的驱逐。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人的活动三者相结合,共同推动经济的发展。在建立相关的利益机制时,有必要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无论是分配方式还是经济体制,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所以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和谐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法规定了人们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用于调整农民的经济利益,推动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的和谐。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权利对人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义务对人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强制作用,两者联系起来,共同发挥对经济利益的调整作用。
经济法在保护农民权益的过程中的作用受到相关法律机制所确定的利益机制的影响。利益机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决定农民权益保护程度的关键。要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法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约束人们的行为,树立起正确的利益观念,保证良好和谐的经济秩序。
所有的人不可能获得完全一样的权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的发展程度都直接影响着人们利益获取的多少,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利益的获得是有很大差距的,这也就产生了矛盾冲突,所以发展生产力势在必行,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农民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是农民利益代表的缺乏。在社会主义市场中,想要切实保障每个农民的利益是困难的,农民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利益机制一旦建立,其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也随之建立,通过健全利益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要建立起利益协调和保障机制。要切实关注群众的利益,要通过经济法对利益进行合理配置,对各个层面的利益给予全面考虑,对城乡矛盾进行调解,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三、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对策
(一)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享有的权益内容
正是由于农民在土地使用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权利,因此在土地使用过程中不受到应有的保护。因此,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工作迫在眉睫。要尽力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明确土地的所属权。
(二)确定公共利益的界限
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的界限应有明确的规定。因为人们对公共利益的概念没有明确的认知,不能对公共利益进行准确的判断。但是法律可以用它特有的强制力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从而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调整土地征用中的补偿依据,改善土地征用的程序
应当以市场的标准对农民的征地进行补偿,采用合理的标准保证农民的正常生活。要切实实施惠民政策,确保农民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和知情权。要改善土地征用的程序,让农民参与其中。农民可以选派自己信任的代表与政府进行沟通交流,为实现自身的切身利益而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四)构建完善的司法体系
要在法律上对农民的基本权益实施保护,确保农民有法可依。对当地人民政府决定不服的可以由上级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仍然得不到解决的,可以借助人民法院的力量,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对农民的权益实行保护。
四、小结
在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指导下,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准则,落实为民服务的宗旨。在经济法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民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完善利益保障机制,切实保证每项经济活动都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社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