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辩论的基本技巧(2)
政策性辩论的基本技巧
兼顾对手和裁判反应:
由于质询时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接下来的质询问题,因此,质询者通常只会注视答辩者,而忽略裁判及观众,这多少都会影响到了辩士得分数,何况,辩士若没有注意裁判,将无法修正质询方向来赢得裁判的认同。
避免无关紧要的攻击行动:
质询时间不宜浪费在旁枝末节上,所以辩士不但要控制时间,更要避免一些无关紧要的攻击。
(三)、答辩
1、慎选合宜的答辩词句
质询者在质询阶段里会有绝对的控制权,因此辩士的答辩内容只要稍有差错,就会得到无情的攻击,况答辩非对方要求发言时,抢答对方也可以阻止你,辩士一但讲错话,就会有难以挽回的后果,至于答辩的先后,有时也要特别注意。
2、避免不必要的抗拒性防御
许多辩士本身缺乏自信心,在面对质询时,往往无论问题如何,都会极力亢拒,这只会引起大家得反感,如果常用这方式来应付对方,很可能会掉入对方的陷阱。
3、谨慎抢答,切忌过度滥用
基本上,答辩者未应对方要求不得回答,但比赛有时仍要抢答,事实上,善用抢答技巧,也是赢比赛的关键。
抢答时应注意下原则
l 选则最重要的地方
l 挑选对手换气或停顿的时后
l 避免和质询者声音重迭
l 先以简短的关键词语强答,迫使对手以此询问,那时就可以名正言顺回答
l 若质询者制止,应尊重对方的质询权
l 抢答时更须注意风度和仪态
(四)、结辩
1、归纳论证法
(1)意义:
根据观察到的实例求出普遍可适用的结论。此方法就是由特定的事实推知普遍的原理。
(2)种类:
a、完全归纳法:结论没有超出实例之外,而且结论都是经过直接实验所得。(如列举每一例)
b、不完全归纳法:结论包括的范围,超过观察的实体,也就是根据部份已知的事实来推断整体的概括。(如美国、荷兰等国无死刑便得世界先进国家都无死刑的结论)
(3)归纳论证法的必要条件
a、完全归纳:举例都必为真,结论不得超过实例。
b、不完全规纳法:除了每个实例必须为真外,尚须满足下列条件
l 实例必充实
l 实例客观,非特定挑选
l 做成结论必须目前找不出例外
l 结论要合情合理。
l 所举例证必须属于该类事物共同主要的性质
(4)归纳论证可能发生的错误
a.完全归纳法:所举的实例有误,或结论过夸张。
b.不完全归纳:
l 实例不够正确
l 实例不够充足,数量上不达统计意义
l 实例有特别挑选不客观
l 可轻易举出其它驳斥该论者
l 结论有悖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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