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代理合同标准格式(3)
时间:
翠梅833由 分享
第四条 市场开发与销售支持
4.1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每拓展一个终端销售网点,甲方即可提供一个产品专业经销授权牌;
4.2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每拓展一个终端销售网点,同时在其销售网点内摆放,并详细填写《销售终端网点信息资料表》(包括店名、店址、电话、相关图片等),送返甲方核实;
4.3 乙方拓展终端网点数量超出本合同双方约定终端网点数量时,每多开设一个终端网点,甲方向乙方给予的支持为
4.4 对各节假日促销活动,甲方将提供全套促销策划方案、宣传资料、活动赠品等相关支持;
4.5 甲方将给予乙方宣传彩页、产品培训材料、POP海报、易拉宝、三折页、X展架等作为经销商宣传支持;
4.6 甲方将在全国性的媒体适量地投放宣传性广告来促动乙方地区的销售;
第五条 供货及相关细则
5.1 合同内产品的供货价:见附件(一);
5.2 市场零售价:乙方在其开设的终端网点销售产品的零售价须执行甲方设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如有特殊网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90%;
5.3 乙方给予终端网点的供货价格不应低于甲方设定的统一零售价的70%;
5.4 订货管理:乙方需货前十天将《需货单》发至甲方,经甲方认定后,在三日内将确定发货日期的《需货单》的回执联发至乙方,乙方在收到回执三日内将总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并将汇出凭证发给甲方,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任何一方延期执行合同,每延期一天罚责任方该单合同总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