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3)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篇三】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住房保障一直是代表、委员商讨议论的热门话题,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语气非常坚决,足见中央政府的决心。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无疑是现实条件下的正确选择,是普通百姓的福音,也是各级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召开与住房保障紧密相关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住房公积金工作,显得更有意义。希望管委会各位委员及从事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负责任、讲大局,抓住良机,认真履职,共同谋划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未来,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住房保障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更多更好的作用。关于具体工作,元昌主任将作全面安排,请各位委员认真审议,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肯定20**年工作成绩
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无论是业务发展、规范管理、还是自身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业务总量再上新台阶。全市公积金归集总额达17.6亿元,余额达到近10亿元,较上年增长32%;当年向3.2万户干部职工发放贷款11.8亿元,贷款余额6.3亿元,较上年增长50%,个贷率达到64%。特别是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新进展,新增40个单位1300多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二是贷款政策有了新突破。放贷政策走向积极,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还款期限延长。全市公积金通贷工作取得新进展,职工异地购房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更多的沉淀资金用于支持职工买房,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三是为廉租房建设做出了新贡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克服诸多困难,累计投入330万元,当年筹资158万元,用于支持廉租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四是服务质量有了新提高。积极推行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了任务落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正在发生改变,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进一步优化,社会反响日益良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公积金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省上多次给予了通报批评,相关县区政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环节多、流程长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管理中心与银行、房管局等部门的衔接还不够好,手续还是显得繁杂,干部职工还是感到不方便,公积金使用的潜力还亟待我们通过完善管理、优化服务来挖掘。三是专项治理检查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纠正。全市还有157万元违规资金没有清收,部分县区欠缴和挤占挪用公积金问题没有纠正。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作用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当前,国家经济形势正处在回暖复苏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信贷规模压缩,新上项目控制更严,基础建设有保有压,增加了上项目扩投资的难度。为了更好地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促发展,国家已经要求一些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市场。用温家宝的话说,就是要坚决遏制一些城市房价增长过快的问题,继续大规模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两个三百万”政策,即要在城市改造棚户区房和建设廉租房300万套、农村实施危房改造300万套,危房改造面进一步扩大。在住房保障倍受社会关注、各级如此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地先后出台若干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一词,在新闻报道和网络上,曝光率和点击率直线上升,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一股新兴的金融力量。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保增长、扩内需,还可以平抑地价、房价,改善民生。中央提出提高和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省上明确提出把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向上推,由低收入向中收入推,以及要增加职工的财产性收入。有些地方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在建经济适用房,重庆、大连等大城市推行郊区农民用宅基地换楼房,住房保障成为各级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50万平米,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政策,确定方案,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一定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领会中、省“两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思考,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全体干部职工理所当然地要在关注民生、解决安居乐业过程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大显身手、大有作为。[NextPage]
(二)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常规工作:一是强调归集、扩面、提标,二是强调资金安全,三是积极发挥资金的效益。尽管支持职工购房的贷款没有买国债效益好,但公积金的天然属性是解决职工住房贷款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一个平台,应把资金尽量的投放到为职工解决住房贷款上来。要更多地算社会帐,只要有市场,就应该尽量放贷。尽管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全省一直在前列,但与有些城市比,例如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由此可见我们在利用上还有很大潜力,今年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调整,要在确保公积金归集余额突破12亿元的基础上,个贷力争突破10亿元,增值收益要突破2000万元。为实现这个目标:
一是在归集上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县区的归集基数和标准不一致。市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要根据各县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覆盖情况和缴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和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详细摸底,分析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效益状况不佳、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先进门、后调整”的思路,根据缴存单位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存比例和交存方式。逐步达到统一基数,统一标准,增加住房公积金归集。
二是尽最大可能向职工提供住房贷款支持。执行《条例》是必然要求,但各地有各地实际,办法应该更灵活。要把国家政策与安康的实际结合起来、与我们的服务对象结合起来,拓展贷款范围,积极发展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和房屋装修贷款。市场房价和职工的工资都在不断上涨,公积金贷款也要相应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限,满足职工买房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刚参加工作,收入较低,购房贷款需求量大的年轻职工,要敢于通过降低自筹资金比率、提高贷款限额、延长还款时限等优惠政策,支持他们解决住房困难。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只要贷款对象准确,贷款政策可按积极、放宽的原则,再灵活一些,再细化一些,使广大职工买得起房、住得进房。
三要把闲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要提高对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市公积金中心累计在廉租房建设方面投入300多万元,但有的县区在这方面还没有资金投入。《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在满足管理费前提下,首当支持的是廉租房建设。今年,十县区在廉租房建设资金投入上不能有空白,都要从公积金收益中尽力支持廉租房建设。
其次要积极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今年,全市将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这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的良好机遇。去年,住房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参与廉租房建设,也可参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例》限制公积金的投向,但没有限制流向,所以一些地方采取发行特种住房公积金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县区一定要勇于解放思想,根据国家政策,借鉴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制定具体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要优质服务,提高办贷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的窗口很多,中心有贷前审查,房管部门有评估、担保,司法部门有公证,银行有审核、放贷。一个窗口卡住,就会影响整个办贷效率。因此,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办贷流程,着力加强与相关窗口单位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尽量把贷款审批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要清理贷款各环节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委托关系,积极推行组合贷款,装修贷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按揭贷款协议,满足职工的不同贷款需求。对单位集体办贷的可以实行上门办理,特事特办,尽力为职工提供便利。
三、科学管理,带好队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直接服务于广大职工的窗口,随着服务领域的拓宽,资金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一要树立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是上帝、是我们衣食父母的理念。公积金管理如果按企业来管理,今天在座的管委会成员,相当于董事会的成员,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管理者、经营者,中心的员工只是这个企业的工作人员,主任是总经理,我们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员相当于股东,同时也是服务对象。我们是拿广大干部职工的钱来理自己的财。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一定要认识到,我们的职权是广大缴存职工授予的,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好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二要树立让所有服务对象都能满意的理念。广大缴存者既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更是我们的老板。我们每一名工作人员没有权利骄横、没有理由怠慢我们的股东,更不能推三阻四、拖拖拉拉办事;每一名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无止境的思想,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各个层面,坚决杜绝工作拖拉、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不思进取等现象。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服务对象在归集、提取、贷款的各个环节都能受到礼遇、感到满意。
三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是政府的窗口,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希望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一步依靠有效的制度加强管理,依靠科学的管理创造效益。要增进团结,提高凝聚力。作为一个集体、一个团队,每一个成员必须围绕一个共同目标,相互支持,通力合作,追求集体的成功。故意找事、挑刺的人,不利于单位发展、不利于事业成功,必将被大家所不齿。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将目标责任体系细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身上,形成权责一致的运转机制。积极推行激励工作机制,实行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住房公积金,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地位和作用将愈加重要和突出。希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使公积金制度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安康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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