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在汕头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全省第十九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省森林公安工作,分析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森林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刚才,xx局长作了很好的报告,我完全同意。省公安厅张永强副厅长还要作重要的讲话,希同志们回去后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是广东林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面对“非典”疫情突然袭击,全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国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推动广东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省义务植树、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和创建林业生态县三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森林资源、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议案实施四项任务取得新成效,重点工程、政策法规、科技兴林、产业发展、森林公园建设五个方面取得新进展,机关内部建设和省直国有林场改革有新举措。全国造林实绩综合考核、征占用林地检查、森林防火、种苗工作等受到国家林业局表扬,我省林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林业建设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特别是全省林业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聚了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辛劳汗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于职守,克服困难,兢兢业业,努力拼搏,为我省的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是坚持“严打”不动摇。近年来,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森林公安机关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南方二号行动”、“南方三号行动”、“猎鹰行动”、“破案攻坚战”、“春雷行动”、“绿剑行动”、“候鸟行动”,以及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在林区开展了“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重特大案件的发生。20xx年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厅的组织指挥协调及有关兄弟省的支持下,成功地侦破了涉及全国七个省(市)的“11.21”专案,从重从快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收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效果。
二是主动防治“非典”和“禽流感”。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和“禽流感”疫情,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总体部署,快速行动,集中力量,在全省毗邻外省十八个出入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严格控制疫情的传播,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市场、宾馆、酒店和野生动物集散地的清查力度。与此同时,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实行宣传、教育、打击相结合,加强对野生动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徒地域的保护,从严惩处了一批非法猎捕、宰杀、运输、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分子,逐步规范了野生动物市场的管理,公开摆卖、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在防治疫病中的出色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表扬。去年6月份,李容根副省长专程到省林业局看望和慰问省森林公安局民警,高度赞扬了民警舍小家、为大家、不怕艰苦、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
三是全力维护林区稳定。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实行严打与严防、严管相结合,加强了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做好“山情、林情、社情”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影响林区政治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化解和慎重调处山林纠纷。在工作中,切实抓好“案件协查、群防群治、情报信息、边界联防”四大网络建设,努力做到将警力向基层延伸,工作向群众延伸,管理向山上源头延伸,做到保有重点,防有目标,打有对象;切实抓好对群众信访举报的处理,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目前,一个以森林公安机关为主体,以林业治安队、护林队为骨干,以各种群众性护林组织为纽带,以护林员、信息员为基础的控制网络已初步建立,形成了打、防、控一体化管理体制,营造了安全防范新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对林区的防控能力。
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在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效,厅党组是满意的。实践证明,我省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林业事业,具有较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二、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
去年6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进一步明晰广东林业发展思路,拓宽广东林业发展路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对加强培育和保护我省的森林资源,建立起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生态屏障,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创环境新优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必须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林区治安环境,以适应我省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需要。为此,对以下三个方面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森林资源管护任务越来越繁重。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对新世纪林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xx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1.395亿亩,活立木蓄积量为3.50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7.3%,森林资源继续保持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生态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随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科技对林业支撑作用越来越大,林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随着我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的步伐加快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依法治林,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工作越来越艰巨,森林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
(二)林区治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从整体上看,我省林区治安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影响稳定的因素和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方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屡禁不止;乱捕滥猎、非法贩卖、运输、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的仍在隐蔽进行;乱征滥占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林业工作人员为牟取私利,还成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的保护伞,甚至参与违法活动;随着换发林权证工作的全面铺开,山林纠纷将会增加,调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三)森林公安机关自身建设未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我省森林公安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队伍也在艰苦磨炼中不断发展壮大,但自身方面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主要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执法为民意识和法制意识需要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在个别地方,公安经费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较低,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实践“三个代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和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把林业放在国民经济的全局中来认识,把林业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来谋划,把林业放在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中来运作,不失时机地根据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把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想与林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林业的要求与林业自身统筹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从完善政策、创新体制、优化环境、科学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林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森林公安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以及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的贯彻意见,认真落实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和省第十九次公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行严打与严防、严管相结合,积极开展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我省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队伍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为我省林业的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政治建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
胡锦涛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这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全面做好新时期的森林公安工作,必须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一主题。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队伍。一要坚持政治建警,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民警,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要坚持从严治长,切实加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选拔配备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对具备条件的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可实行高配,或进入本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要真正把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干事业,政治强、作风正,为民、务实、清廉,具有丰富森林公安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干部,选拔到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岗位上来,配强配好“一把手”。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对班子内闹不团结,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要果断采取组织手段进行调整。三要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森林公安民警工作环境艰苦、待遇较低,又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治安繁重的执法任务,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很容易出问题。在加强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约机制,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从严查处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要严把进人关,严格按条件考录民警,同时疏通出口,坚决清理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四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公安部首任和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三个必训”制度,努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岗位技能和文化修养。
(二)继续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快林业发展,深化林业改革,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增加森林资源和切实保护林地。我省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同时,林业具有“三分种七分管”、“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因此,我们必须把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严管林”,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稳定增长。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是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森林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根据林区治安情况,适时组织严打斗争和专项行动,及时调集警力,整治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位,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把严厉打击和强化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提高驾驭林区治安局面的能力。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文明法制的社会对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严格执法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宪法》和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工作,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把党和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更加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负责任、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甚至放纵违法犯罪等行为。要严格规范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办案审核制度和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抓好警务规范化建设,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整体素质。20xx年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警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20xx年起在全省全面铺开。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这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要逐步在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确保森林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地必须花大力气,下足功夫,把这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五)继续理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20xx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我省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问题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体制,规定了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二十多年来一直困扰全省森林公安机构的编制、经费等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目前,我省仍有2个市未完成理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工作,这两个市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加强与编办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研究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各市编办上报省编办,争取在6月底前将该项工作完成落实。
四、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
森林公安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是林业执法的重要力量, 20xx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关于理顺我省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问题意见的通知》,明确森林公安行政关系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因此,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要支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确保森林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允许随意插手、干预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要依法慎用警力,严禁动用森林公安民警参与、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向森林公安机关下达创收和罚没指标。对利用职权干扰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各级林业行政部门领导,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要确保森林公安机关高效运作。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条件、执法条件和装备设施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是理顺管理体制后经费有了基本保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林场在森林派出所理顺体制归属市、县森林公安分局管理后,将派出所原使用的办公用房和车辆收回,造成派出所无办公用房和车辆的现象又重新出现。二是经费不足的状况仍相当普遍和突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缺口依然较大。森林公安机关体制改革后,有的县森林公安分局除了民警工资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外,其他办公、办案经费仍然由各单位自行解决或从罚没款返还款中解决。三是森林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据了解,全省70个县森林公安分局,有三分之一还未配置电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要求从今年5月份起,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案件报表统一使用系统软件进行报送。如果目前这种状况不改变,是不可能完成好相关任务的。因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实实在在地帮助森林公安机关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争取各级财政在办公、办案经费问题上予以保障。 (三)要切实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努力帮助民警解决后顾之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坚决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逐步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生活福利待遇。要根据森林公安民警工作特点,建立森林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保险制度。要继续做好因公牺牲民警的抚恤工作,对有困难的家庭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帮助。要通过从优待警,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
同志们,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林业生态省、实现南粤秀美山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