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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局长工作会议讲话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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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理能力上看:

一是 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仍然“走在路上”,各级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仍然不够完整和稳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的特征。

二是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尚不完善。 食品药品全程信息追溯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农业源头污染治理难度大,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等监管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适应实际需要的监管保障能力尚待提高。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特别是基层监管机构普遍经费不足,人员数量少、专业素质不高,检验检测、检查核查、监测评价等专业技术支撑能力较弱,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落后,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物质基础依然薄弱。

四是社会化的监管格局尚不全面。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仍然没有完全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仍然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进一步拓展延伸。

三、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一)以深化改革为引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

一是全面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督促落实首要责任是确保食品安全。建立乡镇(街道)监管所,完善村(社区)监管网络。探索落实“党政同责”的有效途径、措施办法,着力推进基层“四有两责”落地,逐步形成靠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靠规范化检查履行责任、靠监督抽检排查风险、靠消费警示规避风险的监管工作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 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将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试点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划分事权等有效方法,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完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督查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好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用科学化的考评办法,倒推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用考核的硬指标,倒推食品安全工作的严落实,用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倒推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组织领导力度的提升。 当前,全国人大正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督检查,省局机关和各州市局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如实反映问题,如实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科学界定省、州市、县、乡四级监管事权,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创新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鼓励各地将乡镇(街道)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的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抓好2014 、2015 年确定的274 个乡镇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二)以编制规划为契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组织开展好“ 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发展加速期、攻坚爬坡期,中央、省委“ 十三五” 规划中提出的 “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规划部署,为我们谋划好、开展好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列入全省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推进监管事业跨越发展最有利的抓手。20xx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已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总体打算,目前省级规划基本架构已基本确立,“十大体系”建设框架正在精细化研议完善之中,各州市要参考省级规划,尽快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中、规划提交政府前都要及时征求省局的意见。同时,州市局要指导好县区规划编制工作,确保省市县三级规划有效衔接。

二是推进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建设 。 年内,要制定 出台《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及日常监管制度》、《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制度》、《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强食品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诚信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加快形成严格有效的覆盖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建立我省食品加工、流通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特别是食品安全终端销售的可追溯。

三是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大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昆明中心、 农 业部农业环境质量安全检测昆明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疾控中心、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 中心、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和基准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提升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推进州市、县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投入。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及标准体系建设。 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强化监督抽检工作各项部署,按照省局下发的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和“ 五统一” (统一计划编制、经费管理、检测标准、信息发布、监督考核)要求,组织开展全省传统食品、特色食品、边贸食品和应急供应食品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新成立的云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中心的作用,收集、汇总、分析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抽检、执法抽检等数据,形成食品安全分析报告,定期研判、评估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数据应用能力。要切实加强 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加强新标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拓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承担单位,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探索社会化力量参与机制,促进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启动一批传统、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完善标准体系,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发展。

(三)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在继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白酒等重点食品和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市场巡查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食盐、食品添加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联合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加强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清真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在民族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对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和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要联合农业部门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兽用抗菌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依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推进州(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专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工作,明确人员和工作经费,增强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力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前不久“3.15 ”曝光了网络订餐乱象,对网络订餐、网络经营食品等新兴业态,要加强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 联合公安、海关部门加大走私冻肉、利用餐厨和屠宰废弃物加工“地沟油”等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支持相关部门组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设备,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四)以创建活动为示范,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基本标准及目标要求,对今年列入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城市,要组织有关人员赴省外学习考察,积极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对20xx、20xx年22 个全省食品安全创建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积极评估创建效果,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县(市、区)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双创’工作。

三是探索在旅游景区、农庄· 庄园和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园区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五)以宣教引导为平台,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 以深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信心,让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诚信经营。

二是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培训。 要面向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举办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面向基层行政执法一线干部职工,组织开展好省局业务骨干巡回授课培训工作。要拓展培训渠道,依托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省食品安全研究院、省食品安全管理滇西学院、省食品安全研究院保山分院,对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是发挥协会(学会)作用。 充分发挥云南省食品安全协会等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服务、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对行业内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要充分发挥云南省食品质量与安全学会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监管部门要建立与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快原有协会新型化改造,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订、行业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

四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 充分发挥云南省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团队的作用,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成立云南省食品安全信息应用中心,发挥媒体信息资源优势。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搭建举报投诉平台,规范有奖举报程序,用好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作用,注重发挥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作用。

五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省局和各州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围绕总局、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关注需求,坚定信息公开的明确态度、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把握信息公开的角度,以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党委、政府的公信力、权威性为基本原则,坚持以客观事实、科学解读为基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事先评估、事后跟踪和总结反思,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成效。下一步各级要加大政务网改进改版的推进力度,栏目设置科学合理,简明扼要,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更容易理解、更方便接受、更愿意信任。重点加大抽检信息公布力度,要公开不合格原因、企业整改情况、问题产品处置情况和案件处罚结果。要充分运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有效公开方式,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四、聚精会神抓好药品监管

最近,药品方面热点问题较多,借此机会强调药品监管工作三个问题。

近几年来,经过 几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增加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骨干却存在流失、转岗等问题,药品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水平有所下降,食品安全监管牵扯了基层监管部门的大部分人员和主要精力,加之,近年来我省药品质量安全平稳,全国性的药品安全事件云南都没出大事,容易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麻痹大意。必须引起我们各级监管部门真正的重视,要集中精力、聚精会神摸清底数、找准风险点、堵塞漏洞、抓好防控,切实让药品监管重视起来、强化起来、严密起来。

(一)山东疫苗案查处工作

前不久,山东疫苗案国际关注、国内舆论持续“高烧”,国务院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总局毕井泉局长亲自部署查处工作,要求彻查、严办、补漏。4 月13 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总局切实加强药品、疫苗监管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山东疫苗案查处工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严密部署问题疫苗的核查和全省拉网式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了请示汇报和部门协同,查处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没有发现问题疫苗流入我省的线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高枕无忧,要把案件查处工作作为全面加强云南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警示和重要节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追根溯源,健全制度,强化执法,严肃问责,堵塞漏洞,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问题

20xx年2 月20 日,国家总局针对电子监管码连续发布两个公告,修订GSP 公开征求意见和《关于暂停执行2015 年1 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暂停了药品电子监管码有关工作。对于电子监管码的不同认识和争议,应该值得我们各级反思,在食品药品监管实践中,要强调企业是食品药品研发、生产和经营的主体,应当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也应当承担起建设产品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任何政策措施的制定都要考虑其经济性、有效性、公平性、合法性,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取得监管对象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三)一致性评价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作出部署,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xx年版)中20xx年10 月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制药工业粗放型发展的阶段已经过去,正本清源、回归其高科技产业本来面目的阶段已经到来。下一步,省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任务部署、时限要求和国家总局配套措施,及时研究部署一致性评价工作,各州市局要提前介入,及时通报相关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时限、要求,督促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五、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战略协议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2 月2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战略合作协议》, 提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现代化建设,力争用3—5 年时间,努力使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药品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三个明显”)的目标。为全面推进协议各项工作落实,实现云南食品药品“三个明显”目标,省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结合职能职责,提出了省局“一年迈大步,两年见成效,三年大跨越”的目标。20xx年为实现“一年迈大步”目标,省局党组将重点在10 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上下功夫;二是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功夫;三是在落实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协议》内容上下功夫;四是在“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上下功夫;五是在围绕中心、服务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六是在落实地方党政同责、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上下功夫;七是在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指导州市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八是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九是在强化内部管理,摸清家底上下功夫;十是在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奖惩机制上下功夫。培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食药监队伍。

(二) 强化助推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20xx年4 月12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云南省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并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纪恒书记强调,要扭住关键,集中力量培育壮大八大产业,即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八大产业。和我们有直接关系的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其他六大产业皆有交集。贯彻落实产业大会精神,食药监系统要做好“10 件事”,即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建设优质中药材基地、加快培育中药饮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成药、加快发展天然健康产品与植物提取物、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完善市场体系、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当前重点推进《云南省“ 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 行动计划》、《提升服务能力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意见》等重要文件落实,以实干作风,着力助推食品医药 产业 形成开放型、创新型、特色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促全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有大作为、有大增长、有大成效。

(三)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认真落实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贯彻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部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 关键少数” 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讲政治、讲规矩、讲看齐,高度重视,切实强化“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组织领导,突出正面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系统党员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系统实际,要按照“‘五颗心、五结合’做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五颗心”,即信仰坚定有忠心、严守规矩有恒心、亲民爱民有真心、履职尽责有决心、食药安全有信心,“五结合”,即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批示、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紧密结合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紧密结合扶贫攻坚“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按照重党建、严监管、促规范、保安全、谋发展“15 字”基本工作思路和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责任落实网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安全治理社会化“五化”监管工作措施,围绕省局党组今年的10 大重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业务强、工作实、作风好的高素质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为实现“三个明显”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同志们,当前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重大战略机遇、改革发展重要节点,新起点上努力实现大跨越,没有蓄力就无从发力,不组织决战就不会有决胜,对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每一项食品药品安全决策部署、重点任务,各级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要始终保持决战的坚定信心、主动态势、责任担当、法治精神、拼命劲头,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打好依法行政、执法监管的阵地战,打好保持和巩固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总体形势的保卫战,打好监管事业大迈步、大发展、大跨越的攻坚战,打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的歼灭战,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药监局局长工作会议讲话稿(2)

从治理能力上看: 一是 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仍然“走在路上”,各级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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