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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统计工作会议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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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统计工作会议讲话

  副省长统计工作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张高丽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总结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会前,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分别听取了全省统计工作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题听取了省统计局关于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建议的汇报,并就需要各部门配合的重大统计任务作出了部署。刚才,我们已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统计局作全省统计工作报告。

  一、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5年是全省统计改革发展成绩卓著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砥砺前行,优质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统计局和多数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连年被各级党委、政府评为“绩效先进单位”。省统计局2015年还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积极稳妥推进统计改革。一是改进统计生产方式。以企业联网直报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数据整理和报送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建成覆盖各市州、县市区的联网直报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人员集中办公、现场视频调度、工作视频会议、业务技能培训等多功能一体化。进一步巩固“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成果,拓展联网直报范围,平台报送率和直报率均接近100%,在全国处于前列。二是创新数据采集手段。搭建移动终端管理平台,在1%人口抽样、劳动力等统计调查中,全面运用手持移动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做到随采随报,提高了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调查效率。三是完善统计方法制度。全面推进核算、投资、能源、劳动力、贸易、服务业等领域方法制度改革,完善省级GDP核算及市州GDP统一下算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推进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进行能源统计改革,启动规模以上服务业月度统计调查,建立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统计制度,开展网上零售业务电商单位清查申报和交易平台调查。

  (二) 周密细致组织调查监测。一是精心组织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先后完成省级综合试点、有关专项试点、调查抽样框整理、综合业务培训、入户摸底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了国务院人调办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省政府已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由戴道晋副省长任组长、17个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组织经费预算编制和业务培训,等等。三是继续推进“三经普”扫尾工作。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议,顺利完成普查数据对外发布、解读和课题研究等工作,公开出版普查年鉴和课题研究报告。积极推动经普成果部门共享,加强经普数据资料运用,全面维护更新统计名录库。四是全面实施常规调查。全力做好农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投资、贸易、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开发区、基本单位等统计调查,科学核算GDP和能源消费总量,圆满完成各项调查任务。五是扎实开展考核监测。各级统计局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参与或组织了全面小康建设、政府绩效评估、重点民生实事、节能降耗、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等一系列考核数据的收集与认定,完成了两型社会、新型工业化、非公经济、“两纲”、科技进步等监测工作。考核监测结果均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通报全省。受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等多项民意调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三)优质高效开展统计服务。一是深度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度和分析,准确研判全省经济形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全省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发挥积极作用。多篇分析材料得到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张文雄部长、张剑飞副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县很多统计分析报告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等领导批示。加强统计科研工作,在第十八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上取得较好成绩。二是精准服务,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编制全省“十三五”规划等,加强统计数据和分析服务;根据家毫省长的批示,组织开展全省水上运力运量调查,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十三五”水运规划奠定了基础。三是为民服务,为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建立平台。组织实施深化统计改革、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全面小康监测、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专题宣传活动,定期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或通报会,公开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成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预期。圆满完成《湖南统计信息网》内外网站的技术升级改造和全面改版工作,网站总访问量突破1500万人次。《中国信息报》全年刊发四个整版、先后60余篇次宣传推介湖南统计工作。

  (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快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省统计基层基础现场推进会,出台《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全省县乡两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明显提升。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了对基层经费和办公设备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县级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设置,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加强了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农经统计等专项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大统计公开力度。加强“阳光统计”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公开发布统计标准、方法制度、工作流程、核算过程、最终数据、分析报告,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网上认定,及时回复网上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数据质量隐患。制定下发了《统计数据质量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方案》,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及质量控制办法,对名录库、源头数据质量、统计工作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开展多轮次数据比对,组织限期整改,统计名录库进一步净化,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协调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主体班教程。全面总结全省“六五”统计普法工作。全年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246期,培训学员48000余人次。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对3376家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完成对60余家重金属企业进行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督促整改不实数据,通报曝光73起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收集整理各级统计机构年度依法统计奖励和处罚单位信息,全面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

  (六)不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常规统计报表还是大型调查监测考核,各部门都发挥了突出作用。国家调查队系统与各级统计部门积极推进资源和数据共享,人民银行系统、财政系统、海关、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邮电通信等部门逐月向各级统计局提供大量专业统计数据,支持国民经济统计核算、能源消费总量统计核算和各专业统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省统计局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有无。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相互协作,完善统计名录库,共享统计名录信息。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农口部门等经常与省统计局开展统计交流,配合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等大力支持省统计局开展重大社情民意调查。在全面小康建设、两型社会评价、非公经济发展、重点民生实事、文化产业、新型工业化等统计考核监测和环境统计中,国家调查队系统和省委宣传部、省两型管委会、民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口、林业、商务、文化、卫计、体育、地震、气象、贸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积极协助各级统计局开展数据审核及质量评估,为科学反映和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七)抓严抓实统计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对统计系统作风和行风进行了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湖南省统计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会议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度50余项。同时,组织干部人事工作“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积极选派干部参与援藏、扶贫和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机关处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开展“一进二访”、机关支部联基层等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为重点,明确履行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任务目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点防控,较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了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此外,统计政务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广大调查对象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统计工作者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多年来理解、关心、支持全省统计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统计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如一些地方、企业统计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仍不够高,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统计基层基础仍较薄弱,个别地区统计机构、队伍不稳定的现象仍较突出,等等。全省统计系统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加以研判,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和责任感,推动这些矛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切实把握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五个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做好统计工作十分重要,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既要统计好国内生产总值,也要全面统计国民生产总值。” 批示:“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抓紧完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全面准确反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趋势和积极作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统计管理向适应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统计服务向客观独立反映、预测预判和对策建议并重转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权威,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张高丽副批示:“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统计工作‘两个转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综合分析水平,做到真实可靠管用,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省委书记徐守盛3月1日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5年,全省统计系统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如何搞好统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要主动适应形势,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的大背景,积极开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及时把各类新经济活动准确统计上来。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扭住‘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构建‘六大系统’、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个提升’的新要求,重点抓好统全统准数据、深化调查监测、加强统计分析、夯实统计基础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牢牢守住底线,坚决防止‘数字腐败’,坚决查处、严肃惩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写好法治湖南的统计篇章。”省长杜家毫1月2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依法加强统计工作”。分管统计工作的陈向群常务副省长来湘工作不到4个月,就已先后两次到省统计局调研工作、走访慰问工作人员,经常过问统计工作,关心统计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和推进全省统计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统计工作要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是提升统计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统计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全省统计工作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积极跟进国家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运作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发挥湖南统计作用,展现湖南统计形象。二是着力推进依法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不断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在新常态下,既要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指报、代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又要防范调查对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漏统,做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信息反映实际、统计数据准确适用。三是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要重视和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统计生产方式和手段的变革,努力提升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空间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改造统计设计、数据收集、加工处理、信息传播、分析研究以及统计工作调度管理,推动全省统计工作提质增效。四是着力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要围绕建立服务型统计这一总目标,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力优化各级统计部门人员、机构配置水平,不断提高为党政领导、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为建设服务型统计提供保障。

  三、切实抓好2016年各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统计改革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切实发挥统计服务新常态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增长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重点工作任务概括为“六个进一步”。

  (一)以等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为指针,进一步深化全省统计改革。围绕提出的统计“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的总原则,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一是积极跟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区GDP、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实现全省和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支持和指导娄底市完成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二是探索建立“三新”统计调查体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统计试点和城市商业综合体跟踪调查分析,在深入掌握我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反映我省“三新”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三新”经济全面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目前,正在争取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三新”统计工作的通知》。三是深入推进投资统计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投资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投资统计改革的要求,认真开展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加强对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调度和入库管理,确保2016年投资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四是继续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季度统计和一次性年度调查,以及规模以下企业重点电商平台季度调查;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试算和发布全省服务业生产指数。五是进一步落实有关专业改革。进一步完善GDP能耗核算、资源和环境统计制度,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继续抓好能源统计改革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研究;强化贸易外经统计,组织旅游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进行旅游增加值核算,开展台商投资企业跟踪调查;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加强和改进人口变动调查。六是大力加强统计科研工作。统计改革创新必须依靠统计科研提供智力支持。要明确重点科研方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通过下达任务、部门联合、公开招标等形式,加强各级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全省统计科研出精品力作,为全省统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二)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进一步深化调查监测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四个全面”和省委、省政府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与各项调查,科学监测、如实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是扎实抓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三农普”方案要求,确保全省“三农普”各项准备工作高标准启动、高质量推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普查机构,确保普查力量、工作经费和“两员”补贴落实到位;省农普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三农普”工作调度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统筹做好综合试点、人员选聘和培训、物资准备、经费保障、集中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我省全面开展“三农普”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扎实抓好各项统计调查。按照“先进库、后出数”的原则,建立单位全面、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全省统计单位名录库,为各类统计调查提供统一规范的名录框;督促达到规模的新开业(投产)、新成长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入统,规范报送统计报表;大力推动统计名录更新维护端口、联网直报单位申报等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确保统计名录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开发区、企业景气等统计调查,确保数据完整、及时、准确。三是扎实抓好统计监测考核。进一步做好全面小康、两型社会、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县域经济等考核监测的数据认定和分析评价工作,抓好社会治安、基层党建等领域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广泛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拟定全省“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借助统计法律进党校、全民普法教育等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继续推进年度执法目标制度化建设,确保执法任务落实到位。健全案件督办和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约谈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机制,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厉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不断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示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和依法统计建设。四是深入开展打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省统计局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立即部署迅速启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以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决策服务。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着力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及时捕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先行指标的新变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其走势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苗头性、趋势性情况,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预判能力;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一带一部”新定位、“三量齐升”新要求、“五化同步”新路径等热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省委、省政府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咨询建议。二是改善公众服务。以各级统计网站等统计媒体为前沿,充分应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社会主流媒体,继续做好统计改革、“三农普”、统计开放日等专题宣传,立足统计视角,运用统计语言,讲好统计故事,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加强统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打造“阳光统计”。加大统计资料编辑与开发力度,着力打造精品和“拳头”产品,做到统计产品常编常新。三是加强调查对象服务。精减调查项目和填报指标,优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采集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资料填报信息的易获取性,积极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向企业提供更多宏观和行业经济信息。

  (五)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十三五”县乡统计规划化建设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统计法》和杜家毫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努力推动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和乡镇街道统计岗位依法独立设置。进一步贯彻实施《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努力实现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六化”、“三中心”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紧紧围绕统计核心任务和用户需求,认真谋划“十三五”统计信息化规划,努力提升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完成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升级改造,做好与政务内外网的接入集成工作。初步实施将原物理集中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改造为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布的采集平台、交换平台和处理平台,将三个平台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数据安全等级功能区中。加快“三经普”成果的整理和利用,建成湖南省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借力“数字湖南”、“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实施统计数据库建设,省级层面建立“数据湖南”数据发布库,并逐步实现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应用。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完成身份认证系统密码升级,实现统计内外网物理隔离,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各级统计部门信息安全达到相应等保要求。做好全省联网直报保障体系督查验收。三是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以打造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强统计系统高端培训力度,探索统计领导干部进党校、进高校培训的新模式,组织市州、县市区统计局长和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培训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省市县三级分工协作,统一筹划、统编教材、分级实施,开展对市县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每年坚持组织对乡镇街道、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员分批集中轮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以全面提升整体合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精神,合理配置统计人员,不断充实统计力量,保持统计队伍稳定,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二是规范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统计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部门统计制度审批、备案和数据发布制度,部门调查采集的统计数据和经过加工整理的统计资料,应及时提供同级统计部门。要加快推进部门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的标准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三是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力度。推进部门间名录信息共享和调查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完善部门资料交换制度,实现统计资料的有效运用。

  四、切实加强全省统计系统自身建设

  (一)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统计系统机关党建。要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部署,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推进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首要责任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组、监察室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全局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统计形象。三是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进一步弘扬正气,提高全省统计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统计系统内部,也要建制度、立规矩,确保执行到位,使制度严起来、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用制度、规矩管人、管事、管权。

  (二)持续推进作风行风建设。一是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查摆全省统计系统的“不严不实”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层层落实、整改限期到位。要通过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锤炼干部队伍作风,凝聚统计发展力量,提升统计公信力。二是切实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专题教育长效化、常态化,坚持不懈地反“四风”、转作风,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化机关干部“一进二访”工作,加强对口联系力度,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帮助基层排忧解难。三是切实强化行风建设。坚持把统计行风建设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之中,用良好的统计行风,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核心价值观的宣讲力度,使全省统计工作者自觉树牢“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理想信念、统计法制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统计工作人员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统计事业的发展凝聚人心。统计工作越是快速发展,越需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加大干部选拔、轮岗、交流的力度,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让干成事的人有前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统计人员增强奉献精神,全身心地投入统计改革发展等各项具体工作,在统计事业的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二是以全局眼光做好干部交流锻炼。要加强省与市州、县市区统计部门的人才学习交流力度,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使年轻干部接地气、增底气。同时,基层统计部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派干部到上级统计部门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通过上下交流互动,增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以团结实干的精神强化班子建设。全省统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讲团结、讲大局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团结带领全省统计工作者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全省统计事业发展掌好舵、领好航。

  同志们,“乘风正其时,扬帆搏中流”,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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