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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会议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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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会议讲话(二):

  这次会议是由省委政法委统筹组织,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全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动员大会精神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发挥好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刚才,侠联同志传达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建中、张坚、江武同志分别结合实际,就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求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业,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完善执业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为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安徽、平安安徽、美好安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律师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律师服务区域布局和业务结构还不够合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有的司法人员对律师存在职业偏见,不尊重甚至歧视律师现象时有发生,律师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律师和司法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搞违法交易、利益输送,影响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有的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职业道德,执业不诚信不规范,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极个别律师打着所谓“维权”的旗号,干扰司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完全背离了律师职责,严重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给律师事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此外,律师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律师协会自律管理和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四个全力推进”和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战略部署,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经济“走出去”战略,迫切需要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法律业务的律师;面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需要律师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面对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多发易发,迫切需要广大律师运用法律专长,为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面对依法治省的新要求,在加强宪法实施、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律师的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省中发挥积极作用。全省广大律师要站在时代进步的前列,发挥好自身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美好安徽贡献聪明和才智。

  二、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推进法治安徽建设

  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这种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扮演好各自角色的同时,必须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一要彼此尊重、平等相待,这是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基础。律师对司法人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司法人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广大司法人员要率先放下“官”的架子,把律师真正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利,不能嘲讽、训斥他们,不能对他们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随意打断或制止,不能对他们提出的正当申请、合理意见置之不理,不能对他们采取歧视性安检等措施。同时,律师要自觉维护司法人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尊严,自觉遵守司法秩序,自觉服从司法机关的正常安排,自觉服从司法人员对自己违规行为的劝阻,绝不能诋毁、谩骂甚至侮辱、诽谤司法人员。

  二要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这是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核心。司法人员和律师看问题、辨是非的角度不尽相同,各有优势也各有局限。只有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才能更加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才能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首先,司法人员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促进司法公正。律师依法在诉讼每一个环节上较真、在案件每一个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司法人员的认识更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从而少犯错误,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实践也表明,如果不发挥好律师的作用,无视律师的合理意见,错案发生的几率就会上升。从近年来我省发现的几起错案来看,侦查阶段取证不规范不全面、监督不力,庭审阶段没有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等,是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这值得我们深思,需要进一步从理念、制度上研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充分听取、认真采纳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制度机制,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其次,律师也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提出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证据材料和意见。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越接近事实真相,发表的法律适用意见越接近法律原意,就越有利于司法公正。

  三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这是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关键。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违法交易、搞利益输送。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各级司法人员和律师都要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坚守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同时,要在合法、正当前提下加强沟通交流,消除猜忌隔阂,增进理解认同,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今年上半年,省高院、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良性职业关系等课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广泛共识,取得了很有建设性的成果。希望各级政法机关和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律师协会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努力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三、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为律师事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够是当前制约律师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保障好律师执业权利,关键是要抓住“三个必须”。

  第一,必须正确认识律师执业权利的本质。律师制度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律师的职业辩护与代理,发挥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从制度上保障每个公民免受任何形式的不法伤害,让整个国家在法治轨道上前进。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例如,省人大会修订了《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省高院及时出台《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省直政法机关联合出台《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操作规程(试行)》,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有效发挥。省公安厅、司法厅专门就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问题作出规定,解决了律师行业长期强烈反映的查询公民户籍登记信息难的问题。省检察院出台《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意见》,让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的会见权有了刚性保障。这些制度的出台,有效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从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深入查找、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必须落实律师法定执业权利。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对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律师这些执业权利的保障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律师依法正常的会见得不到及时安排;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范围在实践掌握中有所扩大;律师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被随意打断甚至制止;针对律师的歧视性安检依然存在,等等。最近,中央政法单位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省司法厅在年初就此问题已开展深入研究,并形成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草案)》,下一步,要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对我省规定进行拓展、细化。需要强调的是,除了政法机关应当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外,住建、工商、人行等有关部门也应立足职能,对律师执业予以配合协助。对此,省司法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妥善解决律师在执业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三,必须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当前,要抓紧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侦查阶段,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侦查机关要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审查起诉阶段,对律师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证据合法性存在问题等意见的,检察机关要认真审查核实,并在案件审查报告中对是否采纳及其理由作出说明。审判阶段,法官对律师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问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要充分尊重,不能随意打断。如果律师的发言确实与其所代理的案件无关,需要打断的,也要使用平和语气予以提示。同时,法官要在裁判文书中列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并对是否采纳及其理由加以说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还要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服务。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在这方面,省高院积极探索,推动建立律师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了律师执业,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赢得了普遍好评。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我省召开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这是对安徽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的充分肯定。各级法院要以此次全国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继续完善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政法各系统要结合实际,研究建立符合工作需要的律师会见室、阅卷室、休息室、专门通道等接待服务措施,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参与庭审等事务,既为律师提供便利,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水平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有效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教育引导,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着力打造一支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队伍。

  一要着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律师同执法司法人员一样,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都要符合党对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律师宣誓制度的规定,各地要按照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要通过组织律师参加集中宣誓,增强律师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世情国情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增强执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律师队伍的渗透和利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着力提升律师专业水平。要教育引导律师以法为业、以律为师,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忠于事实真相,坚持用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绝不歪曲事实、伪造证据,更不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广大律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辩护、代理能力,努力成为法律服务的行家里手。要积极筹建安徽律师学院,搭建律师教育培训的新平台。加大律师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将律师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地方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将律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在律师人才发展、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推动全省律师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更多更好的智力支持与法治支撑。

  三要着力引导律师提高职业操守。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要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遵守“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引导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

  四要着力加强律师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律师牢固树立纪律观念,恪守执业边界,注重执业自律,严格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严守执业纪律,不闹庭罢庭,妨碍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严守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泄露当事人隐私。要坚持谨言慎行,对案件公开发表言论时,要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作误导性宣传、评论,更不肆意炒作案件,搞“舆论审判”,切实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严格执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维护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五、切实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能否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衡量一个地方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在全面依法治省中,必须把律师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强化保障,促进发展。

  一要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法律服务业,把律师事业改革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力量建设,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建设。要关心、支持律师队伍建设,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表彰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激励广大律师在法治安徽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要统筹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重点,扎实推进我省律师制度改革工作。要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制定出台我省关于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和推进优秀律师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工作。建立并实施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律师进入司法队伍的通道,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法治队伍活力。

  三要健全完善律师工作管理和保障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两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是我国的特色和优势,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研究律师工作规律,积极推进律师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保障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并重,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支持、指导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维护行业权益、加强行业监督等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建立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快速处置和联动机制。对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威胁、侮辱、报复、人身伤害的,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对律师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律师信任。

  四要着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在律师特别是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比例,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工作覆盖面。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将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执业纪律教育、律师文化建设、公益活动开展、社会责任承担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抓好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员律师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党员律师到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同志们,律师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律师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努力拼搏,不断推进安徽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开创法治安徽建设新局面,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环境。

关于律师会议讲话(2)

律师会议讲话(二): 这次会议是由省委政法委统筹组织,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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