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读书笔记(3)
古代社会读书笔记篇三
此书共分四编,分别从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及各时期的物资生产资料的发展来介绍人类的发展;通过举例介绍易洛魁人、加诺万尼亚族、阿兹特克人、希腊人、罗马人及其他部落氏族的组织认识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政治观念的发展;认为人类社会存在五种顺序相承的家族形态:血婚制家族、伙婚制家族、偶婚制家族、父权制家族和专偶婚制家族,通过分析得出了家族观念的发展;最后是财产观念的发展:人类社会存在三种财产继承法。“从最初以性为基础、随之以血缘为基础、而最后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中,可以看到家族制度的发展过程;从顺序相承的婚姻形态、家族形态和由此而产生的亲属制度中,从居住方式和建筑中,以及从有关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习惯的进步过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发展过程。”
从摩尔根《古代社会》成书过程来看,该书材料广泛,在大量调查资料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得出结论。这种方法值得借鉴。正如恩格斯所说:“他给原始历史研究所建立的系统,在基本的要点上,迄今仍是有效的。甚至可以说,愈是有人力图隐瞒摩尔根是这一伟大进步的奠基者,他所建立的这个系统就愈将获得大家的公认。”
摩尔根认为古代社会是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他在序言中说:“人类一切部落,在野蛮社会以前都曾有过蒙昧社会,正如我们知道在文明社会以前有过野蛮社会一样。人类历史的起源相同,经验相同,进步相同。”“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人类出于同源,在同一发展阶段中人类有类似的需要,并可看出在相似的社会状态中人类有同样的心理作用。”他设想人类文化发展阶段:蒙昧社会、野蛮社会、文明社会。其中蒙昧社会和野蛮社会分别有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一个阶段代表一种不同的社会状态,并由于它本身所特有的生活方式而得以互相区别。
在第二编《政治观念的发展》中提出,“人类的一切主要制度都是从早期所具有的少数思想胚胎进化而来的。这些制度在蒙昧阶段开始生长,经过野蛮阶段的发酵,进入文明阶段以后又继续向前发展。这些思想胚胎的进化受着一种自然逻辑的引导,而这种自然逻辑就是大脑本身的一个基本属性。这项原则在所有的经验状态下、在所有的时代中,都非常准确地发挥其作用,因而它的结果是划一的,是连贯的,并且其来龙去脉也有迹可寻。单凭这些结果就立刻会得出人类同源的确证。在各种制度、各项发明和发现当中所反映出来的人类心智史,可以认为是一个纯种的历史,这个纯种通过个体传流下来并依靠经验而得到发展。原始的思想胚胎对人类的心灵和人类的命运产生过最有力的影响,这些思想胚胎中,有的关系到政治,有的关系到家族,有的关系到语言,有的关系到宗教,有的关系到财产。它们在遥远的蒙昧阶段都曾有一个明确的起点,它们都有合乎逻辑的发展,但是它们不可能有最后的终结,因为它们仍然在向前发展,并且必须永远不断地向前发展。”
摩尔根始终坚持文化源流同源说。人类历史是持续的,但是区域文化的发展则不尽然。纵观世界历史,两河流域的文明和美洲的玛雅文明以及印度的哈拉帕文化在发展过程中突然中断,也许可以在其他文化中找到相似相同之处,但是,这些文化的向前发展则是终断了的。以中国文化为例,传统的华夏文化至今有多少被保存下来,在现在的中国文化中占据什么地位?人类历史的发展不是单一元素在起作用,正是文化中多元化的因素,使得历史在各种文化发展中碰撞,交汇,融合,不可避免地一些原有的“思想胚胎”经过发酵,会向另外的方向发展,或许众多“思想胚胎”聚合之后的结果,是新的“胚胎”形成,至于如何发展变化,则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在起决定作用,其中外在的偶然因素的作用不容忽视。
尽管历史上有多次战争大动荡,以及人口大流动,中国社会的基层组织,村社机构,在整个历史发展时期是相对稳定的。以血缘和地域为纽带传承了农民最基本的组织和生活。直到20世纪80年代,县一级的政府机构是最为稳定的行政区划。在相对稳定的村落和乡里,中国的民间文化得以保留,即许多原始和较为原始的“思想胚胎”发酵后又继续向前发展。但是发展即意味着否定本身,随着现代思想的冲击,这些“思想胚胎”是否能延续向前发展,则不得而知。
在希腊与罗马人和易洛魁人中间,摩尔根找到了相似之处。“当希腊人和罗马人整整地多经历了两个文化期、取得了更多的经验而出现在文明社会的大门前时,他们当中也有着与易洛魁人相同的政府体系,这种政府也是按氏族社会的氏族、胞族和部落组成的。在他们当中,世系已经以男性为本位,财产继承权已经归于所有者的子女而不归同宗亲属,家族这时候也已经采取专偶制形态了。财产的增长这时候已经成为一种可以左右一切的因素,而聚居于城郭之内的人口也不断增多,这两者慢慢地显示出需要有第二个伟大的政治方式,那就是政治社会。” 但是摩尔根认为“当社会的发展趋近于文明之域时,旧的氏族制度已不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头脑中,遽然出现了一个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国家观念,在这种观念面前,氏族和部落行将消灭。在实现第二种政治方式时,必须以乡区和市区来代替氏族——以地域制代替氏族制。氏族的消亡与有组织的乡区的兴起,大体上可以作为野蛮世界与文明世界的分界线,也就是作为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的分界线。”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早期聚落,可以看作为以后相当长时期社会组织具有基层性质的“元组织”,社会向前发展,随之演化出更多的高一层的社会组织形式,实际上只是它空间上的不断复制、增多以及日趋复杂化的过程。据王震中的立论,将群体组织的发展演绎为三级渐进的模式,即从平等、内聚式聚落形态,发展为初步发展与分化了的原始宗邑与村邑相结合的中心聚落,再转而变为都邑聚落,最后达到都邑国家文明的出现,并强调宗邑聚落形态的形成和发展,亦即氏族——宗族组织的演变和发展,是最具有中国历史特点的关键。农业先民随着人口的增长,一般都会比较快地不断孳生出“子聚落”,众多子聚落集合成由同宗血缘构成的大或更大的群体,后者必有一个中心聚落。并且是该血缘宗族的核心,高于一般聚落。由聚落而城堡(中心聚落)而都城(方邦),是中国文明起源最初演进的一条主线。
摩尔根有他的不足之处。他认为,美洲大陆以物质资源丰富,在民族学、语言学和考古学方面,它所具有的那些足以说明伟大的野蛮阶段的资料之丰富亦为其他各洲所不及。19世纪摩尔根生活的时代,印第安人的技术、语言和制度等民族文化在美国文明的影响下日渐衰颓,这为摩尔根所承认。这就有了矛盾之处。“从澳大利亚人和波利尼亚人开始,继之以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而终止于希腊人和罗马人,这些部落为人类进步过程的六大期分别提供了最高范例。我们完全可以假定,如果将他们的经验合到一起,其全部内容正好体现了人类由中级蒙昧社会到古代文明终止之时的全部经验。因而,对于雅利安人各族远古祖先的社会状态可以找到一些样本:其处于蒙昧社会者以澳大利亚人和波利尼亚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者以美洲半村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中级野蛮社会者以村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样本;而雅利安人自己处于高级野蛮社会的经验即与村居印第安人的经验直接相连。在各个大陆上,处于同一社会状态下的技术、制度和生活方式大体上一致,因此我们现在要了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主要家庭制度的前身形态,就必须到美洲土著相应的制度中去找寻,这一点将在本书中次第加以说明。这个事实是我们所搜集的证据中的一部分,它有助于证明:人类的主要制度是从少数原始思想的幼苗发展出来的;而且,由于人类的心智有其天然的逻辑,心智的能力也有其必然的限度,所以这些制度的发展途径与发展方式早已注定,彼此之间虽有差异也不会过于悬殊。各个部落和民族分居在不同的大陆上,这些大陆甚至并不毗连,但我们发现,只要他们处于同一社会状态下,他们的进步过程在性质上总是基本相同的,不符合一致性的只有因特殊原因所产生的个别事例而已。”
从人类学角度来分析摩尔根的研究方法,似乎无可非议。但是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各个地区、各个时期的人群总会有相同和相似之处。如中国南方和北方,东部和西域因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差异悬殊。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人群文化水平和社群组织因习俗的不同也有很多不同。中原的华夏民族和北方的少数民族也会因农耕和游牧生活方式的不同,从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一时期,其政治组织和生活风俗也会不尽相同。如何异中求同?因没有直接的材料证明作者当时是否发现了这些相似中的差异之处。作者推想而得的结果是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人群客观历史发展中的异或同?仅仅一二相似处似乎并不能证明彼此的进程是相同的。不能否认,客观世界是互相联系的,雷同事物的出现也是客观世界发展的结果。但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历史只有相似而无相同。以彼此的相似来证明各族远古祖先的社会状态可以从别处找到样本,这似乎不是历史学领域的科学研究方法。正如马克思学说中的人类社会的五种社会形态,并不是每个区域人群的历史发展所全部经历的,理论推断的结果和历史的客观发展大相径庭。
至于这些理论推断是否正确和如何完善,还需要考古的实物证据作论证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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