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读书笔记(2)
古代社会读书笔记篇二
一
如果进化论证明了人类的进步是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迈步,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上升到如今的文明社会的。那么,究竟期间的发展进程如何呢?尤其是人类文化的发展阶段经历了怎样的变迁才达到文明社会的?这就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所要向读者展示的。
摩尔根本书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向我们揭示“我们今天取得的成果,是祖先经过斗争、遭受苦难、英勇奋斗和坚持努力的结果。”(p557)它是一步一步从野蛮走到今天的社会状态,其间的发展状况是必然而又自然地以前进顺序彼此衔接起来的,这点无可否认。因此,对于用人类退化论来解释野蛮人和蒙昧人存在的论述,在摩尔根看来,是毫无事实依据的伪科学命题。同样,由此认为凡与雅利安人和闪族人无关的人种都是不正常的种族,也纯属无稽之谈而遭到摩尔根的批判。(p512)我们不难想象这些在今天看来已毫无争议的论断在当时所遭受的抨击可能并不亚于类似对于达尔文《进化论》的攻击,然而,事实证明,基于科学检验的论证必将最终显示出其生命力而为大众所接受。因此,哪怕在一个多世纪以后,《古代社会》依旧被列入中西方历史学、政治学、人类学、考古学等经典著作的行列中。
对于中国人来说,虽然1877年《古代社会》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首版之时,我们的祖先还刚刚处于利用西学来改变物质层面社会面貌的初次大规模尝试之中,但在思想领域,我们尚且还不能指望他们拥有认识自身及自身文明源起的科学意识。但在半个世纪以后,我们却似乎已朦胧地看到了《古代社会》将会对中国思想界产生深刻影响的些许微光。它的拨云见日、大放异彩确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到来而必将降临到中国人头上的。当然,另一部伟大的经典著作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无疑更多地承担起了先行者的桥梁作用。
诚然,用唯物史观来阐释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不仅是马克思所想实现的心愿,事实上,摩尔根的著作本身就体现了这样一种伟大的哲学意识。以至于我们常常不自觉地将摩尔根贴上“唯物主义者”的标签。虽然恩格斯称“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然而我在这里却不得不大煞风景地补充一句,摩尔根对于古代社会的划分及其发展进程的论述固然体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其最终得出的结论却是“文明社会之所以能完成于它实际完成之时,乃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结果。……他们(我们的祖先)的劳动、他们的试验、他们的成功,都是上帝为从蒙昧人到野蛮人、从野蛮人发展到文明人而制订的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p557-558)这颇像牛顿发现了惯性定律却不得不将第一推动力归于上帝一样。但话又说回来,即使有这样的结论,也几乎不会影响我们对于这些论证所含科学性内容的赞成与褒奖。
就恩格斯对于该书的第二点评价:“(《古代社会》)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恕我直言,我在全书中却几乎未能找到这样的论断。在书中我们唯一能看到的是摩尔根对于美国社会制度的热爱与赞叹,“多少世纪过去了,但是除了美国之外并未能消灭特权阶级”(p555)“一个美国人,受过民主原则的教育,对于承认人类自由、平等、博爱这种伟大概念的尊严和崇高是有深切感受的,他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表明自己喜爱自治和自由制度。”(p339)但是仍旧值得称道的是,摩尔根同时认为“我们也必须承认其他任何人也有同等的自由,他们可以接受和赞成他们所喜爱的任何形式的政府,无论其为帝制政府或君主政府。”(p339)
至于对于古代希腊社会政治制度的评价,摩尔根固然没有像卢梭、尼采那样有着狂热的“希腊情结”,但是我们至少也可以说,相对于其他种族,他仍旧是一个希腊文明的推崇者。雅典人被其认为是在全人类中,按其人口比例而言“最卓越、最聪明、最有成就的一支人”。(p253)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绞尽一切脑汁予以组织而产生了一个以民主精神组成的国家。而作为其后裔的现代文明国家的政治方式恰好是将希腊人的经验融合其中而形成的。这无疑也印证了他所认为的雅利安族的出现,代表人类前进的主流,也是文明阶段的主流的观点。
二
我们不得不承认摩尔根对于古代社会的建构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因为首先他的纵向划分古代社会的阶段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可供研究的范畴。虽然在今天看来,我们完全可以质疑他所划分的七个发展阶段、六种划分依据、相对应的社会状态;人类扩大生活资源(食物资源)的顺序相承的五种生存技术;人类文化每一个发展阶段的成就。但是我不得不说,摒弃在细致末节上我们可以对摩尔根的划分依据提出修正以外,我们似乎尚不能建构出更令人信服的关于古代社会的框架。事实上,我们发现,摩尔根对古代社会顺序的划分及其之后的论述都并非是其空穴来风、主观臆断的产物。他的论述基于两个重要的研究依据:实证的依据与经验的依据。
就横向来说,摩尔根关于古代社会的理论是:首先,就人类的政治方式而言,经历了两种。第一种,属于古代社会,称之为社会组织,其基础为氏族、胞族和部落,这些关系纯粹属于人身性质。第二种,属于近代社会,称之为政治组织,其基础为地域和财产,其关系纯粹属于地域性质。(p61)其次,就家族观念的发展而言,人类经历了五种顺序相承的家族形态,其中第一、二、五种产生了三种不同的亲属制。第三,人类的财产观念还经历了三种不同的继承法。当然,关于以上这些理论,值得商榷的地方可能更多。理由就在于其选取的研究对象主要限于美洲的土著部落、希腊人、罗马人、同时包括一些澳洲土著等,而对亚洲地区的研究则极其不足。因此以一个中国人的眼光在今天再来看摩尔根的《古代社会》,自然可以对他在研究古代社会中缺乏对中国社会的深入研究而略有微言。他对中国社会的零星评说似乎是不能完全让人信服并缺少依据的。彼称父权制家族流行范围有限,对人类事业的影响很小,因此对父权制家族不必加以探讨云云(p395-396)更似乎不能令爬梳国史的我们所动容。更进一步说,摩氏的理论是否能在中国社会中得到检验也是一个不确定的问题。不仅如此,哪怕是他自己在书中也不得不承认某些土著部落、拉丁部落的情况不能符合他所谓的古代社会的一般情况,也就是说存在个例。这些,无疑都会使他对于古代社会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片面性。
当然,这些毕竟是我们作为事后诸葛亮的评说,我们毕竟还是要不得不佩服这位一个多世纪前的伟大社会科学家的,因为他为我们所展现的古代社会的画卷是如此地有章可循。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如果当我们摒弃了他所设计的这种传统的理论之后,我们究竟将以什么来理解古代社会?这是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的。
三
在我看来,摩尔根对于古代社会的研究方法,其重要性与意义决不亚于《古代社会》这本著作本身所反映出来的社会变迁历程。他说他对氏族的研究方法是“我们可以很成功地根据它在许多部落和种族中的现存形态以及历史形态两者来进行研究。”(p64)他对家族形态变迁的研究方法是:要证明人类存在过这种家族,其证据是在一种亲属制中找到这种亲属制在产生它的那种婚姻习俗消失后很久依然存在。(p398-399)他对财产观念发展的研究方法是从遗产归宗法获得的一些知识,来推论关于希伯来、希腊、拉丁部落的远祖先后具有三种伟大继承法。这些了不起的创意无疑对今天的人类学研究依旧具有启发与引导作用。
同时,我们看他的其他一些相关论断,诸如“因为就我们的目的来说,重点在于每一种社会的状态,而不在于他的时代。”(p12)“我们研究处于上述人类文化诸阶段中的各部落和民族的状况,实质上也就是在研究我们自己的远古祖先的历史和状况。”(p16)“一种衡量的方法,通过将美洲土著社会状况与文明阶段的雅利安族作比较,能够获得野蛮阶段晚期所经历的时间。”(p37)“有关蒙昧部落和野蛮部落的情况,应当在其制度纯粹的地区内选择正常的发展情况作为研究对象,这一点对于民族学取得有系统的进步是十分重要的。”(p467)我们不得不承认,事实上在今天,我们依旧在延续着这些方法与信条。因此我想,如果现在有人对我们在人类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沾沾自喜而妄图否认一百多年前提出这些真知灼见的前人摩尔根的成就的话,我恐怕要大感惊异了。
[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著:《古代社会》,杨东莼、马雍、马巨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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