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幼儿园安全责任书1
幼儿园全套安全责任书1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教师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起维护幼儿的责任,经本班教师、家长商议签定安全责任书。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幼儿园全套安全责任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教师应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并作好记载,管理好本班幼儿,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二、家长应在孩子入园后将孩子的一切相关信息与老师进行沟通,不得隐瞒任何关于孩子健康问题的情况,如孩子有癫痫、高热惊厥、心脏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长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如实告诉带班老师。
三、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如:在园幼儿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做危险游戏等。
四、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园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饰品,如家长坚持戴,必须写一份书面协议交给幼儿园,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五、上课时间:上午7:30—11:00,下午1:30——4:00。请家长做好接送工作,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家长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儿。幼儿在放学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六、为了便于幼儿园管理,家长中途不得来园探视及接走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并在门卫保安处填写接走登记卡。
七、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八、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九、家长要文明有序来园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十、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若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十一、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三、本责任书自幼儿家长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幼儿离开幼儿园或取消学籍后。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2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为了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凭接送卡接送幼儿,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学前班孩子提前15分钟放学,家长要按时接孩子。(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如有接送卡丢失,请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并申请补办,以防冒领。禁止未成年孩子接送幼儿。)家长送幼儿时不要长时间在班级内逗留,以免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2、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如不慎丢失,老师帮助寻找,但找不到后果自负。
3、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以防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时抓破其他幼儿园皮肤,另外也对孩子的健康不利。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4、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孩子如果在家发生意外有伤,请如实告知老师,不得隐瞒。
5、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如孩子生病需要在校服药,请亲自把药品交给老师并写好姓名和服用剂量。如果您的孩子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到校上课,请及时与老师联系请假。
6、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喝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7、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8、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请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
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9、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或一味指责老师,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0、幼儿在幼儿园里是集体生活,班里孩子多,家长不要要求老师只照顾自己的孩子,不要让自己的孩子搞特殊,要求老师特别对待自己的孩子。
11、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12、老师一天从早到晚和孩子们呆在一起,每天要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非常辛苦,请您对老师多一些理解,多一分尊重。如果老师的一些做法您不太满意请您和老师沟通或者是反映给园内领导,不得越级上访,或直接找媒体诽谤诬陷老师。如情况不属实,家长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商丘市睢阳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
(市十八中幼儿园)
2015.6
附:有些家长反映想让孩子在暑期参加一些特长班,应家长要求,暑假特开设两个班,一个班是补习班,学习大班、学前班的知识,包括拼音,识字和数学。一个班是美术特长班,学习简笔画。预计开班日期为7月15日——8月15日,报名费每生300元。
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3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幼儿不安全事故,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健全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 、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 )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玩火、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幼儿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 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7月15日
班级: 班 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王家沟希望幼儿园
20xx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