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六年级10篇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六年级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一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二
相信大家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今年暑假,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读,就深深地沉浸在其中了。整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是如何完美地一个又一个案件的。
为什么福尔摩斯能如此多的奇案呢?因为他会用眼睛去观察案发现场,也会思考案件的过程,抓住蛛丝马迹,以案件。
都说眼睛是上帝给我们的礼物,我们要学会如何好好地使用它。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窗外有万千世界等我们来探索。我们要用眼睛观察这世界,观察后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有多么奇妙、美好。
写作文要观察,观察每一个细节,写出每一个点滴。
画画需要观察,观察每一种色彩,画出每一样景色。
做实验要观察,观察每一个变化,记录每一个原理。
…………
做什么事都需要观察。观察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美好,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充实。巴甫洛夫说过:“观察,观察,再观察。”我们要一起观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一起热爱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三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就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此,一桩桩奇案才在他的手下真相大白,让人心服口服。
你看,《花斑带奇案》中,福尔摩斯通过海伦身上湿润的污点,推断了她早晨坐马车的位置和时间;《四个血字》中,福尔摩斯从墙上的划痕和写字笔顺,推断凶手的性格和国籍;《乞丐与绅上》中,福尔摩斯仅通过被害者的文章,让案件大白于天下……
一桩桩真实的案件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越过重重阻碍,细心观察,仔细琢磨,从细节入手,最终水落石出。再想想以前的我,总是不拘小节,粗心大意。做数学时不是小数多看了一位就是少写一个零。语文也时常出现错别字。“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生活的座右铭。成功是靠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慢慢堆积起来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跟福尔摩斯心灵的对话,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善于思考,热爱探索,坚持不懈,细节决定成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丑闻”“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后一案”
其中,“最后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后一起落入万丈深渊。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己的孩子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孩子一直在废墟中等待着妈妈。几天过去了,妈妈一直没来救他。结果,这个孩子由于缺水,死去了。
这件事说明了妈妈为了别人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五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六
相信大家都知道举世闻名、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的作者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他创造的《福尔摩斯探案》风靡全球100多年。直至今天,当人们提到侦探小说,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位令人喜爱的大侦探。
这套书情节惊险刺激,每一个匪夷所思的案件,福尔摩斯总能谜团,找出凶手。他破案的秘密武器就是——推理。他可以通过观察一个物体,推理出物主的性格、外貌。就像他的搭档华生说的:“他简直就像一架用于观察和推理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讲的是英国首都伦敦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在一间总来没有人住过的别墅里,一位名叫锥伯的人被杀,尸体衣衫整齐,案发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尸体没有伤痕,但屋里其他几处地方有血迹。英国皇家警察局苏格兰场动用了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大侦探都未能此案。他们无可奈何,只好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细心调查,最后设置陷阱,捉住了罪犯杰克逊·侯波。
福尔摩斯曾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余下的那个,不论有多不可思议,也一定是真相。这句话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七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八
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于是就立志要当一名侦探。因此,在我自己可以读书后所看的第一套书就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此;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这本书是由柯南·道尔所著。主要讲述了一位出色的私人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敏锐的观察力及合理的推理分析能力,使他成了一名出色的侦探。上到国王,下到平民,他对来访的客人虽然都热情招待,但他只肯破那些稀奇古怪、扑朔迷离的悬案,比如“红毛人”、“猴小偷“等。
我喜欢这本书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柯南·道尔奇特的写作手法,和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公仪休拒收礼物》的类似,文章中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的描写,仿佛把读者带入到了案发现场,具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作者并且在书中为自己设了一个角色——忙碌的医生华生,这是一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非常有力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这说来也怪,自从我看过了柯南·道尔的书之后,就仿佛中了魔一样,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位小侦探,遇到任何的事情都会认真的去思考,去推断事情发生的过程,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那本拥有魔力的书吗?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收益相当的大,从这本书中我突然明白了做任何事情不能钻牛角尖,要对周围的环境、事物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换不同的角度想想,事情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九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范文十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