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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什么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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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什么700字作文

  你有什么喜欢的人事物吗?以我喜欢什么为标题的作文,700字左右,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什么的700字作文,希望你们喜欢。

  我喜欢什么700字作文篇1:我喜欢这样的村庄

  乡村有山,因此不乏山的豪迈;乡村有水,因此不乏水的柔情。与城市的张扬相比,乡村有它独特的静谧。倘若城市是朝气蓬勃的青年,那乡村就是沉着稳重的中年人。久居城市,厌烦了喧嚣,偶尔回一下涟漪不起的乡村,用树林的清凉来抵御来自城市的德燥热,又何尝不是一次心旷神怡的选择呢?

  我的家乡是河北魏县的一个小村庄,虽没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富饶,也不像西沙群岛那样的举世闻名,却是休假纳凉的好去处!

  踏上乡间沟壑交错、好像老人衰颓皮肤一样的小道,有一种无可替代的真实感,仿佛站在了热血沸腾的躯体上,庄严的没有丝毫修饰。阳光渗透下来,溅起一层朦胧的黄雾,然后腾飞,隐逸在树荫遮起的屏障内。狗趴在角落里陶醉着,鸡鸭也挥动着欲飞的翅膀。在光与阴与犬吠与鸡鸣的共同勾勒下,一幅天然的画卷平铺在瞳眸里,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每个沐浴在平静里的过客。

  乡村美,但那里的人更美。看啊,小河边,一老一少准备过河。从他们的神情、动作以及翕动的嘴唇,可以判断出这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这时小伙子弯腰背起了老人,?着水过起了河。小伙子那古铜色的皮肤在夕照下熠熠生辉,老人轻捻着胡须流露出满足的神情,一切都那么和谐动人!

  一天的劳作过后,便迎来了久违的安逸。人们端着饭碗,三五成群蹲在门口,用不着酒菜做虚伪的陪衬,就着家长里短的话,把粗茶淡饭咽下,充实着已经饥肠辘辘的肠胃。吃过饭后,人们会从屋里拿出吊床,挂在院里的树下,在轻风中躺上去,心满意足地小憩一会儿。倘若时间在这一刻定格,想必这一定是世上最美好的一幅画卷!

  夜幕在不知不觉中降临,星星眨着调皮的眼睛,倾听着人们进入甜美梦乡时轻微的?声,不觉露出了笑脸。空旷的夜里,不时传来几声犬吠,好美啊!

  我喜欢这样的村庄,质朴却不失趣味,真的好美!

  我喜欢什么700字作文篇2:我喜欢秋天的雨

  我的家乡在农村,那儿美丽的风景星罗棋布,美不胜收。尤其到了秋天,大自然更是美轮美奂,目不暇接。

  成熟的气息弥漫着在园子里,散发着诱人的清香。丰收在望,庄稼人一个个笑逐颜开,喜上眉梢。梨儿黄橙橙的,泛着金光,闪闪发亮,在青绿间露出一张张笑脸。绿油油的白菜,这儿一丛,那儿一丛,翠色欲滴,如同给园子铺上了一块绿色的地毯。更令人心旷神怡的是站在园外望园子:满园一片金黄,偶尔点缀着一点绿色,分外和谐。赏心悦目。树披金装,一阵阵微风吹过,片片黄叶飘飘扬扬,如同一只只彩蝶,随风翩翩起舞。

  漫步在花园里,整个花园尽态极妍,美不胜收。看,黄色换得淡雅、白色花的高洁,紫红色花的热烈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烂漫争艳。

  当然,故乡的秋天,雾是最迷人的,也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每到早晨,云雾弥漫了世界,雾山雾海,连绵起伏的群山,时隐时现,如同蓬莱仙岛一般,令人心旌神驰。偶尔在云雾中露出一座农舍,炊烟周围缭绕着,早餐散发的阵阵香气,和着略带含义的晨雾构成了和谐迷人的画卷。

  每当起雾的时候,故乡的秀丽山川和心中的海市蜃楼就融为一体了。不论何年何月,离得多远,身处何地何方,故乡的秋景永远朦胧在我的生命中。

  故乡的秋天,也是风的世界,雨的天堂。秋日的早晨,微风丝丝的歌唱着。送来了珍珠般的露珠。送来了秋日的凉爽,吸取了夏日的炎热;带来了雪白的云雾,擦去了酷暑的残迹。雨是最寻常的,细如牛毛,密密的斜织着,有如花针,闪闪发亮。“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得多好呀。家乡的秋雨来临之前,。总是先有秋风的征兆。秋雨落在地面上,毫无半点声响。秋雨是和谐的,它带走了夏日长久的干旱,送来了期待已久的湿润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雨。

  故乡的秋天啊!每当您到来,我心中的欢愉总是无法言表的,只能用大诗人杜甫的一句诗“漫卷诗书喜欲狂”来概括了。

  我爱我的故乡,我更爱故乡醉人的秋天。

  我喜欢什么700字作文篇3:我喜欢做的一件事

  我喜欢欣赏小镇的晨景,它是富有生命力的;看着小镇晨景,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每当太阳从海平面的那一端懒洋洋地爬起来时,就又为我们揭开了一天的序幕。“一日之计在于晨”。谁想浪费这段光阴呢?谁又愿意成为时间下的失败者呢?

  每天早晨,我都有机会享受到小镇的一切气氛,有机会看到小镇上的一切情景。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总觉得一切都似乎由于昨夜的静寂而更加清新,也因为今日的忙碌而开始奔波。

  面包店里散出阵阵面粉香,使人不由得摸摸肚子,要不是我已经吃饱,我还真想马上冲进去买个热腾腾的面包,把它当做宝贝看待,光瞧,好像也就暖了我的心,填了我的肚。

  一路上有许多小贩,有的卖豆浆烧饼;有的卖面食;有的卖稀饭,虽然他们赚的是小钱,但是他们的精神,我却很敬佩。往往天还没亮,他们就起来料理,天又这么冷,我还真有些心痛哩!他们的勤劳,为整个早晨,带来一股新的力量。

  “五一”放假,我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没有多少节日气氛的小镇是怎么样的。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四点半就下了楼,要去小镇的公园看看。一路上,稀疏几人,我得意得不得了,心想:我是一只早起的鸟儿了。没想到,到了公园,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整个公园,竟挤满了人,像开运动会一样热闹。男女老少,有的舞剑;有的跳舞;还有一群小孩子在那儿嬉戏,有的……我,一只早起的鸟,啊,简直是只无知的笨鸟嘛!

  晨光序曲,是新鲜的出击,谁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物?有了它的照耀,世界才更显得明亮,人们才更充满活跃的生气,我们怎能轻易地在被窝中,就任时光白白溜走呢?

  欣赏小镇晨景,给我增长了生活的知识,也是我最喜欢去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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