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情况总结(通用)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通用7篇)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何写?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医保工作情况总结,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1
20__年在__市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及罗湖区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的领导和帮助下,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在全院医务人员的协作下,我们医院医保科及全院员工以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为宗旨,团结合作共同努力,贯彻落实执行__市社会保障局有关医保的新政策,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医疗保险工作,现就这一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配备优秀人员,建立完善制度
1、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为广大的参保人员服务不应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有一支敬业、奉献、廉洁、高效、乐于为参保患者服务的工作队伍。因此院领导组织了精干的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医保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内科主任、大外科主任、妇科主任、药剂科主任为组员的信用等级评定领导小组。
医保科配备三名人员,医保科主任、医务科长、医保物价管理。院领导为了保证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在我院就诊的质量、方便患者就医、保证医保管理部门与医保患者和医疗科室之间的联系特别指定各科主任及负责人为医疗保险联络员,并制定医疗保险患者住院一览表。根据医疗保险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书记兼副院长孟醒为医疗保险分管院长,每月组织医保科和全院相关人员召开一次医疗保险会议,并带领医保科人员联同医保科长薛毓杰每周对患者进行一次查房。
2、我院现有大型设备如、彩超、24小时心电监测、X光机等都符合国家标准并达到省内领先,保证了诊疗的准确性。认真执行大型设备检查申请批准制度。
3、20__年我们医保科组织医保培训每季度1次,每季度组织考核1次。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落实__市人民政府第180号文件精神。
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0__年我们医保科按医保公司及医院的要求认真工作,诚心为患者服务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20__年(1~12份)我院共收住院医保患者__人次,医疗费用总计__,住院人次费用__。医保门诊__人次,门诊__人次,人均费用__。
三、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诚信待患
为了让患者满意在医院,放心在医院,院领导经常组织行风学习与讨论,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开展了创建患者放心满意医院活动。为了实现就诊公开化、收费合理化的承诺,我院把所有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公开,把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制成公示板悬挂在门诊大厅两侧。我院还对就诊患者实行首问负责制,每位来院患者问到每一个医务人员都会。院领导及医保科人员经常对住院患者进行探望,询问病情问询对医院的要求及意见。医院实行了科学化及自动化管理,收费、药局、护士站均使用了微机管理,并上了科学的HISS系统,每天给住院患者提供一日清单,把每天发生的费用情况打印后交到患者手中,各种费用一目了然,免除了患者很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担心,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院领导和我们医保科经常深入病房之中监督医生服务质量,杜绝了冒名住院、分解住院及未达标准收治住院、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串换医疗服务设施、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患者出院后我们医保科对他们交待报销原则,及时整理账目,按时返还报销金。年底我们对来院就医的医疗保险患者进行服务调查,反馈回信息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及医保科的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总满意率达到98%以上。
这一年我们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深信在新的一年里,在医疗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把医疗保险这项工作完成的更加出色,造福全市的参保人员。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2
我在河西学生医保中心经过两年的历练,本着我中心以“政策体系有新完善,参保扩面有新突破,平台建设有新跨越,服务形象有新提升”“四个有”为目标,立足本岗,踏踏实实的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下是我今年的工作汇报。
今年的政策较往年有一定的变化,医保中心加大政策推动和行政推动力度,个人积极动员学校参保、监察推保、多形式助保等各种途径,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参保扩面。以上级下发的政策性文件为指导,同步推动各校开展扩面工作;借助全市学生医保扩面征缴有利形势,积极推进我区学生医保扩面。重点抓好私立学校、私立园的参保缴费工作;对去年未缴费学生进行梳理分析,采取不同措施动员缴费,进一步推进外地来津打工子女的参保问题。
去年的缴费我重点帮助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管辖的小学,今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托幼机构,在今年的参保任务加大的情况下我依托今年的参保政策,先期随保险公司到划片学校进行医保宣传,把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加强私立学校的宣传工作,对老师的问题细心解答。后期报盘的时间紧,任务比往年都要重,我抓紧工作上的一切时间下校帮助老师做好学生名单录入报盘工作,有些学校如闽侯路小学在校生人数多,老师一个人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盘工作,为了能让学生在一天参保,能够减轻老师的负担,我自愿帮助老师完成学生信息录入和报盘的工作,每天和同事下校宣传并帮助老师做好报盘工作。加班加点协助老师将工作做好,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及时完成了大校的参保工作。通过积极的服务于学校,解决学校后顾之忧,得到学校老师主管领导的认可,从而保证了我区参保工作的有效推动。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按照“立足本岗,严于律己”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医保宣传制度,积极实现参保全覆盖;在工作中创新思想理念,积极扩展学生医疗保险的内涵和功能,继续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积极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瓶颈问题,寻找差距,规划前景,在新的一年里,争取做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3
_年,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围绕“六稳”“六保”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保部门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每项重点任务详细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股室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拟定各类医保政策、研究重大医保事项等。坚持把普法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将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制度文件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定期不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三是主动抓好法治相关工作。对加强基金监管、开展行政执法、建设“智慧医保”智能监管信息系统等重大法治工作,局领导多次部署协调,对基金监管、特殊人群保障、投诉信访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行政检查方案、行政案件办理等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二)加强工作落实,依法全面履职
一是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5月以来,动员部署财政、审计、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协作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对医保经办机构新冠疫情医保政策落实、违规支付基金等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开展检查,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回头看”检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保持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险行为的“零容忍”,立案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4宗,进一步规范了医保经办和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专项督查。严查检查医疗机构规避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不按规定签订和履行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合同、不按规定结算交易款等问题。积极宣传倡导采购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切实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药品招标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服务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配合做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四项排查”。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范本》等规定;在综合处理方面,制定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列入集体审理的案件范围、审理程序,规范案件审理工作。二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履行医保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分解落实法治医保建设责任。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医疗保障基本政策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以及广大群众意见,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重视能力培养,培养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通过网络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组织3名在编人员参加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和执法证考试,并通过考试。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要求,保证执行检查标准统一,履行工作保密制度,确保检查公平公正,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做到工作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告知对方处理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等。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举办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网页、宣传册、横幅、海报、三折页等形式,将基金监管有关法律和政策知识广泛宣传到村(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法治意识。举办“医保服务走基层”“医保服务进企业”活动,向群众宣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异地就医结算等政策,普及打击欺诈骗保知识,解答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疑问,向企业详细宣讲医保政策和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特殊医保政策,增进了职工对政策的了解,更好享受政府的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就医负担,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员政策知晓率。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平台和“和平发布”公众号等发布医保政策科普、医保工作动态和医保重要通知公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医保制度法规尚不健全。二是专业执法人员较为紧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能力提升。三是医保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尚需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继续推进普法各项工作,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医保普法的受众面。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实和壮大专业执法力量,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推动我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4
一、_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一)职工医保
1.1-12月,职工医保参保40628人,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2753.3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收入5982.5万元,统筹基金收入6770.8万元。
2.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从2月份起,持续3个月,减半征收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缴费比例由6.9%降为3.45%。合计减征企业户数359户,总减征额度412.98万元。
3.按参保地统计,1-12月,全县参保职工统筹基金总支出6446.9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015.52万元,减少13.6%。1-12月份统等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5980.59万元。1-12月,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72.65万元。
4.县内支出:统筹基金业务支出4014.87万元。同比下降11.56%,其中,门诊慢性病支出1128.47万元,占28.1%,同比基本持平;住院费用支出2841.56万元,占70.78%,同比下降16.25%;特药支出44.84万元,占比1.12%,同比增长97.36%。
5.住院流向及支出金额(参保地)
1-12月,平遥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结算7070人次,同比减少了961人次,降幅11.97%,其中县内定点直结4875人次(占比68.95%),同比下降11.15%;市内直结253人次(占比3.58%),同比下降26.24%;省内直结1190人次(占比16.83%),同比下降5.25%;省外直结252人次(占比3.57%),同比下降33.33%;回中心报销500人次(占比7.07%),同比下降11.82%。
_年1-12月,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出5194.31万元、减少了1050.75万元,降幅16.83%,其中县内直结2471.84万元(占比47.59%),同比降幅15.15%;市内直结160.92万元(占比3.1%)同比降幅46.91%;省内直结1762.25万元(占比33.92%),同比降幅12.43%;省外直结429.58万元(占比8.27%),同比降幅19.95%;回中心报销369.72(占比7.12%),同比降幅22.91%。
1-12月,职工住院统筹次均支出:县内5070元,市内住院6360元,省内住院14809元,省外住院17047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37531人,1-12月居民医保基金征收35002.48万元。
2.按参保地计算,1-12月,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总支出25726.6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725.84万元,下降9.58%。1-12月份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20622.69万元。
3.县内支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业务支出18739.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931.29元,降幅9.34%,其中:住院支出13537.48万元(占比72.24%),15425.53降幅12.24%;门诊支出1381.76万元(占比7.37%,其中两病门诊保障机制支出11.45万元),降幅2.56%;门诊慢性病支出3641.61万元(占比19.43%),降幅3.25%;特药支出178.61万元(占比0.96%),63.41同比增加181.67%。
4.住院流向及基金支出情况(参保地)
_年1-12月,全县城乡居民住院结算40706人次(去年同期48097人次,减少7391人次,降幅15.37%);其中县内直结29749人次(占比73.08%),同比降幅15.68%;市内直结2066人次(占比5.08%),同比降幅14.56%;省内直结4923人次(占比12.09%),同比降幅10.13%;省外直结460人次(占比1.13%),同比降幅25.69%;回中心报销3508人次(占比8.62%),同比降幅18.4%。
_年1-12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结算_4.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778.47万元,降幅12.11%。其中县内直结11166.06万元(占比55.38%),同比降幅12.85%;市内直结1001.77万元(占比4.97%),同比降幅21.15%;省内直结5102.09万元(占比25.3%),同比降幅9.1%;省外直结523万元(占比2.59%),同比降幅17.54%;回中心报销2371.42万元(占比11.76%),同比降幅9.27%。
1-12月,居民住院次均统筹支出;县内住院3753元,市内住院4849元,省内住院10364元,省外住院11370元。
二、全力落实好医保扶贫政策
作为“两不愁三保障”中的重要一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待遇,至12月底,平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496人,其中17099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余397人参保职工医保或外地医保,参保率100%。
1-12月,贫困户住院2790人次,同比下降34.09%,医疗费用总额为2781万元,同比下降24.4%,次均住院费用9967元,同比持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1593万元,“一三六”兜底报销36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4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5万元,医疗救助59.2万元,10%兜底24.4万元,目录外医院承担16706元,医保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1.96%。
至12月底,贫困户中医保慢性病人员1555人,就诊人数1431人,就诊人次38229人次,发生费用1036万元,各项医保保障支付1006万元,报销比例达到97.1%。
三、全力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涉及我局的深化改革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两项任务,即: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制定我县深化基金监管方案;二是深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方式改革。
1.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出台方案。_年4月26日制定并出台了《中共平遥县委办公室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遥县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六项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办发[_]27号)。5月15日出台《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分类推进两类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平遥县医疗保障局_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完善了监管方式,补齐了监管短板,坚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_年5月27日、_年6月5日两次召集公立、民营医院,卫生院(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诊所等两定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医保相关政策培训会,宣讲和解读医保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重点解读了《平遥县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六项措施实施办法》。
三是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工作。_年5月27日至6月8日,组织全县两定机构对照检查内容和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8月下旬,市医保局对我县的定点民营医院使用医疗保障资金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交叉检查的专项监督检查。9月下旬,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抽查复查工作。9月底,我局对全县全两定医疗机构共414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34家,定点药店80家)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10月份,我局与卫健体局、市场局对全县两定机构开展抽查复查的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2.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是出台方案。_年4月7日制定并出台了《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遥县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_〕38号)。
二是组织培训。多次召集全县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医保局组织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视频培训会,齐心协力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去兄弟县交流学习、交叉检查,进一步提升工作素质。
三是按时按质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_年4月组织开展安排了国家组织32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我县医疗机构采购有其中相关药品20种。_年6月组织安排了太原—晋中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精密输液器集中带量采购参加的医疗机构2家(签订三方协议),涉及配送企业2家。_年7月组织开展安排了我省组团联盟21种,我县医疗机构采购有相关品种14种。_年8月组织安排了太原—晋中—忻州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的集中带量采购。_年9月组织安排了冠脉扩张球囊部分医用耗材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类集中采购数据填报参加的医疗机构2家。_年10日组织开展了国家组织第三批55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我县医疗机构采购相关药品38种。_年10月底11月初组织安排了医用胶片和太原—晋中—忻州—吕梁区域留置针预充式导管、吸氧装置医用耗材采购数据的填报参加的医疗机构2家。_年11月对关于报送陕西联盟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用量数据和关于开展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品种范围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已做好安排安置。
四、_年工作计划
_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二是继续做好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把更多的药品耗材纳入进来,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的运行和监管体系,打造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5
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攻坚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奋发有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全力以赴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_年11月底,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16.22万人和47.35万人;全市职工医保基金核定应收3336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核定应收310426万元;全市职工医保基金征缴达到31652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达到310426万元;全市职工医保基金支出33723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300779万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4%,各项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较好地落实和保障类参保群众的各项待遇。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结合医保职能,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新冠疫情病毒患者特殊保障措施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新冠疫情发热病人门诊检查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耽误治疗,确保了参保群众疫情期间就医、用药得到保障;建立疫情防控“三服务五到位”联防联控机制,实行“防控疫情电话办,医保服务不打烊”线上办理和24小时值班制,将新冠疫情发热病人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配送制度,保障群众用药。一是医保服务项目全面实现网上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二是将新冠疫情患者住院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将新冠疫情病例住院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及时结算。于_年1月,将治疗新冠疫情的目录外药品及治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治疗。三是将新冠疫情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目录。按照省统一要求,于_年5月,将新冠疫情核酸检测、抗体检测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按乙类管理。四是做好新冠疫情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工作。截止9月底,全市新冠疫情住院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共有97家,共收治新冠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4595人次(4141人数),总费用4768万元,新冠疫情医保结算率达到100%。
(二)深入推进“双报到”工作。
扎实开展“双报到”工作,将党员充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局党组以身作则,疫情期间协助双报到社区解决口罩不足、消杀药品短缺问题,保障社区防疫物资供应。组织动员、督促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就近报到、开展值班值守、消杀清洁、物资配送等志愿服务活动,疫情期间局系统41名党员干部累计参加社区抗疫476人次、1307小时,涌现出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典型事迹。疫后常态化开展“双报到”,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到防汛抗洪、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安全大巡查、夜间巡逻等活动中,党员双报到率达100%,充分发挥了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
在驻点扶贫方面:选派党员骨干充实到扶贫工作队,增强扶贫力量。落实“两天一夜”、“五天四夜”工作制,积极开展“四方会商”,与村委共谋产业发展,投入10余万元助力漫云村改善人居环境、扶持种植、养殖业发展。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入户结对帮扶。与村干部联合举办主题党日,提振脱贫攻坚信心。在行业扶贫方面:一是全市33804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参保率达到100%;二是针对中央巡视湖北提出的医保扶贫标准过高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健康扶贫政策进行了调整;三是各县(市、区)在县域内和市区的3家三甲医院均实现了“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四是全面落实新“985”待遇标准,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4.53%,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达80%。五是抓好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解决了乡村医生招不进、留不住和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补贴未落实等问题,补差支付一般诊疗费2399.48万元,提升了乡村医生收入。完成3.9万余名贫困人口补贴整改,到位资金66万元。
(四)落实“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实行阶段性企业医保费减征,2月至6月共减征参保企业医保费2.53亿元,减轻缴费负担。二是实施困难企业缓缴政策,可缓缴6个月。三是对流动资金困难的344家中小制造企业,实行按季征收,缓解资金流动紧张问题。四是落实“千名干部进千企”,帮助湖北朗东机电公司顺利享受社保、房产税等税费减免6万多元,协助企业贷款100万余元,协调法院解决企业欠账难题。协助超卓航空公司解决司法判决执行难问题,协调法院及时追缴企业欠账,结清企业官司,为企业上市保驾护航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医保“放管服”改革。
一是简化两定机构申报程序。降低申报门槛,将申报资料由9项简化为4项,实行了即时申报即时受理,办结时间缩短为5个工作日,医药机构申报定点更加方便,截止_年10月底,新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共264家,其中医院2家,门诊162家,药店100家。续签协议的共有496家,其中门诊94家,药店402家。我市成为全省申报医保定点机构材料最少、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地区。二是简化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开通了业务大厅窗口、支付宝、微信、_网、人社APP五种渠道办理,实现了即时办结。取消了异地居住证明等多个手续,方便群众就医备案。三是扩大慢性病门诊定点药店范围。_年市区共新增慢性病门诊定点药店18家,由原来的11家,增至29家,极大的方便了参保群众就近购药报销。四是推进医保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各县(市、区)医保服务陆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医保业务大厅于10月底整体进驻市民中心,实现了医保服务“一门办、一网办、一城办、一次办”。
(六)推进医疗保障重点改革工作。
一是做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起第三方审计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调配,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落实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取消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执行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三是深化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实行采购量分解办法,通过带量采购、降低价格,让群众享受实惠。四是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今年新增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37家,享受异地联网结算的9264人次,医疗总费用2390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2602万元,群众享受异地就医更加便利。五是引入第三方监管,推进医保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试点项目中期评估。
(七)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成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6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便民服务手册政策问答2万本,打击欺诈骗保基金行为你问我答、新健康扶贫“985”政策宣传折页4万份,张贴宣传海报1万张。并开展了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活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日常监管。1至10月,现场检查医疗机构3024家,处理违规违法医疗机构310家,暂停医疗机构医保服务25家,解除医保服务2家,追回医保基金2572万元,其中行政处罚580万元,处理参保人员违法违规10例,追回医保基金17万元。二是开展_年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骨科高值耗材、精神科收费专项检查。从全市抽调骨干力量、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共计121人组成12个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25天的全覆盖检查,共计检查212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0家(含专科三级)、二级医疗机构47家、一级医疗机构155家发现涉嫌违规金额约2500万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正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认真查办举报投诉案件。1-10月共办理11件投诉举报案件,其中国家局和省局转办3件,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3件,来信举报1件,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举报1件,信访办1件,互联网+监管平台1件,市巡察办转办1件。逐一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做出合理性答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闭环处理到位”。
(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开展意识领域风险排查。围绕党员干部思想状态、服务效能建设、参保群众诉求等每周开展1次排查,预估意识形态风险,提前做好应对,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开通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12345”、阳光信访以及群众来信来访,68项信访事项,回复率达到100%;妥善解决了国企改革遗留的3起老工伤患者医保待遇问题。三是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了医保举报奖励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定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发布诚信信息。四是发挥医疗救助的社会职能。对部分享受医疗救助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资助资金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在各定点医院对贫困患者医疗救助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九)进一步完善医保付费方式。
一是严格执行年终清算。_年1月,按照总额预付管理办法,对_年度实施总额预付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考核、清算,对于各定点医疗机构结余费用,符合规定的按比例留用,对合理超支费用根据情况按规定比例分担。二是完善总额预付相关政策。_年3月,结合我市医保总额预付管理情况,对《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总额预付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襄人社发〔_〕137号)进行了调整、完善,出台了《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结算办法》(襄医保发〔_〕11号),并于_年起开始执行。三是落实_年度基金预付费政策。_年4月,按照总额预付结算办法制定了_年度总额预付方案,将全年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纳入付费总额管理范围,并按各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情况测算_年度总额。同时要求并督促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将基金按时足额预拨付给医疗机构。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均已制定了_年度医保总额预付方案,并按规定执行拨付工作。
(十)健全完善医保支付机制。
一是进一步扩大病种结算范围,提高支付标准。_年5月,根据医保基金收支、医疗项目价格调整、医疗费用变化等情况,依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基本医疗待遇支付与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了按病种付费范围,同时,对我市部分医疗待遇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政策调整后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由291种增加至295种,该文件于_年7月1日起执行。二是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人次定额标准。_年5月,根据近年来基金运行及结余情况,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医疗费用变化情况,经研究测算,对我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人次定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十一)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修订完善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对参保居民“两病”用药不设起付线,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按50%报销,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限额800元),月支付限额不超过50元。截止今年10月30日,全市共计12538人次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医保基金共计支出24.83万元。
(十二)落实新药品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
一是落实新药品目录。_年1月,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_〕77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此后,分别在3月、4月、5月、7月、9月与省级同步更新了《湖北省医保药品目录数据库》中药品信息。二是保障国家谈判药品待遇落地。1月出台《市医疗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襄医保发〔_〕3号),对国家114种谈判药品的报销政策予以明确,确定支付标准、拟定报销流程、确定鉴定及开方医师。同时,对医保系统参数进行了调整,保证广大参保患者能够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据统计,全市_年1-10月国家127种抗癌药品共计发生医保报销61568人次,药品费用总金额10294.3万元,医保统筹支出总金5825.7万元。
(十三)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及公共服务治理要求,深化医保APP、异地就医等平台建设,做好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维护、医保按病种结算、慢性病门诊等业务编码标准维护等工作。_年参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工作,其中维护并赋码定点零售药店1291家,定点医疗机构1582家,医保药师1117人,医保医师9408人,医保护士11461人,维护率和赋码率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疏理11项政务服务清单事项,致力打造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服务最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并将所有事项按要求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其中“异地就医备案”、“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慢性病门诊待遇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四项业务实现了全省办理时限最短、资料最少、流程最优。
(十四)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一是启动医保信息系统分拆及数据移交工作。与人社局协商,确定了系统分拆和移交的思路,起草了工作方案,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二是加强系统经办服务能力。完成了与省互联网医保平台慢性病线上复诊及购药系统的对接建设,完成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医疗救助“三位一体”“一站式”结算的系统改造,实现了与省级平台的协同联动。三是进一步提高医保移动端信息服务水平。9月上线了襄阳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脱卡支付、余额查询、上账明细查询、交易明细查询等功能,截止11月17日绑卡激活33900余人,脱卡交易28900多笔,交易金额280万元。四是继续做好相关数据上报工作。配合市人社局做好每月的180项联网数据上报工作,定期做好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财源数据上报工作,完成职保个税_年前三季度共享数据、职保参保基础数据、慢性病登记备案数据的提取上报工作。五是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编码维护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完成了全市经办机构、两定机构、医师护士药师等动态编码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操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六是开展内部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了中心内部网络排查和标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督办和整改;开展办公电脑的IP、MC地址登记备案,为网络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三、_年度工作计划
_年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关切、人民群众的期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系统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一)持续扩大医疗、生育保险覆盖面。
力争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万人。
(二)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编制出台襄阳医保“十四五”规划,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抓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做实做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出台相应的业务经办规程和考核管理办法等,抓好参保缴费和待遇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同步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四)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明确救助对象人员类型,建立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重点救助对象资助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总结医保扶贫工作成效,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好医保扶贫政策接续,持续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五)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总结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系统制定医疗保障应急工作预案,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医疗救治费用医保支付政策,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先救治、后付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在合理划分责任边界基础上有机融合制度功能,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六)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公立医疗机构在省级招采平台集中采购,原则上不得线下采购,鼓励社会医药机构自愿参与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七)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与卫健部门沟通,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准备工作。
(八)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局个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做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医保信息系拆和数据移交工作,保障系统平稳分离,医保系统稳定运行。二是继续做好长期和阶段性的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国家局、省局的数据采集、校验任务。三是在独立的医保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启动医保便民服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四是完成国家局、省局统一规划的其他系统建设工作。
(九)建立医保药品鉴证系统。
通过建立医保药品鉴证系统,实现对药品销售数据进行追溯、比对,实现对虚假售药、药品串换销售、一药多卖等违规行为的监管。
(十)完成医保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
通过招标采购服务,引入第三方监管、审计等手段,增强医疗监管能力。通过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集中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并将医保违规案例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襄阳经验。
(十一)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
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规范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完善经办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每个服务环节,推动形成“管理有标准、岗位有职责、操作有制度、过程有监督、工作有评价、事后有考核”的科学管理体系,将经办服务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十二)扎实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
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实现医保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好差评”制度为抓手不断强化行风建设,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6
_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初心和使命,坚定责任与担当,坚持以“服务人民 保障健康”为宗旨,围绕构建“五个医保”工作目标,稳中求进,扎扎实实推进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_年全市参保人数达703.16万人,位居全省第一;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含特殊门诊)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6.64%、56.12%,医保待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国家医保局陈金甫副局长、省医保局赖诗卿局长对我市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医药体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服务“全城通办”等工作充分肯定,多项工作全省领先,省级以上主流媒体46次报道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做法。
一、巩固基本医保制度取得新进展。一是持续优化基本医保制度。完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两大医保政策到期清规工作,整合形成一体化的泉州市基本医保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将我市军区部队文职人员纳入职工医保保障对象,支持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全省统一口径,调整职工医保基金缴费基数,增强企业参保积极性。二是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两定”机构协议规定,实行“宽进严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完善退出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三是扩大医疗保障服务范围。放宽医保定点准入基本条件,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集中受理频次,简化公益性卫生所定点申请流程,增加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_年新增定点医疗机构41家、定点零售药店26家,公益性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数由原来27家增加到817家。截至_年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达到1960家,定点医疗机构1186家(含公益性村卫生所817家),定点零售药店774家。
(二)医保脱贫攻坚战取得新成果。一是完善大病医保政策。自_年8月1日起,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将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0%。对贫困人口起付线再降低50%,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开展大病医保二次补偿工作,共发放补偿金1.23亿元,受益对象8803人。经过二次补偿,使城乡居民补偿对象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67.37%提高到89.8%。二是提高特殊群体待遇。针对低收入“边缘人群”制定出台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认定标准,明确救助边界,提高“边缘人群”医疗救助精准度,_年开展医疗救助46.39万人次,救助金额达9651.76万元。三是坚决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扎实推进省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工作,“第二道”补助疾病种类从原来的13种扩大到31种,实行“第三道”精准补助,落实市级精准医保扶贫补充补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就医问题。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63%,31种重大疾病实际报销达到98.43%。
(三)医药耗材流通领域改革展现新成效。一是继续巩固药品阳光采购成果。发挥我市药品阳光采购联盟作用,开展带量联合谈判,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_年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线上采购金额40.18亿元,入库金额39.90亿元,发货入库率99.30%,年为医疗机构节省药品采购成本达1.8亿元。二是落实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工作。在全省率先将5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单独核算,不列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药占比统计范围和基本医保总额控制范围,确保参保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国家谈判药品。_年采购金额1.18亿元,为我市患者减轻医药费用1.81亿元。三是全面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6月起,全市跟进实施7个月药品采购金额1.05亿元,完成约定采购量的88.16%,伊马替尼等23种药品完成约定采购任务。支持推动泉州东南医院等4家民营医院在全国率先跟进“4+7”药品采购试点工作。四是开展高值耗材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_年1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医用耗材采购结果全省共享。_年采购金额6.71亿元,节省采购资金8693.29万元,减轻群众负担3825万元。五是全面实施药品耗材货款统一结算工作。在开展药品货款统一结算工作的基础上,_年5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医用耗材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_年,药品货款结算达100%,位列全省并列第一;医用耗材货款采购入库金额5.25亿元,实际结算金额3.74亿元,实际结算率为71.29%。
(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梳理、规范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及最高收费标准,医疗服务项目细化为9298项。二是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和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要求,调整63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进一步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四是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发展新技术。核定新增29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出台11项临床检验项目基本组合及收费标准,出台29项“互联网+诊疗”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和互联网医院复诊医疗收费行为。_年,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的收入占比为34:41:25,与医保体制改革前的23:59:18相比,医院收入结构明显得到优化。
(五)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新机制。一是持续推进按项目支付向按病种支付转变。在开展270个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基础上,出台新增病种63个,调整病种收费标准25个,在泉州市第三医院试行疾病按床日收付费改革。全市实施按病种出院人次15.78万例,16家纳入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的县级医院按病种出院人数占比33.3%,位居全省前列,公立医院通过控费增加医务性收入1.37亿元,群众实际报销比例提高约10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动DRG收付费改革。选取泉港区医院、石狮市医院为试点单位,到三明学习观摩、组织召开研讨会,与国家卫健委专家交流学习,完成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近三年住院病人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做好试点的前期准备,初步提出我市开展DRG基本模式。三是建立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机制。推动世行贷款医改项目建设,实行“一县一策”,建立“超支自负、结余留用、绩效考核”机制,对石狮、永春、德化等地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医院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完成3个县(市)总额付费打包协议签订工作,年签订金额8.99亿元。
(六)打击欺诈骗保呈现新态势。一是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运用智能稽核技术,加强对次均费用畸高、药品使用数量畸高,非治疗性药品使用过于频繁等异常情况的分析研判,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主动协同市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持续规范诊疗行为。三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营造欺诈骗保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增强参保群众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的辨别意识。_年对全市1381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发出“函、牌”1326张,约谈医保定点单位464家次,暂停医保服务174家,解除定点协议10家,暂停医保医师处方权37名,追回医保基金3871.81万元,依协议收取违约金1836.51万元。
(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出新举措。一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医保经办“全城通办”服务。打破医保经办服务属地管理原则,满足服务对象“就近、便利、高效”办事的需求,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率。_年全城通办业务量59.21万件,占总业务量27.42%。目前医保业务“一趟不用跑”的服务量占比由原来65%左右提高到97.68%,群众对医保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优化医保服务办理流程。通过信息系统整合、改造及数据共享,做好“一窗受理”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在全省率先打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在本县域就诊限制。指导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医保诊间结算服务平台”,实现“诊间一站式”结算。积极协调人社部门,简化参保信息,缩短信息采集时限,及时做好参保发卡工作。三是做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目前全市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172家。_年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14076人次,医疗总费用34534.78万元,报销金额达18771.69万元。在16个省(市)异地商会设立医保代结报服务站29个。_年,共有36人次享受异地商会代结报服务,医疗费用56.22万元,报销金额22.14万元。我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产前登记”等业务,在全省率先入驻“闽政通APP”平台。
医保工作情况总结精选篇7
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始终坚持以省市委全会和国家、省医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打造公平、安全、高效、便捷、智慧、清廉“六个医保”为抓手,扎实有序推进医保各方面工作落实,取得良好成效。尤其是扎实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圆满承办中期评估现场会,考核得分位居全国26个试点地区第一名;正式揭牌全国首个医保反欺诈中心,为全国医保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湖州方案;打造全国首个湖州城市大脑医保驾驶舱,开启医保“智治”时代;平稳实现了市域职工基本医保制度的完全统一,市域医保更加公平;精准扎实推进医保领域脱贫攻坚,在全省率先真正实现医疗救助“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严格抓好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和全市抗微生物集采落地,共节约医保基金1.7亿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城市医共体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域推行;发布全省首个医保基层经办服务标准,医保服务更加精细化;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持续加快,在全省率先实现沪苏浙皖跨省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全年,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医保工作20次,市级媒体报道130余次,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30余次,12个兄弟地市来湖学习考察,30多位群众向我们赠送锦旗和感谢信,为我们点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致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兜底保障展现担当。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医保部门闻令而动,全力以赴做好医保领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兜底保障救治。按照上级部署,第一时间出台了4个文件和一系列措施,对患者医疗费实施兜底保障,向医疗机构累计拨付基金2.3亿元,不折不扣落实了“两个确保”。
二是助力精准排摸。通过医保大数据实施重点人员筛查,发动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开展联防联控,累计筛查上报7.1万人,助力湖州成为全省确诊病例最少、“清零”最早的城市。
三是优化经办服务。推出了“预约办”、“代理办”、“邮寄办”、“电话办”等新服务模式,引导企业、群众“网上”“掌上”办医保。
四是强化执勤值守。组织发动干部值守高速路口和公路卡点,下沉社区入户排查,赴结对社区开展防控协查,累计出动700余人次。
五是支持企业复工。全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5.8万户,累计减免6.14亿元,为促进复工复产、保持就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系统19支服务队主动上门服务指导,50家结对企业在3月底前全部复工复产。
2.致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走在前列。
始终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按照“整体智治、共治共享”的思路,整体推进医保基金责任体系、监管方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系统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强化源头防治,建立全链条、全过程责任体系。实行定点单位分类协议管理,落实“两定机构”主体责任。在全省创新建立以医保科长为主体的医保督导员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违规问责追责机制,强化医院内部管控。完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开发医保检查执法管理系统,推行“互联网+监管”,实现医保执法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是拓展各方共治,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监管网络。在全国率先建立医保反欺诈中心并实现区县全覆盖。由中心牵头,成立医疗保障研究专家库、医疗专家库、药学专家库、法律专家库、会计审计专家库等“五个专家库”215人队伍,为医保治理提供智慧支撑。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部门间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力量叠加的监管格局。积极引入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协查,实现关口前移、高效精准。
三是深化数据智治,打造全天候、无盲区医保智管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发湖州城市数字大脑医保驾驶舱,打造“两中心,五平台”(即指挥中心、数据中心,业务运行监测平台、决策分析平台、智慧监管平台、辅助执法平台、内控稽核平台),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实现对医保的整体研判、协同指挥、跟踪监督和对医保基金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四是持续依法严治,营造不敢违、不能骗浓厚氛围。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创新推出基金监管“云培训”、“小喇叭大广播”、抖音小视频、微信朋友圈接力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打欺诈骗保,_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146家,检查覆盖率100%,查处定点医药机构667家,查处参保人员28人,追回基金4011.41万元,形成强烈震慑。
_年,全市医保统筹基金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5.21%;支出57.55亿元,同比增长0.21%;当年结余6.85亿元,累计结余50.95亿元。其中: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政策性减征6.14亿元,共收入42.59亿元,同比增长1.33%;统筹基金支出38.67亿元,同比下降0.83%,当年基金结余3.92亿元,累计结余41.40亿元,支付能力12.85个月。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1.81亿元,同比增长13.73%;基金支出18.88亿元,同比增长2.42%,基金当年结余2.93亿元,累计结余9.55亿元,支付能力6.07个月。
3.致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按照“稳为先、统为要,迈小步、不停步”的思路,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域统一,更好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发挥医保保基本、兜底线作用。
一是稳步推进市域医保政策统一。研究制定《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监管、制度衔接等进行全面统一,更好解决市域医保政策碎片化、待遇差异化问题。
二是稳步提升医保待遇。_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增加138元,达到每人每年1108元,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总筹资标准分别达到1648元和1548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点,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
三是抓紧抓实医疗救助工作。创新与民政部门建立困难人员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和大额医疗费用预警机制,探索建立救助人员医保中断预警机制,确保医疗救助“不落一户、不落一人”。_年,全市共资助参保5.92万人,资助金额3144.93万元;医疗救助56.29万人次,救助金额7627.37万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
4.致力深化医保领域各项改革,基金使用更加高效。
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深入推进医保领域各项改革,更好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一是推进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全域推进、多元复合、绩效挂钩”的原则,在全市域推进城市医共体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支付向医疗重点学科适当倾斜的机制,大力促进湖州医学高地建设;在全省率先探索体现中医特色的DRG分组体系和医保支付方式,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着眼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助推分级诊疗,在疾病基础组实行同城同病同效同价改革。配套制定绩效评估办法,督促医疗机构合理治疗,确保改革实效。
二是抓好国家和市药品集中采购成果落地。联合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抓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工作,截至12月底,第一批25个中选产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的202%,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51.3%,全部品种均超约定采购量10%以上,第三批完成率30.3%,共减少药品支出5482万元。抓好市抗微生物药品集中采购落地工作,减少药品支出1.1亿元。
三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一腾一降一调一池”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全市域完成第三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肯定。
5.致力打造医保服务最便捷地市,医保服务更加暖心。
围绕打造医保服务最便捷地市目标,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医保经办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一是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全市域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系统,制定发布全省首个医疗保障业务基层经办规范,对4大类、20个服务事项在市级层面进行规范统一。持续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多频次开展业务经办培训,夯实基层经办基础。打造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网络,20个政务服务事项下延全市73个乡镇(街道),13个高频民生事项下延到1278个村(社区),为全省提供“医保服务不出村”改革样本。推动实现医保服务事项向公立医院、农商行、邮政公司等公共领域延伸,转院转诊备案、特殊慢病备案、“3+N”报销结算联办等“一件事”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全覆盖,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加快融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大局。圆满承办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医保局长会议,与上海市虹口区、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和安徽省宣城市签订《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协议》,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障公共资源同城化、信息化、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互联互通,全市146家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和省异地就医、长三角门诊结算系统,沪苏浙皖四地市8200多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双向直接结算。
三是大力推动“一站式”服务全覆盖。积极配合完成扶残助残、员工招聘、劳动者就业创业以及公务员、事业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等各类人群参保“一件事”联办,更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特殊病种省内门诊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工作,有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体验感和幸福感。
6.致力夯实医保信息化基础,医保治理更加智慧。
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强化基金监管、提升服务质效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围绕“安全稳定、高效便捷”目标,不断推进医保治理智能化程度。
一是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建成全市集中医保业务经办系统,实现全市医保数据、经办、服务“三统一”。完善全市医保基础信息库建设,强化数据资源全周期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推进智慧服务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群众就医“刷脸付”、医保服务“刷脸办”。打造“浙里办”医保服务专区,探索推行“傻瓜式”网上经办服务模式,第一批政务2.0医保服务事项网办、掌办实现率100%,办理率超90%。
三是推进智能监管建设。按照“整体智治、共治共享”的理念,在全国率先开发城市数字大脑医保驾驶舱,系统集成智能审核系统、医保大数据分析、药店药品“进销存”、人脸识别和音视频监控五大系统,开发上线医保执法管理系统,建立线上信息分析提醒、线下落地严打的医保智慧监管模式。
7.致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医保铁军树优形象。
全面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铁军,为推进医保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健全“周一夜校”、医保论坛等载体,引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年轻干部学习班,开展导师“传帮带”活动,着力培养“心中有理想、肩上有担当、身上有本领、脚下有定力”,既能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
二是打造担当型队伍。深入实施“讲学习比本领、讲担当比破难、讲责任比贡献”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创优争先意识、担当破难意识、务实创新意识,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三是争创示范性组织。加强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培育深化以“医保红管家”为主品牌、“治理排头兵”“模范服务生”为子品牌的党建品牌矩阵,发挥品牌凝聚人心、增强合力作用。在全市开展“最美医保窗口”和“最美医保人”评选活动,树立身边服务群众、满意群众的榜样。
四是建设清廉型团队。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打好医保精算平衡“持久战”、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建设战”、医疗救助风险“防控战”和医保信息数据安全“保卫战”等四场战役。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医保内部管理系列制度建设,切实扎牢制度篱笆。开展以案说法、家庭助廉、家风促廉等活动,严肃监督执纪,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形成不敢腐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