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区调整初中入学和转学政策
近日,天津市宁河区发布了调整初中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重点集中在两所学校,快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一区调整初中入学和转学政策
12月9日,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宁河区初中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宁河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转学、入学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芦台三中转学政策
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芦台三中各年级均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学生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一安置到芦台一中。
二、调整芦台一中入学随机派位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七年级入学的学生。
(二)实施办法
1.派位对象: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具有宁河区户籍,且在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宁河区芦台街以外其他镇街所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三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补充说明:派位对象范围以当年区教育局发布方案为主。
2.录取原则:区教育局按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各片投放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未招足的计划,不再面向其他片区投放。
3.调整政策: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剩余计划,将面向符合派位条件且首轮未参与报名的新生街、光辉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红磡和院、颐品学府片区学生投放。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则全部录取。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初中生转学条件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初中转学需要手续
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
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在学校教导处索取)。
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初中生可以中途转学吗?
可以。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待收到接收学校的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
3、学生确因其监护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当年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的,其转学手续办理可不受时间限制。
4、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