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求
2023下半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具体要求
教师资格证认定要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然后现场提交认定材料,等待认定审批,最后领取教师资格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下半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下半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
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可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再次申请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达到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
5、普通话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照片,小2寸近期照片;
8、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大四可认定教师资格证吗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暂代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成人教育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为网上申报-准备材料(含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表、普通话证、体检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签字确认-审核-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证一年认定几次
教师资格认定一年有两次,一般是春季和秋季。如考生有特殊情况无法一次性完成认定,可以利用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未通过的考生只要在这个有效期内通过即可。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学历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普通话等级证明: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6、《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其他材料。
教师资格证认定普通话等级要求
北京:《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天津: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河北: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山西: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内蒙古: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辽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吉林: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注: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省份当年发布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