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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

时间: 宋佳4544 分享

最新“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

随着夏天的来临,全国各地温度不断攀升,有地区最高温度已达35摄氏度。越来越高的温度,为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最新“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欢迎参阅。

“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

“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

除了露天工作外,企业对坐办公室或室内作业的职工,也可能需要支付高温费,当然其前提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有人说,企业如果安装了空调,就不需支付高温津贴了。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是这样,但如确有证据表明工作场所尽管安装了空调,但是仍未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业仍需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生活常识和经验法则可知,如果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结合上海的气候特点,很难在每年6月至9月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所以当双方发生争议,应由企业对于已经采取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进行举证,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后果。

反之,如果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一般来说可以将温度控制在33℃以下。当双方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企业能够举证证明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如提供车间内部场景及室外照片,显示车间内有空调出风口,室外有空调外机等,就应由劳动者就其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进行举证,否则劳动者将承担不利后果。

有的企业工作场所面积较大,只有少量空调设备,实际难以保证劳动者所在工作区域温度降低到33℃以下,同时也未有支付高温费,有的劳动者就到上级有关部门甚至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经有关部门查实确属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劳动者也可要求企业支付高温费。

另外,对于一些具有高温性质的岗位,还有原劳动部曾经规定的高温作业工种等特殊性质的岗位,按生活经验判断,即使安装了空调,工作岗位的温度也难以降低到33℃以下。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企业对于已经采取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进行举证,否则企业也将承担不利后果。

职工未出勤能否扣除相应的高温费?

还有的用人单位问:如果劳动者当月有请假的情况,能否扣除请假当天的高温费呢?

高温津贴是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补贴。

如果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以及事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后,扣发当天的高温津贴。如果职工每月高温费300元的话,缺勤1天,公司可以扣除他13.79元。从理论上讲,企业如此操作无可厚非。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将高温费列入婚假、丧假、探亲假或病假等工资计算基数的,那么职工请婚假、丧假、探亲假或病假等,也不能扣除高温费。

另外,高温费尽管列入工资总额,但是毕竟带有福利的特点,即不以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对价。也许有的职工会说:“我请一天假你就扣除我13.79元高温费,我加一天班你怎么不增加我13.79元高温费呢?”

所以建议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相应的规则。比如当月休假多少天以上的,单位可以扣除相应的高温费。如果劳动者当月休假未超过规定天数的,用人单位还是全额发放高温费为宜。

退休人员能领取吗?多少钱?

高温津贴是不能用饮料,绿豆汤等实物来进行替代的,是必须发放现金的。

其实,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退休人员已经退休了,不属于在职劳动者,所以并不属于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

不过,有一些地方会给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类似于高温津贴性质的一种补贴,叫做夏季清凉饮料费。代表地区就是杭州,这些年杭州执行一项政策,每年6月到9月份给退休人员发放每月130元的夏季清凉饮料费,合计每年发放520元。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单位能扣工资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发饮料可以充抵高温津贴吗?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绿豆汤、物品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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