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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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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政策都发布了,农民进城保障政策有些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多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政策一览,以供参考,欢迎大家收藏并分享哟!

“多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政策

今年以来,至少包括吉林省延吉、吉林省吉林、江苏省泰州、湖北省黄冈、贵州省遵义、安徽省潜山、黑龙江省佳木斯、吉林省长春、湖北省麻城、吉林省双辽、四川省南充、江苏省兴化等城市以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江苏盐城阜宁县、江苏盐城大丰区、湖南株洲茶陵县、河南信阳罗山县、四川宜宾高县等地出台鼓励农民、农民工进城购房的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多给予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部分政策提及农民进城购房可享受户口迁移、子女就近入学(含转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城区人口同等政策。

近来, 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潜山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贵州省遵义市和湖北省黄冈市 等地先后推出了鼓励农民购房的政策。 同时,可以看到,在出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城市中,地方政府多给予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进城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

8月18日,红星资本局随机选取三座城市采访了相关人员,发现:有的城市推出的政策让有意向的购房者增多,而有的城市的补贴活动已经结束。

8月11日, 吉林省 长春市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给予进城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通知》显示,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除了长春市,吉林省多个城市亦发布相关政策,包括 延吉市、吉林市 等。

其中,延吉市明确,对于农民购买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政府参照购房农民所缴纳契税的额度全额给予补贴。

另据《佳木斯日报》报道,今年7月26日, 黑龙江佳木斯市 人民政府出台十条优惠政策,其中一条提及“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在佳木斯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购房人,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据红星资本局,记者致电佳木斯市某楼盘,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上述补贴活动是在7月中旬推出的,但在7月末已经结束。

8月5日,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下发通知,围绕购房补贴、助企纾困解难等方面推出十项政策。针对农民进城入镇购房,其中规定,县域内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满6个月并进县城购房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日, 吉林省吉林市代管县级市桦甸市 制定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不局限于桦甸籍农民,可以是外省、市购房者,只要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即可;可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同时,针对进城购房的农民,桦甸市还设置了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购房农民减税等优惠政策。

8月3日,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 发布试行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其中提出,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持不变;研究适合开发适合农民工购买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等。

8月2日,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 发布通知提出,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蚕桑产业大户、烤烟产业大户,年收入前100名,给予每户1万元购房补贴,第101-200名,给予每户0.5万元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展林业、畜牧、果蔬的家庭农场大户,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出具产业大户及家庭农场证明后,给予每户0.5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在7月末,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印发若干措施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据红星资本局,记者致电其中某楼盘的售楼处,有工作人员称,整个潜山市现在确实只有4个新楼盘,她所在的楼盘只剩几十套房了。在《若干措施》出台后,来买房的人比以前多。

7月8日,湖北黄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明确,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1万元(落户黄冈城区)。

今年5月17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对在泰、来泰大专以上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等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

据红星资本局,在上述《通知》印发后,泰州市的新房成交量在5月明显上涨,较4月上涨84%。不过,在5月以后,新房成交量再次下滑,7月的成交均价跌破至1.5万元/㎡以下。泰州某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她所工作的楼盘这一期在去年开盘,目前还剩200余套房子,算是“尾盘”。她认为,楼盘整体卖得还可以。

据中新经纬,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此前表示,此类政策是值得肯定的,进一步说明农民进城购房依然是各地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的一 个重要支撑。当前各地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类似政策对于导入新市民的人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将更好地带动当地楼市和关联产业的发展。预计2022年全国其他城市也依然会有此类政策,是楼市活跃的又一推动力。

农民进城保障政策

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通知》开头阐述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二是解答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

三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

那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子女教育、医保、社保、就业等权益是否和原有市民一样享受保障些政策措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能否继续保留?带着这些疑问,中国市县招商网智慧招商云平台智库专家认真研读了《通知》全文,以上涉及进城落户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了切实答案:

《通知》强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财力不因政策调整而减少;强化经济发达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镇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

一《通知》提出了十条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体财政政策措施

1

教育相关政策措施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地方政府要做到: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

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到:

按在校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核定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中涉及学生政策的转移支付,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

2

医保相关政策措施

支持创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按城镇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镇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

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

3

规范城乡社保制度

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做好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工作。

4

就业相关政策

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支持力度

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到:

在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时,要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就业问题,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作为分配因素,并赋予适当权重。

县级财政部门要做到:

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5

奖励相关政策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中央财政做什么?注意奖励资金向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

省级财政做什么?安排资金奖励

要安排资金,建立省(区、市)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县级财政做什么?做好上级奖励资金的使用

县级财政部门要将上级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6

均衡性转移支付相关政策

适当考虑为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支因素

中央财政要做到:确保对中西部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力度不减

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地区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和规模增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规模和力度不减。

省级财政要做到:鼓励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参照中央做法,在对下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时考虑为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增支因素,增强县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鼓励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政策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

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做到: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办法

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在测算县级相关民生支出时,要适当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民生支出缺口较大的中西部县级政府的财力保障。

县级政府要做到: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统筹用好资金,切实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8

城市功能提升相关政策

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地方政府要做到:

1

纳入相关规划

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

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3

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

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

中央财政要做到:专项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在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9

进城落户农民相关权益保障政策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1.地方政府不得做

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2.地方政府要做到

通过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促进相关权益的实现和维护,但现阶段要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进城落户农民在城镇居住、创业、投资。

10

财政支持相关政策措施

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

动态调整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变化、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对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进行动态调整。

2

落实相关发达地区和大型、特大型城市主体责任

落实东部发达地区和大型、特大型城市的主体责任,引导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依靠自有财力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政根据其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等因素适当给予奖励。

农民进城的好处

第一:工作问题。

城里有更好的就业渠道,每个城市容纳这么多人,自然有容纳这么多人口的产业存在。有就业渠道,就能吸引大量的人才,人多了自然也就拓展出更多的就业渠道,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比如说一个地方建了一个产业区,吸引了大量工厂落户,有10万个工作岗位,那么吸引来的这10万人需要吃饭穿衣,于是就有了菜市场,饭店,服装店等。如果要长期把这些人才留下,就需要相应的学校和医院,因为很多人长期工作,会把家属带来,要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人人都会生病,也要解决医疗问题。

第二:孩子上学的问题。

每个家庭中,孩子的教育问题都是重中之重,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很多家庭不惜重金请家教,上各种辅导班。

全国好的教育资源都集中在各大城市,一线城市比二线城市教育资源要丰富,二线城市要强于三四线城市,县城的教育要强于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

想要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需要有城市户口,需要买房(也不完全是,有户口有房子是第一梯队,没城市户口和房子只能排在最后,如果名额满了就上不去了)。为了确保孩子顺便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只能咬牙迁户口进城。

第三:婚姻问题。

现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要求城里有房,城里没房子,是结婚的一大阻力。很多家庭,为了在城里买房,耗尽了所有的积蓄,没有更多的钱来翻修家里的老房子,只能看着老房子一点点地破旧。

既然家里的房子都破旧不堪了,索性全家迁到城里,反正也在城里生活了,迁过去还能让孩子接受教育的时候少一点阻力,也可以享受更多城里的福利政策。

纵使城里的生活有很多的缺点,但是优点还是很多的,有些人是喜欢城里的生活,举家迁入城市,有些人迫于婚姻或孩子的教育问题,不得不迁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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