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措施
2022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措施_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最新安排
截至目前,北京多所高校已下发了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包括提前开学、“非必要不离校”、封闭式管理、暂缓返校、延期开学、叫停各种活动、排查师生行程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措施_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最新安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不返校
清华大学发布通知指出,根据北京市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和严格进出京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按如下要求执行:
1.当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以下重点地区(名单根据北京市管控政策持续更新,会随时通知)的学生,暂不返校和报到,具体返校和报到时间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2. 当前处于第1条之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但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如纳入当地管控的,在解除管控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在“学生进出校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申请,经院系审批同意后返校;未纳入管控的,在当地进行14天健康监测后,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在系统中申请,经院系审批同意后返校。
3. 已入境的境外(含港、台地区)学生,严格落实并满足境外返京人员“14+7+7”集中隔离与健康监测要求后,凭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在系统中申请,经院系审批同意后返校。
4. 处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学生,持健康“绿码”在系统中申请,经院系审批同意后返校。
5. 符合上述第2-4项条件的新生可直接来校报到。因疫情防控原因,今年新生报到不允许亲友陪同入校,请大家理解并做好安排。
6. 学生到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离京”,并做好健康防护。
7.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时到校的学生,应按照教务管理规定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8. 有关新学期在线与融合式教学的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9. 同学们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继续做好在“学生健康及出行情况报告”系统(即每日信息报告系统)中上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处地点等信息的工作。
清华大学学校沿革
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始建于1911年,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南迁长沙,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设有文、法、理、工、农等5个学院、26个系。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清华大学成为一所多科性工业大学,重点为国家培养工程技术人才,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改革开放以来,清华大学逐步确立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长远目标,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学校先后恢复或新建了理科、文科、医学学科和经济管理学科,并成立了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1999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成立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成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在国家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开展“双一流”建设,清华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清华大学共设21个学院、59个系,已成为一所设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面向未来,清华大学将秉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和“行胜于言”的校风,坚持“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的办学风格和“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培养特色,弘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传统和“人文日新”精神,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国家、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努力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方面走在前列,为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生假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出行注意事项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境外疫情依然严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很有必要。
(1)倡导“非必要不出境”,虽然会对人们的节日安排、出行计划带来一定影响,但是有健康安全,方有欢乐节日;
(2)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扎堆,不聚集,把风险降到最低,“两节”就能过得安心、过得祥和;
(3)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尽量避免出省游玩,确需出省的,要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备出行人员、目的地、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
(4)境外入境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陕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和健康管理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等情况。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聚会期间注意事项
近期,多起新冠疫情本地病例与聚餐活动有关,这再次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仍然要保持警惕,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1)不建议参加婚宴等大型聚会聚餐活动;
(2)进入餐厅,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扫码,如有发热不应进入餐厅;
(3)在餐厅尽量减少触碰公共设施,做好手卫生,在饭前和如厕后应洗手;
(4)用餐过程中,应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注意咳嗽礼仪;
(5)如果多人共同用餐,推荐使用公筷公勺,以减少接触传播的机会。
三、公共场所注意事项
(1)为避免被感染,减少或不坐公共交通工具是明智的选择,可以采取骑行、自驾或者步行等安全的出行方式。出行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2)在外出购物时,建议选择正规的购买场所,可以避开购物高峰期;
(3)进入公共场所应戴口罩、主动测温,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
(4)公共场所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梯、门把手、卫生间等开展预防性消毒。
四、冷链食品的注意事项
近期,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出阳性频频出现,国外正处于新冠疫情爆发期,跨境运输过程中,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极有可能成为携带新冠病毒的载体,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冷链食品时应注意。
(1)选购冷冻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应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切勿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2)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进口生鲜产品,快递外包装如未消毒不要带入室内;
(3)在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用肥皂和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4)处理食材时,可浸泡搓洗,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制品,防止溅洒污染;
(5)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
(6)进食时,倡导用公筷、公勺或分餐;
(7)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