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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磅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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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国优计划”),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所香港地区高校作为第二批试点高校成功入选。

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据教育部官网8月20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在总结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首批试点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公布了第二批试点高校名单,包括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2所香港地区高校。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或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进行招生,重点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教育部重磅计划公布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要求试点高校加强“国优计划”统筹领导,完善招录考核流程,切实遴选有志从教且适合从教的学生攻读,并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教育家精神引领,重视人工智能、交叉学科、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相关课程建设,注重教育与理工农医结合,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

《通知》鼓励试点高校整合优质资源,推动理工科高校与高水平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科学类课程教师。特别提出鼓励内地与香港“国优计划”研究生跨校学习、交流,重点支持内地“国优计划”研究生赴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在香港进行教育实践。同时明确了跨校联合培养和双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畅通学生从教通道,要求各地根据“国优计划”研究生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学段与学科,积极推动“国优计划”研究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各地探索试点高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各地通过到岗退费等方式吸引“国优计划”研究生从教,纳入公费师范生管理。

关于“国优计划”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是教育部于2023年7月出台的一项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2023年7月2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意见》明确,“国优计划”包括推免选拔、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两种选拔方式,包括试点高校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两种培养方式。支持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在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的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意见》从纳入免试认定、探索“订单”培养、组织专场招聘、支持专业发展等方面提出系列从教激励政策,并从研究生推免招生及经费支持、优配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人才培养统筹等方面,提出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各地、培养高校对计划实施给予的支持保障。

“国优计划”适合什么样的考生

以下几类考生均可以考虑“国优计划”:

1.综合素质优秀: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创新能力。

2.教育情怀深厚:对教育事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愿意投身基础教育领域。

3.职业规划明确:希望成为中小学教师,具有长期从教的职业规划。

4.有学科背景优势:本科为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更符合“国优计划”培养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的目标。

国优计划的选拔方式

1.推免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国优计划”培养高校提出申请,经考查合格可通过推免方式被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国优计划”培养高校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面向非教育类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结合学生专业课成绩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

国优计划的培养模式

“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支持“国优计划”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指导学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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