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事顺序和业务流程
失业员工在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的失业保险办事顺序和业务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有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休息年龄之内具有休息才干并且失业;
2、在深圳市延续任务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则停止注销并有求职意向;
4、原任务单位按规则交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享用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提供的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团体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证明调入深圳市前延续工龄的档案资料。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顺序
1、员工在失业注销部门操持失业注销后60日内,应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操持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经审核契合支付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议书》;不契合支付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议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经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四)计发规范和停发情形
1、计发规范: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规范为上年度市政府发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延续任务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越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用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失业后的任务时间计算;
(4)支付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缺乏2年的失业员工,可央求延伸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2、失业员工在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失业(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参与社会保险视为再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操持退休手续;
(4)无合理理由,两次不接受休息保证部门所属的失业效劳机构引见的职业;
(5)休息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则的。
二、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方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自行组织失业或从事集体运营的,可以央求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支付的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顺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经审核契合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议书》。
三、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方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支付失业保险金时期,家庭人均支出低于深圳市规则的最低生活保证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央求生活困难补助金。
(二)申领顺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
2、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调查核实契合条件的,按不超越自己支付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计发。
四、操持《深圳市休息保证卡》
失业员工操持《深圳市休息保证卡》,须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在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打印制证单后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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