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养老保险去哪里办理
军人养老保险去哪里办理
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可视为缴费年限。自转业到地方之日起,实行个人缴费,其缴费年限同在部队服役的军龄可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个人帐户自个人缴费开始建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去哪里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去哪里办理
(一)材料领取: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办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军队退役人员要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还规定,参保人要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退役士兵、义务兵、士官、军官、文职人员安置或自主就业到天津市各类企业工作的,在其企业就业参保后,由其企业属地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未就业的退役军人,户籍转入本市后,在户籍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收专户参保登记后,由户籍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年限应作为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天津市的,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衔接手续。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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