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退保流程
在深圳办理社保退保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社保退保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深圳社保退保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深圳社保退保流程
深圳社保退保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不符合领取丧葬补助、抚恤金条件的参保人;
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参保人;
3、即将或已离境且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延长缴费)、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自愿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深圳社保退保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员提供往内地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参保人(或死亡参保人的继承人)在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之一,验原件收复印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参保人(或死亡参保人的继承人)书面申请;
5、如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中国公证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参保人死亡证明(因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因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说明死亡参保人与继承人继承关系的文件(结婚证、户口本或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因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9、《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或《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因工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0、 死亡员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村委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土葬证明(非因工死亡且不符合领取丧葬补助、抚恤金条件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深圳社保退保受理机关:
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深圳社保退保程序:
1、取号排队。
2、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录入银行帐号并打印退保单据。
3、代办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4、领取个人保留单据。深圳社保退保时限
社保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保
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只缴纳了14年养老保险能否领取养老金?
不能。
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至少累计缴纳15年才能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个人账户中的钱将清算,一次性发还给个人。
这笔钱只是个人缴纳的金额,加上和单位缴纳的一小部分。
或者选择将不足的年限所应缴纳的费用一次性补缴才能领取养老金。
问:非深户养老保险参保差几个月才满15周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如有工作还可继续交满吗?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非本市户籍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
重复参保领多份钱?在不同地方有养老保险咋办
“在不同地方都有养老保险是否属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后又该如何处理?”……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出台后,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
同时在不同地点参保属重复参保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是否属重复参保关键取决于参保人是否在同一时段与不同社保机构建立保险关系。如果他是不同时期的参保的,比如今年在湖北参保,明年在湖南参保,后年又到广东参保,于不同时段在不同地方建立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的;但如果参保人同一时间在不同地方都参保了,比如分别在广东和湖南两地同时都缴纳保险,这种情况就只能选择一地清退参保关系。
如果重复参保了,参保人该怎么办?能否选择其中之一退保?对此,据介绍,已经在老家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出具当地社保机构缴费参保的证明,在深圳可以不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同时在两个社保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用的,就属于重复参保险
对于在外地与深圳重复参保,且已经终结了在深圳劳动关系准备回外地的,可以退保。深圳的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保险关系可以终结,然后这部分的缴费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当地社保机构在外地已经参保的证明才可以退。
市民马先生非常关注参保人去世后的养老权益问题。他说:比如有一名参保人60岁退休,但61岁就去世了,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很短,那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办?
回复: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按照我国的规定,个人账户的金额是可以作为本人的财产依法继承的。
另外,按照深圳市的规定,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
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
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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