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报销流程
北京医保卡报销流程
报销医保卡,需要办理医保卡报销的流程是什么。北京医保卡的报销流程有哪些。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医保卡报销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医保卡报销流程
报销比例
门急诊报销比例
在职员工
1.在职员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90%。
2.在职员工在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70%。
退休人员
1.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70%,其中15%补充医疗保险。
2.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80%,其中10%补充医疗保险。
3.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80%,其中10%补充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
个人帐户
(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大额医疗互助基金
主要用于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报销条件
1.参保人在北京市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人/参保公司未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
报销材料
1、门(急)诊:存档卡、医保卡、诊疗费收据、统一收据、处方、明细、北京银行对账单(不留)。如果外伤就医的需要提供外伤原因说明及病历。
2、急诊留观,需要提供诊断证明、盖有急诊章的处方底方、检查治疗明细、收据,医保卡、存档卡,银行对账单。
3、住院费用,需要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未在医院实时结算说明(全额结算证明),收据,住院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医保卡、存档卡,银行对账单。
4、异地急诊住院,需要提供异地住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收据、费用明细、医保卡、存档卡、银行对账单、异地住院原因说明。
注意:
1、收据上有药物的,应有处方(注:急诊时,处方上应盖有“急”章);
2、票据应为报销该年度发生的费用;
3、收据上无明细的,应附上费用明细单。
报销地点
持社保卡就医时,只需要支付自付费部分费用,可以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相关部门进行结算。
但如果急诊没有携带社保卡,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等下一次去医院时,带上单据和医保卡在指定窗口进行报销。
2017年北京医事服务费报销标准
1、执行时间:2017年4月8日起;
2、报销方式:定额支付;
3、报销标准:
a、三级:门诊医事服务费4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60元;
b、二级: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28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3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48元;
c、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19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39元。
【备注】:
1、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累计计算门急诊医疗待遇。
2、住院医事服务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
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11号),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为贯彻落实本市医药分开改革方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累计计算门急诊医疗待遇,具体支付标准为:
(一)定额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事服务费40元。
(二)定额支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28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30元。
(三)定额支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19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
(四)定额支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医事服务费60元、48元、39元。
三、住院医事服务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
四、本通知自2017年4月8日起执行。凡此前文件相关内容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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