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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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民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岁以上精神正常
16岁以上不满18岁,自己劳动养活自己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岁以上18岁以下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岁以下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 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父母单位。
2. 精神病人监护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妹、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单位。
3.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伤害补助、残疾人补助
4. 物权大于债权:有股份的有优先购买股份的权利。
5. 善意的不当得利,要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恶意的不当得利,还要收缴除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的其他得利。
6. 甲和乙约定,丙向甲履行债务,若丙不履行,则甲有权请乙履行债务。
7. 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法律后果要法人承担
8. 婚姻关系自动取消在一方死亡宣告后,如果一方又结婚了,又撤销死亡宣告,原来的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9. 房产转让必须办理过户,私下转让无效。
10. 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负责赔偿,如没有经济能力则有抚养人垫付。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本人财产支付赔偿,不够的由监护人支付,单位承担监护人的除外。
12. 价格协商不成,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3. 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使处理也必须完全为了监护人的利益,这一限定不以被监护人的同意为转移。例如被监护人要送钱给XXX,监护人不能答应,答应法律也无效。
14. 19岁谎报年龄结婚,21岁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由于21岁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条件消失,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15. 以盈利性为目的,采用他人相片宣传,侵犯公民肖像权。
16. 十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合同有效,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确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17. 下落不明满2年,可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事故发生之日起)可由法院宣告死亡。
18. 无效民事行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C、欺诈、胁迫、非法的行为。
19.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
20.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1. 无权代理情况: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老板确认,老板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老板明知却不做否认的,视为同意。
22. 转委托:甲委托乙,如乙要委托丙,应当在事先取得甲的同意。如甲不同意则乙要对丙的行为负民事责任。特殊情况可免于民事责任。P24
23.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的服务,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服务费用。(甲救乙花费打车费用,事后可以向乙讨要)。
24.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般诉讼时效2年,身体受伤、买到假货、拒付租金、财物丢失1年。
最长诉讼有效期20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应该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5. 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终止。从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6.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时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7.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8. 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是一种组织、法人代表是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负担民事责任。
29. 企业法人对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合同法
1、 口头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
2、 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自行撤销,但是违背了诚信原则,造成他人损失要进行赔偿。
3、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该由当事人一方独自一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方的纠纷,按照法律程序另外解决。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货运的例子。
4、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一方表示希望和对方订合同。承诺:对方收到要约后表示愿意订合同。承诺到达对方合同成立。
5、 要约的撤回:新要约比旧要约先到对方。要约的撤销:对方承诺前,撤销要约的通知要到达对方。
6、 合同价款不明确的(订合同和交货价格不一),应当以订立合同时的价格。
7、 不安抗辩权:发现合同一方有转移财产、经营恶化的证据,合同一方可以停止履行合同,没有证据停止履行要承担民事责任。
8、 定金:交定金的不履行定金没。收定金的不履行,双倍返还。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
9、 可变更、撤销的合同
a) 对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b) 显失公平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
10、 无效的合同
a) 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b)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1、 效力待定的合同
a) 无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 无权处分他人的订立的合同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人超出其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
12、 表见代理的合同也可有效。(交易人有理由相信他)
13、 越权订立的合同也可有效。(相对人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
14、 甲把电脑借给乙,乙私下将它卖给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经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合同生效。
15、 丙可以1个月内要求甲确认,甲如果否认合同失效,甲不做表示也表示否认。丙也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16、 丙如果是善意的取得,则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电脑,只能要求乙赔偿。
17、 合同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接受,该合同有效。
18、 合伙人的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所有合伙人有效。
19、 提供资金、或者技术,即使不参与经营,但参与利润分成,看做合伙人,要承担合作风险。
20、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没有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1、 租赁合同最长20年。
22、物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在物品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继承法
1、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 遗嘱抚养协议:签订协议“生前谁养、死后谁继承”,遗嘱抚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
3、 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可包括非婚生、养子女等个,父母可包括养父母等)
4、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遗嘱无效。
6、 口头遗嘱的两个条件
A、当事人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
B、应该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场。
7、 特留份制度:必须对没有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8、 继承开始,继承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继承。
9、 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先得一半,剩下的其余人继承。
10、 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公正的为准,如果没有公证,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11、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等。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偿还。
12、 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同时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则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如果都有继承人,则长辈先死亡,如辈分相同则同时死亡。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产权法
1. 著作权时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2. 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属于作者。
3.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4. 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和死后的50年。
5.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终止后1年内未办理转移手续,任何人都可以注销该商标。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婚姻法
1. 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2. 禁止结婚条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 登记机关: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
4. 离婚条件:双方自愿、子女财产问题达成协议。
5. 不予离婚的条件(想对于男方):女方分娩1年内、中止妊娠6个月内。
6. 法定个人财产
a) 一方婚前财产。
b) 一方因身体伤害所得医疗费用。
c) 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7.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等。
8. 夫妻债务:
a) 一方婚前的债务,且不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用负担。
b)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要负担(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c) 一方死亡,另一方对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要负担。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物权法
1. 担保物权
a) 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 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 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 善意取得
a) 动产和不动产
b) 转让人无处分权
c) 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 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民事诉讼法
1. 基本原则:辩论原则(原被双方各自陈述)、处分原则、法院调解原则。
2. 一审审判有独任制、合议制。独任制由审片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于简易案件。合议制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
3. 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大多数第一审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4. 地域管辖:确定官司在哪里打的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例外规定对于找不到人的起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外国人、下落不明人、坐牢的人起诉)。
5. 特殊地域管辖:
a)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 侵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c)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d)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6. 裁定管辖是指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诉讼的管辖,是法定管辖的必要补充。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移送管辖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子送到其他应该管辖的法院(只能移送一次)。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法院来审理。
7. 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8. 指定诉讼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法院指定。
9.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律师、亲属等)。注意全权代理的权力很有限,要具体授权不能简单的全权代理。
10. 普通案件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内审结,特别程序案件三十天内审结。
11.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12. 特别程序适用于宣告死亡、失踪、选民资格、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审判独任、基层法院完成。
13. 不服一审判决的,十五日内上诉,二审3个月内审结。
14. 不服一审裁决的,十日内上诉,二审30日内终审裁决。
15. 上级检察院才能对下级法院进行抗诉。
16.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发动主体有三种:人民法院、检察院、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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