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是什么意思待遇怎么样
定向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很多学生都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这个身份,再加上学校对于定向生和统招生的区别对待,给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少困扰和影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定向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定向生的意思
定向生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生的简介
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来源地区和毕业生就业适当结合起来,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1989年原国家教委作出了《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为了保证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地区和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定向的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 位也可定向。教育部所属院校还可面向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国防军工、解放军等部门定向招生。
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填写的定向志愿录取 定向生,并在录取通知中注明定向地区或部门。
录取定向生,一般与非定向生执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果不能完成定向招生来源计划,可在该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择优录取。
定向生的待遇
奖学金
定向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待遇外,还可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享受定向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的定向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地区或部门就业。
就业
定向生毕业后,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用,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定向生的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满,允许其流动!
定向生招生
由于2006年在填报志愿中,首次出现统招、定向、择校三个选择,所以,来现场咨询的很多泉州市考生和家长对四所一级达标中学按照什么样的顺序录取考生,定向生比例的逐年增加对孩子的升学有何影响等问题较为关注。据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所一级达标中学录取批次按“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依次进行。四所一级达标中学在招收完统招生后,对没有上各校统招线的“定向生”、“择校生”再依次进行录取。
四所一级达标中学向各初中校定向招生计划实行分校录取,先降分数、后降等级进行录取。降分数的幅度控制在四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含20分),降等级的幅度控制在四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四所一级达标中学招收定向生时,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四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最低上线等级,在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再依次降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降分数、降等级后还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重新分配给其他完成招生计划的市级以上的达标初中。
相关教育人士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按照逐级填报原则,尽量将统招一栏填满;在填报定向一栏时,应根据考生所在学校考生的填报情况,以及考生成绩在所在学校考生中所处的位置为参考,谨慎进行填报。一般招收应届生。
定向生现状
目前,有国防定向生和普通定向生。考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联系,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定向志愿只能填涂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如学生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将由分配部门按非定向国家任务招生安排就业。
高校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之前,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对定向就业招生的宣传工作做到详细、明确,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定向生实例
有例为证:重庆市忠县每年有1000多人考上大学,可只有二三百人回到家乡;二三百名师范生中只有10个左右本科生回来。 重庆市教委学生处陈流汀处长很无奈,“这是有点回到定向培养的老路上了。但市场经济的人才是自由流动的。如果不这么做,又有多少人去建设贫困地区呢?” 1983年,国家为了解决大学毕业生“分不去,留不住”的矛盾,面向农村,面向艰苦行业和艰苦地区,实施降分招生并签订协议的“定向生制度”(即“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当时被称之为“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路子”。到90年代,随着分配制度和交费制度的改革,定向生制度已发生动摇。中国十大扶贫状元、西南农大杨安贵教授对此感触尤深:“这些学生在学习时特别刻苦,或是考上研究生就不再回去,或是用其他办法与单位联系好,由单位赔偿违约金。本应定向,也不定向了。”
“贫困地区的学生到高校后,接受了新的思想。相比之下,农村很落后,以一个人的力量改变现实是不可能的。毕业分配又是双向选择,人自然要往高处走。就算回到家乡,几年后也可以再跳出来。”西南农业大学的王小佳副校长说。西南农大一位来自云南的同学坦率地说:“老家很落后。如果大城市有机会,我肯定留下来。”一位重庆云阳县的同学干脆表示:“可能因为经济原因我不得已回老家,但如果没有好的发展,几年后我就会另谋出路。” 同时,还有些同学认为回到家乡不能很好发挥自己的作用。一位四川德阳的同学以自己的家乡为例:有的水产专业的学生被分到种子公司,干的是与专业完全不相干的工作。一同学道出另一原因:“没有关系很难在老家找到工作。合适的岗位都被各种各样的关系占据了。”
王校长举了个例子。西南农大曾经培养过“实践生”,即降分入校学习三年后,回去锻炼两年,再回校毕业。可他们回去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地方不把他们当作本科生对待,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得不到保障。重庆市教委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忠县回去的二三百名大学生,以专科居多。忠县因为经济滞后,各方面发展不平衡,自己没办法安排,不得不让其对口扶贫省份——山东“解决”了一二百名毕业生。陈流汀处长认为,“有些地方的大学生在安排上有问题,已经造成恶性循环。我们不能强行安排学生回去,只能引导和支持提高人才的培养层次。” 一位老教育工作者直言,贫困地区的建设问题不是教育部门一个部门就能决定的,它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和重视。
陈处长说,解决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在毕业生双向选择的情况下,学校从就业工作方面采取引导和激励措施,引导学生去贫困地区工作;二是各地方也应采取积极措施和办法来吸引人才,把人才作为重点工程。
定向生政策
中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所属高校2005年起一般不再安排定向生招生计划,有定向生招生资格的高校招生人数也不得超过该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的1%%。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定向生招生工作加以规范。
教育部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才能面向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招收定向就业生。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2004年北航招生丑闻就涉及到定向生招生问题。
2004年中小学教育规模有所减少,但义务教育质量有所提高。同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透露,“教育部将对研究生招生规模做出合理的调整。根据办学条件、科研经费、师资力量等来确定招生规模。比如根据老师能够提供给研究生助教、助研的机会来合理确定每一个学校、每一个专业、每一个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数量。”
定向生注意事项
定向转非定向
录取时,教育部要求各有关省级招办对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须安排在非定向就业招生同一批次,同时向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若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等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生源仍不充足,应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1]
谨防上当
据悉,定向招生旨在缓解艰苦行业和贫困地区人才难进,而制定的“定向就业”的办法;而由于“假定向”、中介机构的“乱收费”等,导致大量定向生在毕业前解除定向就业合同。据湖北省毕办统计,2000年—2002年仅有20%定向生回定向单位就业。鉴于“假定向”、“乱收费”等现象引发升学不平等,湖北省招办昨重申:调整后的定向招生办法不再改变。一些家长认为,此项政策还可在操作程序及结果控制上多些强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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