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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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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及答案

  从南京市近几年的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命题的特点来看,公基考题越来越灵活,试题练习能有效应变,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目(一)

  1、小轿车的挡风玻璃设计成倾斜的,而大货车的挡风玻璃却是竖直的。下列与挡风玻璃设计角度无关的因素是( )。

  A、漫反射 B、镜面反射 C、车身高度 D、平面成像

  2、中美关系是全球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中美建交前后曾发生过以下事件( )。①邓小平访美②中美发布上海联合公报③尼克松总统访华④福特总统访华。

  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A、②③①④ B、②③④①

  C、③②①④ D、③②④①

  3、我国作为非成员国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 )。

  A、上合组织 B、东盟10国 C、金砖 D、G20

  4、人类利用太阳能的方式有( )。

  A、生物化学转换 B、热化学转换

  C、聚合反应 D、光化学转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社区矫正不适用于犯罪分子

  B、给予外国政府官员财物可能构成犯罪

  C、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应当减免处罚

  D、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应判处死刑

  6、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

  C、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

  D、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

  2017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轿车高度比较低,司机看前方时视线接近平视。如果轿车的挡风玻璃是竖直的,在夜晚车内开灯时,车内的人和物体就可以在玻璃上成像。根据平面镜成像的特点,它们所成的像就会在司机的正前方,从而容易使司机产生错觉。挡风玻璃做成倾斜的,车内乘客经玻璃反射成的像在司机的前上方,而路上的行人是不可能出现在上方的空中的,这样就将车内乘客的像与路上行人分离开来。而大货车比较高,司机的视线向下。挡风玻璃是竖直的,夜晚行车车内有灯时,车内的人和物所成的像在司机的正前方,并不会干扰司机的视线。

  2、【答案】D。解析: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从而结束了长达30年之久的不正常状态。1979年1月28日至2月4日,应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的邀请,中国副邓小平对美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领导人次访美。1972年2月28日,尼克松访华期间,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联合公报,标志着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开始。1975年12月1日至5日,福特总统访问中国。

  3、【答案】B。解析:东南亚联盟,简称东盟。东南亚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组织。东盟10国(截至2011年8月)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盟10国形成目前的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虽然不是成员国,但中国积极参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

  4、【答案】D。解析:太阳能能源是来自地球外部天体的能源(主要是太阳能),人类所需能量的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人类利用太阳能有三个途径:光热转换、光电转换和光化转换。

  5、【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2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A项说法错误。根据第2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B项“可能构成犯罪”的说法正确,C项“应当”的说法错误。根据第3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B。

  6、【答案】A。解析: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属于共有部分。因此屋顶天台属于该栋楼所有业主的共有面积,而不是顶楼业主的单独所有。根据《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A项说法正确。C项应由业主委员会同意,故错误。

  2017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目(二)

  1、下列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张某和王某登记结婚

  B、李某立下遗嘱

  C、原本拟参加竞买的周某在拍卖即将开始时突然放弃

  D、赵某和范某签下房屋买卖合同

  2、下列情形中,侵犯了公民宪法权利的是( )。

  A、公安机关因刑事侦破需要,要求邮政部门配合检查公民甲的在邮信件

  B、公民乙在单位会议上公开批评单位领导徇私舞弊的行为

  C、公民丙因精神病发作具有攻击性而被家人强制送往精神病院治疗

  D、选举委员会因公民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在县人大代表选举中不允许其参加选举

  3、甲乙二人是多年好友、一日,二人登山,在山道上相互推搡玩笑,在此过程中,乙不幸跌入道旁山涧,致使颅脑严重损伤,抢救不及身亡。甲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意外事件

  4、甲在饭店吃完饭菜未结账即想离开,饭店服务员见状阻止其离开,并打电话报警。甲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饭店。我半小时后要乘坐火车,耽误了乘车你们必须赔偿我的损失。”饭店行为( )。

  A、属于侵权,是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是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5、在我国构成故意杀人犯罪的年龄最低是满( )周岁。

  A、16 B、14 C、18 D、15

  6、从年龄上讲,我国公民年满( )周岁可以当选主席。

  A、55 B、60 C、45 D、50

  2017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ABD项构成民事法律行为,C项不构成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里,宪法只限制一种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C。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甲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在山道上的潜在危险而致使乙不幸死亡。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D。

  5、【答案】B。解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知,在我国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故本题答案选B。

  6、【答案】C。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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