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及答案(2)
2016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目(二)
1、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狱后,张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张某应如何处理?( )
A、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B、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C、可以假释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2、乙某持甲某的借条要甲某还钱,甲某不仅不还钱,反而指使丙某、丁某将乙某强行扣留在一暗室里,并对其进行殴打,直至乙某交出借条承诺永不索还,才将乙某释放。本案中甲某构成( )。
A、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抢劫罪
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①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②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③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④因胁迫而结婚的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2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张某获得120票,因而当选
B、乙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李某获得300票,因而当选
C、丙村在村委会选举中,设立了秘密写票处
D、丁村村民胡某在村委会选举期间不能参加投票,书面委托其享有选举权的父亲代为投票
5、关于行政强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D、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6、下列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法律可以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
B、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
C、是否体现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D、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
2016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一段时间后,如犯罪分子能够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对判处有期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二分之一以上、无期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能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假释。但是对于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2、【答案】A。解析:甲某指使丙某、丁某将乙某强行扣留在一暗室里,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同时甲某对乙某进行殴打并逼乙某交出借条承诺永不索还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所以A选项正确。
3、【答案】A。解析:《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4、【答案】A。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A项中只有200人参加了选举,没有超过半数,因而选举无效,A项错误。B项中李某获得300票,超过了500名享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半数,必然也超过了参加投票的村民的半数,因而有效,B项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3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C项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4款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A。
5、【答案】A。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0条规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6、【答案】D。解析:人权是人依其本性而应当享有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和应有权利。人权包括三个层次:层次,应有权利;第二层次,法律权利;第三层次,实有权利。人权的内容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权利,使人的应有权利有机会转化为法律权利,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但并非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在现代法治社会,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反过来法律可以人权的实现,但是有了法律并不能当然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也不意味着有了法律人权必然就会得到实现和,因为法律实施的效果决定着人权的实现和的程度。因此,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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