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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a类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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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写作

71、一、背景材料

1、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显示,近年来,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其中超过两成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违反禁令标志等“小节”。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2年1至10月份,全国因闯红灯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造成死亡26154人;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1、4人死于“不让”、0、5人死于“强占”。

2012年10月11日,网友“这个绝对有意思”在微搏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片上看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一天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网友纷纷跟帖“太具象了”“同感”“在济南就是这样”,还有网友惭愧地表示,自己也是“闯灯大军”中的一员。更有人搬出中国人“素质差”的论调。

但最近有人写文章指出,此现象绝非中国独有,在美国,集体闯红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作者甚至在文章中提出“‘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为中国式过马路开脱,辩解。一时间各网站、论坛、贴吧又有了“中美过马路对比”的争论。

2、“你绿,或者不绿;我都能过去,不紧不慢。你红,或者不红}没有人停留,不畏不惧。”将电影《非诚勿扰》中的几句诗略改一下,可以形象地描绘出省城许多十字路口处行人无视信号灯过马路的场景。你闪你的红绿灯,我过我的十字路口,对于许多非机动车辆与行人来说,十字路口信号灯形同虚设。

2012年10月24日19时许,某报记者在S省省城双塔寺街与并州路交叉口发现,遵守交通规则、按信号灯指示过马路的非机动车与行人,与随波逐流一起闯红灯的“大部队”相比,实属凤毛麟角。当对面的信号灯还没有由红色变成绿色的时候,位于并州路两边的非机动车辆与行人都已经迫不及待地前进了,有骑电动车带孩子回家的,有手挽手走着的情侣,甚至有提着满袋子菜的老年人,大家很淡定地在红灯的照耀下集体穿过马路,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一位唯一留下来等红灯的小姑娘,看到自己被“剩”在了斑马线上以后,似乎觉得自己“掉队”了,赶紧大步跑过去,跟着“大部队”在红灯中走到了马路对面。

一位四十多岁的妈妈用自行车推着坐在后座上的女儿,眼看着路灯就要变红,可她还是推着车子急忙地朝马路对面走去,刚走到机动车道中间的护栏处,对向的车辆已经行驶过来,一辆接一辆的车从她们前后擦身而过,被夹在车流中的母女俩让人看着都揪心。

记者在观察的半个多小时内看到,当红灯亮起,很多行人在等候区停留了不到l0秒钟,就试图往前走。遇到驶过来的车辆,这些行人索性直接停在马路中央,不少汽车甚至公交车被“夹击”在行人和电动车当中,以“龟速”驶过路口……

3、T市晚报刊发了一批“市民来信”,集中反映了城市市民出行中遇到的问题。

市民甲:8月下旬的一天早上,我送朋友去赵家口长途汽车站,发现这里是一个Y字形路段,行驶的车辆由两条机动车道汇聚到一条机动车道上。引人注目的是,两条分支机动车道中的一条上缓缓行驶着大量公交车,一辆接一辆,车队一直排到Y形车道汇流口。刘公铺桥西这一站点设置在两条机动车道之间,我和朋友便是在这一站下的车。这里下车的乘客很多,从公交站牌看,至少有15条不同路线的公交车要在这一站停靠。这就使得上下车的乘客特别多,疏散时间增加,公交车停靠的时间也就相应增加,而之后需要进站的公交车排队进站的时间也被延长。我看到排队等候进站的公交车一直都保持在5辆以上,使得路面拥挤不堪。我从刘公铺桥西站下来后沿着公交站绕了一圈,发现并没有能够穿过马路的人行横道。乘客如果想要安全地走到5米开外对面的公交站,需要返身走几百米去绕行赵家口天桥。这对于在上班时间急着换乘车辆的人来说太费时间,所以我看到绝大部分下车的乘客都径直走到站点与绿化带之间的空隙处,在大量的机动车流之间惊险地穿过马路。这虽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但与登上天桥再下来相比显得方便快捷许多。

市民乙:前几天上午,我去石化总公司附近的体检中心体检。事先我从公交网上查询得知,经过我家小区附近的16路公交车可以抵达石化总公司。乘16路车顺利抵达目的地并体检之后,我按惯例走到回程方向的石化总公司站点等车。等了约20分钟,来了一辆16路车,却呼啸而过,并没有靠站。我先是误以为司机甩站,后来无意中看了一下站牌,发现这个站点并不停靠16路公交车。这让我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心情也被破坏了。一个朋友说,他经常乘公交车出行,沿江路上的清河站的58路、117路也是“有去无回”的。对这类现象,我百思不得其解:公交公司为啥不让乘客有去有回?

市民丙:随着我市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轨道交通网络不断向外延伸,远离中心城区的住宅区越来越多。但是,轨道交通只解决大流量,不能完全解决住宅小区到达轨道交通车站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退回去20年,有没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那当时是怎么解决的?一是走路,二是骑车。现在为什么没人走路了?过去走是因为经济困难,现在几块钱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问题;有人想走,却发现道路坑坑洼洼或晚上黑灯瞎火,感到特别不安全。

为什么现在骑自行车的少了?因为骑车的成本也不低。现在规范的小区里,自行车必须停在车库里,每月要交停车费;你想停在公交车站或者轨道交通站点,也必须交停车费,否贝!}很容易失窃,交了钱也不一定保证不丢。此外还“受气”。现在是汽车社会,不少道路上都没有非机动车道,即使设有非机动车道,也常常被乱停的机动车占用。于是,原本可以自行解决的“最后一公里”被“黑车”填了空。在公交站点,有不少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黑车”聚集。由“黑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常常让人心有余悸。

4、五排车道的马路,需要跑着过,这期间还要躲避马路两侧来的拐弯车辆。日前,有青岛市民向早报记者反映,芝泉路与延安三路路口南侧人行道绿灯只有12秒,应该是“史上最短绿灯”,行人每天要闯红灯才能过完马路。

“我们这个路口太难走了,以前曾发生过事故,你可以到现场来走走试试。”在接到市民的电话后,记者赶到了延安三路与芝泉路路口,延安三路有双向五排车道,南侧的信号灯时间最短,因为邻近一处住宅小区,该处的人行横道也是行人行走最多的,记者现场查看发现,东西双向行人绿灯只有12秒。

记者现场过马路,一路小跑过去,中间因为有一辆拐弯来的车辆挡了一下,用了15秒。不少老年人过马路非常费时,许多人干脆就在马路中央的护栏处等着,看到车少了,不管是什么信号了,快步跑过去。记者了解到,在不少车流量大的路段,五排车道的绿灯时间一般是20到30秒之间,12秒时间对行人来说有点难。“每天过这个路口就很费劲,我们要是不闯红灯,根本就过不去。”现场一位准备闯红灯过马路的市民这样说。记者看到,不少行人在还是红灯时就走到人行道上等待过马路。

“劲松三路与银川西路的信号灯,也应该调整一下了。”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从劲松三路右拐到银川西路上的绿灯时间是20秒,而从银川西路左拐到劲松三路上来的绿灯时间是26秒,现在是分开放行,两者其实完全可以同时放行,一点也不会发生拥堵。”

记者赶到该处探访,银川西路和劲松三路路口是一处T型路口,路口有三处信号灯,每小时的车流量有6000多辆。从劲松三路左拐,右拐到银川西路上的绿灯时间是21秒,其中右拐弯的车辆数量比较多,而从银川西路左拐到劲松三路上的时间是26秒,因为两个时段是分别放行,不少司机趁这个空档,完全不理会信号灯的指示,纷纷“车跑跑”起来。往银川西路右拐弯的车辆在信号灯变成红灯后,还要继续行驶,往劲松三路左拐弯的车辆也会闯红灯。据记者统计,短短17秒的时间内闯红灯的车辆达30多辆。

记者将实地调查的情况反馈给了市交警支队设施处有关负责人。交警支队设施处处长张镇龙告诉记者,交警部门正在对市内四区的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近期将对香港路(麦岛路到文登路)的信号灯设置实行微调,要实行“绿波带”,让各个路口的信号灯配置相互配合,提高香港路上车辆的通行速度。

5、2012年12月11日上午,朝阳交通支队奥运村大队民警在慧忠路口对不看红绿灯穿行马路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仅半小时的时间就查处了19名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交警要动真格的,看来要遵守交规,爱护钱包和生命!”很多市民对于严查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持支持态度,认为罚款额度太小,应该多罚点。

记者从奥运村交通大队了解到,加大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行为的整治是按照市公安局要求,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市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九类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发起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首当其冲的就是路面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骑车带人、逆行以及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表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可以教育警告,也可以处罚,罚款是一种处理手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不过,并非全市交警都采取罚款手段处理乱穿马路的行人。一位一线交警表示,对于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主要是以劝说教育为主。一位从警41年的交警告诉记者,“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时都很少见,后来随着流动人口增多,在九十年代初期增多。对于违法的行人,交警一般都是以宣传教育为主。

6、在听完“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后,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比如,目前对驾驶人管理应该区分普通驾驶人、职业驾驶人等,实行分类重点管控。解决车路矛盾,在拓宽道路、架设立体交通的同时,更应注重现有道路资源的盘活,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的密度是否合理,信号灯长度是否超过交通流量要求,立交桥和环路上下出Vl距离是否合适等。只有打通城市道路的“微循环”,才能真正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余凌云说,同样是华人社会,香港的人口密集程度和私家车拥有率超过很多内地一线城市,交通环境却好得多。原因是上下班搭乘公交不开车成为多数人的选择。加之香港公交网络立体无缝对接、快捷便利,这十分值得内地借鉴。

解决交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定位不清、政策短视的问题。 “道路通畅、低事故,是评价交通安全的基本目标,也是基本民生需求。”金会庆说,交通安全日敲响的不仅是全民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的警钟,更是城市管理者解除如何营造交通文明环境难题的新起点。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苏州荣格心理咨询中心督导王国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 中国小伙子在美国留学时深夜闯红灯,他的美国女朋友惊呼“你怎么可以闯红灯!”,两人不久 后分手;回国后他规矩地等候每个红灯,坐在旁边的中国女朋友却指责道,“晚上又没人,连个 红灯都不敢闯,真不是男人!”由此可见,国人规则意识的欠缺。不过,他认为,这也绝不是单一因素导致的,有着心理、文化、社会等多重深层原因。

从心理因素看,“别人都在红灯时过马路,我为什么不能”的“法不责众”心理让很多人不爱守规则。王国荣说,中国历来强调集体意识而不重视个人行为的价值,就演变为“只要大家一 起便是合理和安全的做法”。此外,中国庞大的人口、资源的相对缺乏,会让守规矩偶尔付出损 失个人利益的代价。

在中国古代,对规则的遵守非常严格,做事要求方圆,讲规矩,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转向 “实用主义”。闯红灯能快速过马路、塞点红包就能顺利办好事、排队加塞能省时间……王国荣 认为,国人强烈的“实用主义”观念也影响着规则的遵守。而违法成本太低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在中国内地过期不交水电费不会怎样,但在香港,这种不守规矩的“小事”已触犯了当地法律,会收到法院传票。

不过,“中国式过马路”也引发了更多的反思。国内某媒体就刊有评论称:您想让中国人如 何过马路?文中指出,红绿灯规则是存在的,但有的马路二三十米宽却只给行人10秒钟,年轻 人要小跑通过,老人则陷入无助;人行横道的绿灯亮了,右后侧左转的车流开始川流不息等。

场所类似于此的设施不完善,导致的其实不是有序,而是无奈和不遵守。其实需要反思的是政府,应该让遵守规则的人感受到便利,而不是碰一鼻子灰。

“实际上,这与社会的发展阶段也有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讲求规则和公共秩序是城市文明的一大特点,外国人比中国人更守规矩,那是因为他们的城市文明已发展了好几代人。而中国人从小农社会过渡到城市文明,不过几十年、一两代人的时间。很多地方仍处于农村向城市的过渡中,农村属于熟人社会,不像城市需要那么多规则来维持正常运转,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很多人常常无视甚至在无意识中打破规矩。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则认为,中国的教育缺少教授社会规范和基本准则的内容,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并不比传授知识的重要性低。

7、2006年,南京率先发令,要求对公务员、军人、教师等群体的交通违法者,在实施处罚后还要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单位。但这一规定在实施中遭遇尴尬。“一些闯红灯者或留下假名字、假单位,或干脆声称没单位。”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葛川平说。

2008年8月初,南京再出新招,行人闯红灯,如果无法实施罚款和抄告单位的,让其临时充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这也面临困难,如果他不肯,你不可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钱春龙说。

时至今日,面对闯红灯,交管部门的通常举措还是依法罚款:非机动车罚50元,行人罚20元。“罚款也很难到位,一般都不愿掏钱。”钱春龙有些无奈。

同时,对闯红灯违法者公开曝光,也是目前采用较多的一种举措。

从2008年8月13日起,南京交管部门规定,行人闯红灯,将由警方拍摄并送当地媒体曝光。此后,扬州、睢宁、宿迁等地也相继采取这一措施。

但是,公开曝光,是否侵犯公民权利,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制止违法行为的一种尝试,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是让违法者纠正不文明行为。扬州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人认为,曝光的是事实,并非捏造,没有侵犯名誉权;被拍的是公共场所,没有侵犯稳私权;照片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没有侵犯肖像权。

“闯红灯是违法行为,虽然公开曝光确实会对个人名誉产生消极影响,但它对公众的积极影响要远远大于对个人的消极影响。”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卞弘毅认为。但是,公开曝光是否违法,这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是空白。

“对闯红灯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而不是故意为难他人。”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春龙认为,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要持之以恒。

治标之外更需治本。“应加大宣传文明交通的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规和文明观念深入人心。”葛川平说,教育还要从孩子抓起。“做学问更得先做人。我们经常走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但覆盖面还不够广,我们希望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

二、作答要求

(一)通过对给定资料的阅读与理解,分析产生“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20分)

要求:条理清晰,分析合理,语言准确,300字以内。

(二)根据给定资料,请以“解除‘中国式过马路’困境”为题,联系实际,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主题正确,内容丰富,论证深入,语言流畅,900—1000字。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一)答案提示

1、民众自身原因。(1)一些民众素质不高,交通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欠缺,不听交通协管

员劝导。(2)从众心理、法不责众心理作祟。(3)安全意识淡薄。

2、交通信号设置原因。人行横道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合理,行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穿过马路。3、政府原因。(1)城市定位不清,政策短视。(2)城市交通设施不完善。(3)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

4、法律法规不健全。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且惩罚较轻,违法成本过低。

5、执法部门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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