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本(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四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
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一)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药物治疗;特殊使用级药物的选用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住院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及限制使用级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及特殊使用级药物,但特殊使用级药物须经会诊授权流程后方能使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或门诊遇到患者复诊需要继用上级医师所开处方,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必须报科主任同意,且仅限于1次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1、临床科室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平时必须请特殊使用级药物会诊授权专家小组成员会诊或查房后,由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使用,同时完成分级管理的会诊授权流程,在病历中还必须有
相应会诊记录或查房记录(需注明“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会诊授权专家”)。临床科室应先与医务科联系后再进行会诊授权申请。
2、会诊专家接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授权申请后,应到现场会诊,病情特别严重的还可请相关的临床药师、微生物室专家参与会诊。会诊专家完成后应通知临床科室。
3、夜间及节假日无法会诊时,值班医师可临时使用1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但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充分依据及请示专家小组成员或科主任同意。
4、门诊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药师发药时应核对医师处方章,发现超权限抗菌药物处方不予发药。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三、督导考核:
1、医院使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软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对各科室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3、对违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4、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分级权限,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授权专家小组:(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文件)
周末及节假日呼吸内科及感染病科二线值班
注:1、本目录收录我院现有35个抗菌药物品种。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
3、利奈唑胺仅限万古霉素及替考拉宁效果不好或有禁忌时才能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五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六
⒈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具备医师职称的授予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主治医师职称的授予二线抗菌药物 处方权,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授予三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2.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 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 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工作形式: 由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组织各科室医师认真学习或集中学 习。 负责人:科主任 药剂科、医务科对各级医师处方权限严格把关,并让每位医师明 确自己的权限。
4、 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 60%;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 例不超过 20%。
工作方式:
(1) 组织全体医师学习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的合理规 范,做到人人知晓认可,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2) 科主任严格把关,对本科是临床医师医嘱、病历、处方按 标准严格监管,发现违规现象,立即纠正。
(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成员,由组长组织分成门诊和病房两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检查,处罚,公示和 反馈。
5、 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检测,分析我院及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 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 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适应症超剂量使用、 企业违规销售 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要及时上报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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