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企业党支部工作的有效管理,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习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企业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7、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二、党员电化教育三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2)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4)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4)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2、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企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支部委员和企业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
(1)作好党员登记和鉴定工作,编造党员手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2)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支部宣传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其他多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政工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4、负责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指导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文二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企业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要求,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规范公司党支部工作,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规章和《东风汽车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
第五条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或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它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第六条凡由组织派遣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临时举办员工文化、技术培训班,或被抽调参加某一临时机构的工作,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根据支部的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是单数。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提名等方式产生。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党员人数不足七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一人。
第九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委员人数来确定,支部委员应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等,人数较少的支部委员会,可以采取分工兼职的办法。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应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支部选举程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大力推进党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
第十一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两个月之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按照“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要保证兼职的党支部书记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抓好党支部工作。党支部书记与同职级的中层管理人员待遇一致。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
第十三条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争创“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支部和争做“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2、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培养党员人才队伍。
3、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推进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在青年、女职工和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解决好无党员空白班组问题。
6、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和员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7、尊重和维护单位行政领导对生产经营工作的指挥权,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和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决策和实施,组织党员、群众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8、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为目标,抓好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培育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职工。做好宣传引导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稳定的氛围。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责任制。
9、领导工会分会和团支部工作,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0、临时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临时党支部没有决定发展新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决定对党员的处分等权力,但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第十四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党支部参与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五条党支部参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全力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保证本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党支部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1、车间(科室)月、季、年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制订。
2、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
3、班组调整、人员配备及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本单位后备管理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推荐。
4、薪酬分配与调整、职工业绩考核与奖惩。
5、员工教育、技术培训。
6、各类总结、评比、表彰。
7、提交职工(员工)大会讨论审议的重要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党支部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形式:
1、党支部书记参加所在单位的行政会议。
2、党支部书记以个别或会议的形式加强与行政领导的沟通。
3、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员就本单位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4、指导工会分会定期召开职工(员工)大会、职工(员工)代表会或情况通报会,征求职工对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党支部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
1、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参与本单位管理的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2、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党员要学习掌握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参与管理的能力,努力成为既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又懂生产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3、党支部在参与管理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推进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统一思想,保证管理措施到位和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十九条机关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参与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可根据本支部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由其上级党组织规定。
第五章党支部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第二十条党支部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党支部工作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委员会与行政领导班子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团结协作。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工作应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员工、贴近基层。注重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努力寻求党支部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的创新。
第二十三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手段,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十四条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既要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又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
第二十五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不断改进,持续创新。
第二十六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建立制度、强化监督,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必须坚持的几项制度
第二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一次。
第二十八条党内竞赛制度。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党内主题竞赛,竞赛活动要讲求实效,竞赛的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二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会议质量,切实解决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在工作、学习、思想上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条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如遇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时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每年制订工作计划,作出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送上级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述职述廉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季应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一次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党员和员工的监督、评议。
第三十二条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反映和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实际要求。
第三十三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做好对流动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递、组织生产、党员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中,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扬或表彰;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公司各直属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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