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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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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和对外事务。

  2、对图书馆所有书籍和其他一切财产应负全责。

  3、主持馆务,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撰写学年度总结。

  4、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5、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6、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科学合理地编辑各类书籍。

  7、及时推荐、介绍本馆新到的优秀读物,热心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

  8、督促并指导读者使用“书位牌”,培养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

  9、珍惜所藏书籍资料,做好书库的防火、防尘、防潮、防蛀、防晒和防盗等保护工作,对书籍应经常清点整理、修补、合订、保管及剔旧报损工作。

  10、及时追回借阅超过期限的书籍,对损坏、遗失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11、做好图书出借记录、流量统计和财产帐目。

  12、教职工因业务式进修要而自行外出采购的图书应事先经校领导同意并及时办妥入库出借手续。

  13、图书工作人员应树立为师生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不谋私利,不讲私情。

  二、图书及其他刊物借还制度

  1、教职工借阅各类图书,总数不得超过十本,图书阅读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小说文艺类书籍不得超过一个月,业务进修类书籍不得超过二个月,连续续借不得超过四个月。

  2、本校在籍学生可凭借书证借书,每卡每次限借一册。学生借书每次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续借,过期不还者,每超期一个月须缴纳滞纳金五角。

  3、借书时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员的安排,讲文明、讲礼貌、不乱翻书籍、不损坏图书,保持外借室的安静。对违返图书馆制订的同学,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教育、批评,严重者可停借书籍。

  4、图书馆的新报刊杂志只限阅览使用,不予出借,过期杂志可办理出借手续,借期不得超过二周。

  5、新购进书籍,未经验收、采编不予出借。

  6、借书必须由本人前业办理借阅手续,教职工之间转让,须办被转借的同志前来办理手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涂改。

  7、大型综合性工具书(如《辞海》《汉语大辞典》等)一般不出借,仅供查阅。个另特殊情况者,可酌情临时出借,但不超过三天。

  8、读者必须爱护书籍,凡遗失、损坏应赔偿原名书籍,确实购买不到的按原价三倍赔偿。

  因遗失借书证而需补领者,应先写申请报告,经查明确已遗失后,再到后勤财务室缴纳手续成本费,才能允许补领新证。

  9、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因毕业、转学、停学等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归还全部所借忔,并交回借书证。未清帐前教导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四、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开放图书室,注意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图书资料整齐、清洁。

  2、全中心各种图书资料均集中图书室保管,并进行分类编号登记。每年清理一次,杂志按年度装订成册,以供参阅。

  3、对书籍及各类杂志报刊要经常整理,随时纠正错位刊物,保持架位整洁、美观。

  4、对下架过期刊物要妥善保管。对外借过期刊物要仔细检查,如发现污损、遗失要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5、不得穿白大衣(工作服)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要爱护公物,查阅后自觉将书刊放回原处。

  6、做好卫生、安全工作,保持桌面、地面整洁,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五、阅览守则

  1、本室书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凭阅览证(借书证)入室,领取阅览牌,随带物品如书刊、包等杂物不得带入室内。

  3、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使用阅览牌从书架上任选1种图书放阅览牌于原书空位处,阅毕放回原处,取回阅览牌。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4、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3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5、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7、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售、喝饲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8、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9、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10、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六、图书刊物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1、图书报刊资料是学校财产,读者应自觉加以爱护,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撕页、折角、勾划、涂写等。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应按本规定由借阅人负责赔偿。读者借阅书刊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得告知工作人员,以分清责任。

  2、凡遗失或严重损坏图书报刊者,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其它书刊不得抵充),不能赔偿相同版本书刊的,不论新旧图书均以其零售价的3倍进行赔偿。

  3、赔书之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书退还赔款。如以相同版本书刊赔偿的,原书刊找到后,经本馆盖章证明,属赔书人所赠,所赔书刊不予退回。

  4、损坏书刊封面、封底,损坏条形码或拆散书刊者或是在书刊内折叠、勾画、批注等污损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的赔偿修订费用1.00元。

  5、严重污损或残缺,影响书刊完整的,则按其严重程度按此书零售价的30%、50%、80%、100%进行赔偿。

  6、为了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对有意破坏图书报刊,盗窃书刊资料或谎报遗失不还者,必须追回原书刊,需赔偿者,视情节轻重,按基本价的5-10倍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可终止其借书权。

  7、读者所借图书如遗失,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经过催促,在三月之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的,暂停图书借阅,并执行如下规定:

  (1)教职工:图书馆通知学校总务处从其工资扣除赔偿后,方可借阅。

  (2)学生:通知班主任后履行赔偿的方可借阅,如不履行终止其借书权。

  8、凡读者违章赔款,由图书馆出具赔款通知,款交财务出纳处,然后将赔款收据交图书馆登记。

  9、本规定未尽事宜,将随时提请修订。

  九、图书剔旧、报损、注销处理规则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对已剔旧资料应汇编成册,广泛征求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范围:

  (1)陈旧过时,内容已更新的书刊;

  (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流通率低的书刊;

  (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4)不符合、不适应学校图书馆的藏书;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对已遗失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根据相关凭证定期列出“藏书注销清单”,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校产管理员、财会员审核后,在图书馆内各类帐册中作注销处理。对被剔旧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方法处理。

  5、剔旧工作三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6、由于我校图书馆的藏书还处于发展阶段,对剔旧和报损的图书暂时不作注销处理,移送“备用书库”收藏。

  十、图书分编加工细则

  1、本馆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四版)作为图书分类依据类分图书。图书排架按《中图法》类号排序。

  2、图书分类实行数据套录的方法,但应根据我馆的性质、特点进行分类。

  (1)类分图书要做到主题明确,归类正确,前后一致,归入最大用途的类目。也就是,一书的内容、性质、特点涉及多方面,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读者情况,分入最合适的类目中。

  (2)图书分类时,应以图书内容的科学性质为主要标准。体裁、地域、时代等为辅助标准。不能光凭图书名称类分图书。

  (3)重书是指图书内容、著者、开本、版本、版刻、装帧完全相同者。不同装订形式的精装和平装,同一出版社名称有所变更者等情况也作重书处理。

  (4)内容有补充、装正的修订本或增订本;页数有改变的重版书;版刻、装帧不同者。如影印本与原来铅印本及油印本、大开本和小开本、袖珍本等均不作重书处理。

  3、我馆索书号的组成所采用的方法是由分类号与种次号(流水号)组成。流水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4、图书著录实行计算机数据套录,以图书名称为主要款目。

  5、图书加工:

  (1)每册图书在书名页和第15页-21页之间各盖藏书章一个,在书名页上盖藏书章。配有磁带、光盘、磁盘的书,在书名页上加盖附光盘章。

  (2)每册图书贴条形码、标签各一张。条形码贴在书名页上,标签贴于书背离书根一寸处。

  (3)图书按流水号登记,用计算机打印账本,一年后装订成册。

  (4)音像资料:在音像资料上应写上分类号、流水号。

  6、图书编目:

  (1)本馆所使用总论复分表有“-05”、“-39”、“-42”、“-43”、“-44”、“-49”、“-51”、“-52”、“-53”、“-54”、“-61”、“-62”、“-64”、“-7”。《中图法》中分类号自带复本号应保留。

  (2)英语读物。外国英语读物可以分到国家止,国内及世界的英语读物只复分到大类,如H319.4:I712,H319.4:I。除文学类以外的英语读物归到该类的大类止。如《解剖学(英汉对照)》为H319.4:R。

  (3)多卷书:上册为1,下册为2,分上中下的书分别为1、2、3,四册以上的书,就为1、2、3、4,以此类推,册次号写在种次号后,用“/”分割。多卷册图书,有的在一个卷(册)里又分成若干个分册,这样要在卷(册)号后,加一个圆点,再写上分册号码,如第二卷第三分册写成2.3。

  (4)按年代连续出版图书。以年代作册次号,如《经济发展报告:20XX年卷》用20XX表示册次号。同一年代又分成若干册出版的图书,在年代号后加一圆点,再写上分册号码。

  (5)不同版本的书。版本号的编写方法是:第二版为2B,第三版为3B,以此类推。一种图书既有册次号,又有版本号时,版本写在册次号前面,共同组成版本册次号。修订版的书在索取号后/X,第二版修订版:2BX,修订版第二版:X2B,其他的版本形式按照同题名同作者的点在一起。

  (6)继一种图书后出现的第二部及以上的图书,原书又没明显标注第一部,原图书的索书号可以不添加册次号,默认为第一部。如继《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后又出现《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第一部的索书号为:I207.411/83,第二部的索书号为:I207.411/83/2。

  (7)同题名同责任者的文献。分类号相同种次号相同,在种次号后面加.1、2、3……区分例如:《罗密欧与朱丽叶》(英)莎士比亚文化艺术出版社,索书号为:I561.33/15第一次分编;《罗密欧与朱丽叶》(英)莎士比亚中国致公出版社,索书号为:I561.33/15.1第二次分编。

  (8)中外人物传记,要求按被传人集中。同一被传人分类号相同,在种次号后+.1、2、3……区分。例如:《周恩来卫士回忆录-》索书号:K827=73/2第一次分编。《周恩来的公共关系艺术》-索书号:K827=73/2.1第二次分编。

  十一、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主持馆务,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话。撰写学年度总结。

  3、决定图书馆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馆内外的各种关系。

  4、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有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5、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6、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7、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8、接受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图书馆(阅读课)规则

  1、根据语文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图书馆应为语文教学上好阅读课,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场所和阅读书刊。

  2、语文老师应根据当堂阅读课的教学目的、要求,提前半天到图书馆选择有关书刊阅读课前五分钟,语文老师、学生服务员到阅览室,作好开课准备工作。

  3、学生上阅读应带好阅览证进入阅览室按编组入座,在语文都是选择或规定的阅读范围内进行选阅书刊。不得翻阅览室内其他的展出读物。

  4、学生上阅览课应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爱护图书馆的书刊、公物,若有损坏应按价赔偿,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阅览课结束后,学生服务员在图书馆老师的指导下,认真整理书刊,上好书架,整治好阅览室的环境。

  6、学生在语文老师的指导下,按教学要求,认真写好读后感、读书笔记、书评和征文稿件,在语文老师的组织下进行交流和讲评。在进行上述活动时,图书馆给以配合。

  7、衣冠整洁,仪态文明。

  十三、图书馆管理制度

  1、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应该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2、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征订,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3、学校图书室有图书帐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4、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爱护公物,请勿随意搬动电脑及阅览桌椅等设施,请勿随意拔插电脑线。

  6、馆内禁止吸烟。[不置吸烟室]

  7、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请勿将纸屑等废弃物留在阅览桌上。

  8、馆内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各借览区禁止接、打电话。

  9、馆内严禁(使用)取暖器等电器充电。

  10、各借览区禁止吃零食(饮用水除外)[可在电梯间外置一张类餐桌,供读者吃零食及接打电话]

  11、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同,提高利用率。

  十四、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收集和采购各种图书资料。

  2、新增图书进行验收,报帐、总括登记、加盖印章,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3、负责图书分类、编目,做到类分准确、著录规范,认真仔细、减少差错。

  4、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图书,编制目录,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5、负责图书的赔偿查价、报损、剔旧、注销工作。

  6、及时总结图书采购、分类和编目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图书的采编质量。

  十五、图书采购规则

  1、采购原则:以服务教育、教学、教研为主体,以保证各专业学科需要为重点,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满足师生精神食粮需求为基础,及时、准确地收集、采购有关和相关的各种图书资料。

  2、采购标准

  (1)与教学有关的图书从宽,与教学无关的图书从严控制,注重图书的文化口味和知识含量,杜绝不健康的书籍入藏。

  (2)鉴于图书出版重复、交叉情况较多,除教参类图书最多三个复本外,一般不购复本。

  (3)以节约为本,除学术价值高,资料性、收藏性强的图书购精装本外,一般购平装书。

  (4)购书经费及数量按省评估标准,每年人均递增2册来控制。

  3、采购方法:

  (1)采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出版发行信息和渠道,及时采购各种图书资料,不断提高馆藏质量。

  (2)采购人员必须熟悉馆藏情况,养活重购率。一般以现购为主,如请学科教师代购、代选时,应提供馆藏收集情况,把好采购标准关。

  (3)设立图书请购制度,每学期向各个教研组分发“图书请购单”,及时掌握学科教师对图书的需求信息。

  (4)验收时必须由两人对照清单,逐本验收,对非本馆所订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图书,杜绝入藏。

  (5)报帐时必须帐物相符,三人签字(图书工作人员及保管员),报领导审批,并按批次进行总括登录与个另登录相衔接。

  十六、外借书库工作职责

  1、执行本馆制订的各项借阅制度,负责图书的典藏、保管和流通工作。

  2、整理和维护开架书库的书架,做到排列准确、整洁。

  3、及时推荐、介绍本馆新到的优秀读物,热心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

  4、督促并指导读者使用“代书板”,培养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

  5、加强对归还图书的检查,读者污损图书应照章赔偿。

  6、做好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限期催还超期图书,当天收还的图书应当天上架,加速图书的周围流通。

  7、负责外借书库的卫生、安全工作,通常保持地面和书架的清洁,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十七、图书馆卫生、安全工作条例

  1、做好常规性的卫生工作,保持馆内地面、桌面、书架的整洁。

  2、通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3、增强防范意识,注意各库室的出入口管理,人离开时随手关门,防止书刊资料及财物的丢失。

  4、增强消防意识,馆内严禁吸烟。保持各库室过道畅通,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5、不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湿、防晒、防霉等设施是否完好,一旦损坏要及时请人修理,以防不测。

  6、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电灯、电扇、饮水机、计算机等的关闭情况,切断电源,谨防事故发生。

  十八、图书馆信息系统设备管理规则

  1、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钻研计算机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2、严格遵守上机操作的一切规定,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3、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只供图书馆业务使用,终端分别用于采编、图书流通、文献检索等,未经允许不得随便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4、严禁外带软盘在馆内工作站上使用,若工作需要用外带软盘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要作安全检查,以保证系统安全稳定。

  5、对重要数据或程序必须复制备份,防止病毒或其他偶然因素对数据和程序的破坏,有利于系统重新恢复工作。这些软盘要妥善保存,一般让它处于写保护状态(除写盘操作外)。

  6、定期请专业人员作系统维护,消除病毒,清洗软驱,检查服务器硬盘的存储情况,流通数据库中从索引、编目到流通的数据转换,软件维护等。

  7、做好每天、每周、每月的数据备份。

  8、计算机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请专业人员检修。

  9、建立图书馆局域网络设备的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账,以备查。

  10、做好馆内各项设备的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前要检查、关闭所有工作站,然后切断电源。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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