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2)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申请
跨省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相关手续,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的获取
参保人可以登陆当地社保网,进入“办事大厅”网页进行下载即可。下载是完全免费的。获取途径可能每个地方政府略有不同。
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须填写的信息
以下是填写《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常见的步骤和内容。提示,该表需要填写一式三份,并将《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送交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盖章确认同意转入。
第一步:填写参保人姓名、省份证号码、调出单位名称、单位编号。
第二步:调入单位名称、单位编号、调出原因及单位意见、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第三步: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帐号。
第四步: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号码、邮编、转出人员签名、经办人签名、申请时间。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中对农民的特别规定
近年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而农民在城市很难立足,因此很多农民最终会选择回到家乡,自然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接续转移的情况也就比较多。
现实生活中,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情况很多,针对这些农民,一般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而针对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因此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不管是中断还是转移到其它地方,对于之前建立的养老保险账户和缴存的年限都没有任何影响,农民可以放心大胆的自主择业,只要交够年限,就一定会领取到应该得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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