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的要点
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的要点
预防接种是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经过处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预防接种与疫苗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的要点
今年山东非法疫苗案让广大消费者很揪心,针对类似非法疫苗案件该怎么预防和惩治?卫计委、食药监总局昨日提出拟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要点:
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的要点
一、改革完善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机制
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集中采购,由县级疾控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县级疾控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这将大大减少中间环节,有效解决第二类苗流通混乱的问题。
二、加强疫苗冷链管理
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制定疫苗生产、储存、运输的操作规范,加强冷链运输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三、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疫苗生产企业、疫苗进口单位、配送企业、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依法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并做到票证一致、票货一致、票款一致。
四、严格禁止非法疫苗销售行为
未取得资质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疫苗买卖、储存、运输等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疫苗,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赠送疫苗。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销售疫苗。
五、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
规范接种单位设置和人员资质,在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村医不得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业务。同时,规范预防接种设施条件、疫苗和冷链管理、监测和不良反应处理、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以及预防接种记录和报告。
六、完善并落实政策保障机制
根据《中央编办、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确保落实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疾控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要全额列入预算,对于财政投入不足的部分要进行认真核实,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科学核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科学核定县级疾控机构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和接种单位接种服务费标准。
七、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结合专家科学论证意见,逐步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八、建立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公平性和补偿效率。在未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机制之前,各地应仍按现行规定开展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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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的常见问题
Q:打了预防针就百分百保险吗?
目前没有一种疫苗是百分之百有效的,绝大多数疫苗的有效率在95%以上,但支气管肺炎疫苗的有效率较低,大约为70-80%。
Q:是不是打预防针越多越好呢?
A:不是。疫苗是用病菌、病毒及其产生的毒素制成的,虽然经过杀灭和减毒等特殊处理,但仍会有一定毒性,接种后可能发生一些过敏反应,轻者出现皮疹,重者发生休克。这种过敏反应的发生往往随着打针次数的增加而增多。
Q:国内疫苗和进口疫苗有什么区别?
A:国产、进口疫苗价格上的差异在于疫苗毒株及其培养工艺不同,都通过了国家卫生部门严格检查,生产线按照GMP要求,由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使用。
Q:注射疫苗的时间内宝宝生病了怎么办?还能打疫苗吗?
A:等宝宝病好后可以继续接种。因为接种疫苗时间间隔28~56天属于正常接种范围,可正常继续接种。
Q:怎么才知道预防接种后有没有产生抗体?
A:一般由各地疾病控制中心定期或隔几年抽出一部分已经接种过疫苗的人,按年龄组分别来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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