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和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可以关注的地方。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有哪些优惠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l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l00%加计扣除。
五、创投企业优惠
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投企业,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如:甲企业2008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年12月31日。甲企业2009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
六、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采用以上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七、减计收入优惠
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八、税额抵免优惠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九、非居民企业优惠
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其他优惠
(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l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2017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另外:
(1)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上述的政策当中大多数的门槛要求是比较高的,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虽然想要享受政策,但是条件难以达到,这时候企业不妨可以考虑入驻重庆正阳工业园区享受所得税地方留存之后的30%-50%的税收奖励政策,入驻的方法简便,且优惠力度较大,兑现时间快,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就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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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优惠企业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三、享受优惠企业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享受优惠手续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2017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五、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本年度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优惠政策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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