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杭州落户口新政策
2017杭州落户口新政策
外地人在杭州长期生活或定居,落户问题已经越来越备受关注。落户杭州的条件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杭州落户口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杭州落户口条件
01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
杭州市区(包括萧山、余杭)。
02
购房入户时间
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包括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起购房为准。
03
购房资金要求
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江干、西湖、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同时需付清房款。
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
04
申报条件
申报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05
外地人在杭州购房入户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06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十区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起购房为准。
此外,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2016年9月27日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仍按原政策执行。
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对象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
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
除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均要在杭有就业单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办理配偶、直系亲属及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符合条件的外地人才
申报条件
1
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
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迁移人本人有合法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单位集体户或区人才中心的,出具单位或区人才中心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首页原件和复印件或经单位确认的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社区集体户的,社区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首页原件和复印件或经单位确认的首页复印件);户口挂靠亲友处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前往其他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签名(盖章)年月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
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6
社保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7
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9
来杭身边无子女随迁未婚成年子女的,提供申请人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10
随迁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
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说明:硕士、博士:需提供以上1、2、3、4条即可;
大学本科、紧缺专业大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拥有专利发明:需提供以上1、2、3、4、5、6条。
收费情况:免费
法定/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分局审批----证书发放----备案存档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人员类别 | 落户要求(6月1日前) | 落户要求(6月1日后) |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 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 | 不变 |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 具有相关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 不变 |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生 | 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 | 不变 |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紧缺专业专科生 | 具有相关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年龄:本科生4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专科生35周岁以下) | 社保由正常参保到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年,新增在杭居住证明满1年条件。 |
应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 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浙江籍生源、在浙江高校毕业、就读时在职、未婚、30周岁以下。 | 不变 |
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 | 具有相关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年龄: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 社保由正常参保到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年,新增在杭居住证明满1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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