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果园补贴政策(2)
2017果园补贴政策
二、省级预算农业专项
1.做优做强湘米产业(湘米工程)
重点支持高档优质稻产业化开发,高档优质稻新品种选育,高档优质稻提纯复壮,高档优质稻新品种区域试验,高档优质稻栽培技术研究。
2.一化四体系
主要支持优质水稻、品牌茶叶、时鲜水果、特色蔬菜、玉米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排灌渠系、机耕道路及加工设备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质改造,促进转型升级;支持农业科研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作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3.农垦富民专项
主要扶持农垦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品种改良和新技术推广。
4.蔬菜产业发展专项
主要支持蔬菜基地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蔬菜新技术示范,完善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系统。
5.休闲农业扶持专项
主要支持休闲农庄进行产业基地建设、生态环境改造、地域特色文化挖掘等。
6.农产品加工引导专项
主要支持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水产品、棉麻、竹木、中药材九个重点产业加工企业的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基地建设、原材料收购、销售网络体系建设、贷款贴息等。
7.农业综合执法专项
主要支持全省农口系统改善执法条件,培训执法人员,完善执法。
8.外来物种管理专项
重点对外来物种的监测、预防、调查工作进行补助,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所需的药剂、药械费、人工费进行补助,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各种培训。
9.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专项
重点用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宣传培训、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监管能力建设 、应急处置。
10.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专项
主要用于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
11.农药安全监管专项
主要支持市州、县市区开展农药综合监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低毒低残留与生物农药补贴示范、农药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
12.植保防疫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
重点支持水稻病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茶叶、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
农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科研攻关。
13.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项
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点监测,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14.乡村清洁工程
重点支持建设清洁生产、清洁生活、清洁庭院设施,开展农作物秸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等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5.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
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综合监管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试点示范工作。
16.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专项
重点支持农业信息化示范,完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设备,建立县乡农业信息工作体系,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示范及业务培训。
17.重大项目前期
重点开展农业发展政策及相关重点问题研究,开展农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18.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营销促销专项
重点用于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题调研和农业市场热点报送,按照有关要求采集报送信息。
19.农业对外招商引资专项
重点用于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贸易促进补助。
20.农业对外投资专项
重点用于农业对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农业对外投资企业补助,对外投资培训。
21.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主要对水稻、生猪、蔬菜、柑橘、茶叶、棉花创新专家团队及区域试验站进行补助。
22.粮油新技术示范推广专项
主要用于水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安全齐穗等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在油料作物生产区进行油料作物新品种示范,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开展粮食增产模式科技攻关。
23.经济作物技术示范推广专项
主要用于经济作物新品种引进、筛选、选育和苗圃扩繁补助,经济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补助、经济作物新技术示范推广。
24.农技体系建设及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专项
主要用于粳稻新品种的引种、试验、示范,高效高产栽培技术体系集成及示范,再生稻高效高产栽培集成、示范推广,水稻+稻田高效种养模式集成、示范及推广。
25.土肥技术推广专项
重点用于土肥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试验与示范,土肥水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开展大田监测采样分析。
26.特色农产品技术推广专项
主要支持特色蔬菜、特色高效经济作物、特色旱作物新品种引进、选育、推广及示范基地建设。
27.农业科技教育专项
主要用于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与服务,科教兴农示范村建设。
28.超级稻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
重点支持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超级稻示范推广(包括超级稻新品种适应性筛选试点、超级稻百亩重点示范片创建)。
29.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专项
重点支持土壤改良示范,地力培肥示范,耕地质量监测与预警预报,国家级土肥水重大项目的配套。
30.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专项
全省重点支持200万亩左右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对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设施设备及管理用工进行适当补助。
(项目资金30%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技术培训和指导、项目监管,70%用于支持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
3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重点用于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专业技能型与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按人均3000元补助,专业技能型与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按人均1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