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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回收土地政策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农村土地一直很受农民朋友的关心,特别是最近几年农村开始进行各种各样的改革。国家对土地的回收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土地回收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国家回收土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国家回收土地政策

  一份涵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的意见方案已经出台。中国官方透露,上述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中央日前印发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中国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透露,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对于改革试点的要求,姜大明指出,首先是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

  其次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此外是坚持封闭运行。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八大类宅基地会被收回

  一、村中以前很多单身,生活水平低下,劳动力差的那部分,也就是村里说的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保险补贴,生活水平提高,五保户宅基地肯定要回收的

  二、非法占用的土地宅基地,凡是不在规划内或者是原有的合法范围内的宅基地,都是非法的,这部分不用说不仅不能确权还被永久性收回。

  三、宅基地荒废,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低迷,很多农民都举家进城打工,很多土地不能耕种,土地浪费比较严重,国家在城镇化建设中,会鼓励农民工创业,愿意回农村继续劳作的进行确权,不愿意的国家将被收回,当然这部分国家会给予补贴。

  四、国家为了建设农村开发农村,将会征用一部分土地,被征用的土地,政府会和农民协商,给予收回的补偿。

  五、关于城市人口居民居住的农村宅基地,我们都知道城市居民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只能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从时间和外界因素,加上农村加速发展看,这种情况房屋面临危险,将会被回收。

  六、农村土地复杂,很多不规范,很多村里宅基地面积超出国家标准,超出的部分,肯定是要回收。

  七、城镇化建设中,很多居民非法买卖宅基地,国家规定城镇居民不可买农村土地,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不给予城镇居民宅基地确权了。这个肯定是要收回,甚至处罚。

  八、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这个大家都知道,国家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的原则就是一户一宅,这也是影响土地确权的一个重大因素。

  农村房屋将开始执行收回政策

  那么哪些属于收回的范围呢?

  1、房屋主人趋势,没有法定的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这部分主要是农村五保户等,没有子女,没有法定继承人,待房屋主人去世后,自然被收回。

  2、非集体成员继承房屋

  对于进城落户或者迁到别处的农民来说,已经不是本集体成员,只有房屋继承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时间长了,房屋没有修缮坍塌了,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3、宅基地面积超占

  宅基地使用面积有规定的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会根据继承时的政策以及目前实际情况进行确权,超出部分标注超占面积。等待房屋重建时,多余宅基地将收回。

  4、一户多宅

  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只要是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的,不会收回。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多余的将被收回。

  5、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这部分主要是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建房,改变耕地用途,是不允许的,被发现也会收回的。

  6、非法买卖宅基地建房

  有的具有城镇户口或者不属于本集体成员的,非法买卖宅基地建房,这是政策不允许的,不会给予确权登记,还面临收回。

  7、长期闲置造成房屋坍塌

  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农房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总的来说,要明白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农村户口,二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脱离了这两个条件,是不具有本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村人口不断增加、土地未变,未来宅基地将变得紧缺,加上土地确权后,价值也会得到攀升。所以,农村要规范使用宅基地,在外务工或者落户城市的,要修缮好自家的房屋,就算现在不住,未来回去养老也有个安身之处。总之,不管在哪,只要房子不倒,咱农民都具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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