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汽车排放政策
2017汽车排放政策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汽车排放的标注是什么,查询汽车排放的方法又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汽车排放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汽车排放政策
问:为什么要制定更加立足国情的“国六”标准?
答:截至2015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1.7亿,其中轻型汽车1.5亿辆左右。据测算,2015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4532.2万吨,其中汽车排放的各项污染物所占比例为:一氧化碳占86.9%,碳氢化合物占83.3%,氮氧化物占92.2%,颗粒物占95.7%。
同时,我国汽车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高端产品仍为国外或合资公司垄断。此次轻型汽车国六标准基于全球技术法规基础,引入了欧洲标准和美国标准的先进内容,考虑了我国的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形成了一个全新的自主技术标准。
问:“国六”标准适用于哪些车辆?
答:我国按照最大总质量将汽车分为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因燃料类型不同,轻型汽车包括轻型汽油车、轻型燃气车、轻型柴油车和轻型两用燃料汽车。
问:和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做了哪些修订?
答:新标准是对现行“国五”标准的升级。和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8方面的不同:
一是测试循环不同,对车辆的冷启动、加减速以及高速大负荷状态下的排放进行全面考核,覆盖了更大的发动机工作范围,对车辆的排放控制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测试程序要求不同,用更加严格的测试要求,有效避免汽车企业利用标准漏洞在实验室测试中得到一个漂亮的数据,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却不尽如人意的行为。
三是限值要求加严,相比“国五”加严了40%至50%左右,另外,与国五阶段汽柴油车采用不同的限值相比,“国六”标准根据燃料中立原则,对汽柴油车采用相同的限值要求。
四是新增加实际道路行驶排放,第一次将排放测试从实验室转移到了实际道路,要求汽车既要在试验室测试达标,还要在市区、郊区和高速公路上,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设备进行尾气测试,能够有效避免排放作弊行为。
五是加严蒸发排放控制要求。“国五”标准下,估测汽油车单车年均油气挥发8.8kg左右。“国六”标准对汽油蒸发排放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还要求车辆安装ORVR油气在线回收装置,增加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控制。
六是增加排放质保期的要求,要求在3年或6万公里内,如果车辆的排放相关出现故障和损坏,导致排放超标,由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相应的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的所有费用,保障车主权益。
七是提高了低温试验要求,相比“国五”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限值加严1/3,同时还增加了对氮氧化物的控制要求,有效控制冬天车辆冷启动时的排放。
八是引入了严格的美国车载诊断系统(OBD)控制要求,全面提升对车辆排放状态的实时监控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车辆排放故障。
问:新标准何时实施?
答:“国六”标准的实施,将大大降低汽车的污染物排放。考虑汽车技术升级的准备期、导入期以及我国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等,最终确定: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即可依据标准进行型式检验。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本标准6a限值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本标准6b限值要求。
问:与国际排放标准比较,新标准的控制水平如何?
答:仅从限值水平来看,国6a阶段限值略严于欧洲第六阶段排放标准限值水平,比美国Tier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宽松;国6b阶段限值基本相当于美国Tier3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020年车的平均限值。如果考虑到测试程序的不同等,可以说“国六”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
问:标准实施需要哪些技术,经济成本如何?
答:实施新标准,主要改进催化转化器中的催化剂、改进燃油系统密封性等。由于我国“国五”以前柴油车排放限值较低,因此柴油车升级难度高于汽油车。轻型汽油车单车升级成本约需1200元,轻型柴油车单车升级成本约需4000元。但随着零部件产业的发展,成本会逐步降低。
汽车排放标准
欧洲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共体(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欧共体(EEC)即是欧盟(EU)。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1992年前巳实施若干阶段,欧洲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欧Ⅰ(欧Ⅰ型式认证排放限值)、1996年起开始实施欧Ⅱ(欧Ⅱ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开始实施欧Ⅲ(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开始实施欧Ⅳ(欧Ⅳ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汽车排放的国标与欧标不一样。国标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的国家标准。欧标是欧共体国家成员通行的标准。欧标略高于国标。
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了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其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这一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法制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道路,在这批标准中,包括了《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三个限值标准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三个测量方法标准。
第二阶段
在1983年我国颁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我国在1989年至1993年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个限值标准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二个工况法测量方法标准,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态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值得一提的是,我国93年颁布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采用了ECER15-04的测量方法,而测量限值《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则采用了ECER15-03限值标准,该限值标准只相当于欧洲七十年代来的水平(欧洲在1979年实施ECE R15-03标准)。
第三阶段
以北京市DB11/105-1998《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尾气排放法规制订和实施的序曲,从1999年起北京实施DB11/105-1998地方法规,2000年起全国实施GB149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等效于91/441/1EEC标准),同时《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也制订出台;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还参照ISO3929中双怠速排放测量方法分别制订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这一条例标准的制订和出台,使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外九十年代初的水平。
在我国新车常用的欧Ⅰ和欧Ⅱ标准等术语,是指当年EEC颁发的排放指令。例如适用于重型柴油车(质量大于3.5吨)的指令“EEC88/77”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阶段A(即欧Ⅰ)适用于1993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阶段B(即欧Ⅱ)适用于1995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内容包括新开发车的型式认证试验和现生产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从欧Ⅲ开始又增加了在用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因为这对研究汽车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比较合理。同时,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轻型车不管是汽油机或柴油机车,整车均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重型机由于车重,则用所装发动机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试验。
世界汽车排放标准并立,分为欧洲、美国、日本标准体系。欧洲标准测试要求相对而言比较宽泛,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尾气排放体系。并且,由于我国的轿车车型大多从欧洲引进生产技术,中国大体上采用欧洲标准体系。
轻型汽车
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在1999年7月发布,2001年修订。
第一阶段: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等效采用欧盟93/59/EC指令,参照采用98/77/EC指令部分技术内容,等同于欧I,从2001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
第二阶段: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等效采用欧盟96⑽69/EC指令,参照采用98⑽77⑽EC指令部分技术内容,等同于欧Ⅱ,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三阶段:GB18352.3Ⅻ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Ⅲ,将于2007年实施;
第四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Ⅳ,将于2010年实施。
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卜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
重型汽车
重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包括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标准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标准。
1.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标准
(1)GBl7691-200l《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参照欧盟91/542/EEC指令。
第一阶段:相当于欧I水平,型式核准试验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阶段:相当于欧Ⅱ水平,型式核准试验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2)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修改采用了欧盟指令2001/27/EC的有关技术内容,于2005年5月发布,分别于2007年、2010年、2012年1月1日实施。
2.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标准
GB 14762-2008《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于2009年07月01日实施。
第Ⅲ阶段:型式核准试验自2009年7月1日执行;
第Ⅳ阶段:型式核准试验自2012年7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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