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干部转业政策
2017干部转业政策
干部转业有哪些新的政策出台,关于干部转业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干部转业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干部转业政策
①自主择业年限和退役金计发基数:
从以前的满20年军龄放宽到满18年,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其中,军龄满19年、18年自主择业干部的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分别按照79%、78%的标准执行。(满17年不足自主择业条件的军官可以选择写保证书预定满18年后自主择业。)
②计划分配略有微调:
担任师职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不超过53周岁(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接收安置师职转业干部任务较重的地区,实施指标控制。
③计划分配干部的安排去向
军官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④地方党政机关接收转业干部增编比例
对于地方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据小编了解以近三年各省(区、市)计划分配数的平均数作为改革期间计划分配基数,各省(区、市)在基数内安置仍按照计划分配的25%增加行政编制;高于基数部分则按照40%增加行政编制。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
解决方案1:
4,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 在高原,立功的加分。
4,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8%,5%,满20年的加8%,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医辽保险金自己交。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也可安排自主择业,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8%,10年后按每年5,4%,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
同时,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3,6%,采取买断的方式、一等功。
1、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一等功,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2010年开始实施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
2,满25年的加10%1.4万计,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6,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每年4;
5,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2万、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自主择业工资待遇,按100%计发。
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按100%计发,采取应金制、二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前10年每年3;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10%,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7,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二等功。
2017干部转业政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