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扬州农保政策
2017江苏扬州农保政策
农保是什么,关于农保出台了哪些新的新的政策。有哪些政策是与农保有关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江苏扬州农保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江苏扬州农保政策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缴费时间
参保时间从1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缴费时间将主要集中在1-6月份完成,参保人须将当年保费存入农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商行农保个人卡(存折)或将当年保费交给村会计由村会计缴纳至镇人社中心统一缴纳。
所需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到村委会填写《登记表》2份,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缴费与缴费补贴
缴费档次有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3600元13个档次,缴费档次3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4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10元。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给予代缴。
续缴办理
续缴人员当年到龄(即满60周岁)的,应及时完成个人保费缴纳,并带上身份证,户口簿,一张照片到镇人社中心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
养老金发放
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即你5月出生,6月方可领取)。对于到达待遇领取年龄,但未及时完成个人保费缴费的,养老金发放从其补缴年限的1月份发放。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发放至农商行农保个人卡(存折)或邮政储蓄农保个人卡(存折),支付终身。
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额除以139元。
丧葬补贴
若新农保参保人员死亡,已领取养老金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1000元;未领取养老金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1000元和其本人所缴费的养老金。
办理手续:代办人员携带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或户籍注销证明到镇人社中→人社中心查询丧葬补贴是否到账及出具证明→司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农商行或邮政办理领取手续。
扬州市办理低保的条件
一、扬州市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扬州市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扬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及标准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办理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报销比例标准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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