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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2017年湖南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近日,湖南又迎来了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湖南的户籍改革有哪些写政策值得关乎的地方。湖南的户籍改革之后将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湖南户籍改革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湖南户籍改革最新变化

  户口登记统一为居民户口

  根据《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改为根据户口登记地的城乡地域属性划分统计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

  还将完善现阶段区分城乡政策待遇使用对象的具体办法,逐步消除城乡待遇差别。

  《意见》明确了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后不再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消除了无形中出现的“等级现象”。还需要在考虑城镇化实际的基础上,出台更多措施维护农民原本享受的权利,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300万以上人口城市可探索积分落户

  《意见》规定,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小城市:满足“一稳定”即可落户(详见制图);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满足“二稳定”+“一保险”可落户;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满足“二稳定”+“一保险”+就业年限可落户;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意见》的户口迁移政策对不同规模的城市实行差异化迁移政策,考虑到了进城农民的人口分流问题,目的是为了防止农业转移人口过多集中在大城市,保持转移人口在城镇地区呈现相对比较均匀的分布。发展程度越高的城市,本来人口就较多,因而对农业转移人口本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一来合理考虑了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能力问题,二来也可减轻城市吸纳人口的压力。

  放宽长株潭间落户条件

  《意见》明确,放宽长株潭三市间的迁移落户条件,逐步消除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间的户籍差异。户籍在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三市中的任一市辖区只要有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就可以申请迁入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

  多年以来的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带来频繁的人口流动交流,地域界限已经明显打破,三市已然是一个整体。《实施意见》明确三市任一市的人口,只要满足“两个稳定”加“一个保险”的条件即可在当地落户,条件更宽松,更加符合农业人口转移的需求。

  湖南省相关部门对控制人口做出了解释:

  其实环境容忍人口的潜力还很大,日本的土地面积小,但是养活了上亿人口,就是节约的原因,而且日本人还长寿。也是节约带来的。中国面积积攒了十几亿人口现在还没有大规模的动荡,如果是以前总人口还不到几亿就进行惨烈的内战是一种必然,那么十几亿人还能生存在一方国土下就说不过去了。印度也是有相当大的人口密度,但是印度人不太选择战争。非洲远没有印度的人口密度,但是内战很多,可见有些地方内战有时候是一种过度表现。

  人控制自身的繁衍对久受打击摧残的动物植物界来说也是巨大利好。生物物种多样性不用人去保护,只要人自己管好自己,少生,少吃,少占,少用就行了。知了在地下生活三年,在地上生活1个来月,生活的很节约、简单,所以在夏天就会出现那么多知了。把资源化在军备上,到时候进行惨烈的战争减少人口的做法不合乎合理的生物学意义。把心思花在人整人上,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问题是不道德不应该的。人应该好好思考怎样在地球这个有限的地方更好的共同生存。

  湖南户口迁移手续申请流程条件

  新生儿上户有新政策

  实施时间:2015年7月1日起

  措施内容:凡新生儿均可在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派出所以其他行政管理等理由拒绝上户的,上级公安机关予以督促办理,经督办仍未上户的,由区县(市)或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批准上户。

  解读:据人境支队户口审批科科长罗盛乔介绍,在实施前,新生儿上户需要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准生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一些原因,例如征地拆迁、计生等,有些新生儿上户口不顺利。实行三级上户政策后,也就是说,派出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户,如果拒绝上户的,上报到分局的大队,由大队下书面的通知进行督办,然后由派出所出具书面的报告向上级公安机关单位进行办理情况的汇报。如果督办仍旧未能上户的,将由区县(市)或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批准上户。

  罗盛乔介绍,该措施针对所有的新生儿,包括超生的新生儿和单亲妈妈的宝宝在内,只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可。

  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

  实施时间:2015年7月1日起

  措施内容:1.将务工人员落户、投资兴业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民族更正、集体户立户、征地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等业务下放由区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审批;2.将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农业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农业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非农业户、性别更正、离婚回原籍落非农业户、区县(市)内农业户口迁移等业务下放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批。

  解读:罗盛乔介绍,在措施实施前,内容1的审批是由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来受理。内容2的审批是由各分局人境大队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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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时间:2015年8月1日起

  分局受理出国境申请范围拓宽

  措施内容:将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的出国境申请范围由3类增加到13类,包括护照,赴港澳旅游、探亲、商务、逗留、定居及其他申请,赴台湾旅游、探亲、居留、经贸交流、定居及其他申请。

  实施时间:2015年7月1日起

  提供居民身份证办证上门服务

  措施内容: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长期卧床的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居民,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大陆居民赴台湾探亲多次签注

  措施内容:在原有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探亲一次签注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依据其入台许可有效期限,办理1年、2年、3年有效多次往返探亲签注。警方解释,实施后能够节省办理证件的时间,可以在证件的有效期内多次往返。

  户口业务办理审批时限缩短50%

  措施内容:各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的无需上报上级机关审批的户口业务,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结;户口业务需审核审批的,派出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县级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市公安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罗盛乔介绍,根据每个办理的项目不同,时间也不同,但是与实施前相比,实施后时间将缩短50%。

  缩短流动人口居住证办证时间

  措施内容:申请人在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登记居住证信息后,城区及四区县(市)城关派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前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办结。

  开辟身份证办理的“绿色通道”

  措施内容:对因病重、考试、升学等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居民,各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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