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外贸政策
2017年安徽省外贸政策
安徽最新的外贸政策是什么,关于外贸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安徽省外贸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安徽省外贸政策
一、总体情况
(一)近三年来首次实现“开门红”
2015年和2016年,安徽省1月外贸值同比均为下降。今年1月,安徽省进出口延续去年年末的增长态势,实现开门红。
(二)总值和出口增幅高于全国
1月,安徽省外贸进出口增幅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增幅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进口增幅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
(三)全国、中部位次被江西超越
1月,安徽省进出口值排名被江西超越,排名第16位,较2016年下降1位。其中,出口排名第14位,与2016年持平;进口排名第16位,较2016年下降1位。
在中部,安徽省进出口值排名第3,位于江西省(全国第14位)和湖北省(全国第17位)之间,体量为江西省的90.2%,湖北省的1.1倍。
在中西部地区,安徽省排名第6位。
二、主要亮点
(一)一般贸易快速增长
1月,安徽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85.6亿元,增长29.8%,占比73.8%,比上年同期提升5.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19.1亿元,增长25.2%;进口66.5亿元,增长39%。
同期,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51.3亿元,下降2.7%,占比20.4%。
此外,以海关特殊监管方式进出口12.6亿元,增长18.1%,占比5%。
(二)国有企业引领增长
1月,安徽省国有企业进出口71.6亿元,增长25.3%,高于全省增幅8.6个百分点,占比28.5%。
此外,民营企业进出口107.1亿元,增长15.8%,占42.6%,在各类企业中保持最大比重;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2.7亿元,增长21.1%,占28.9%。
(三)对发达地区市场保持增长
1月,安徽省对欧洲、北美市场分别进出口41.5亿元和41.7亿元,分别增长9%、20.9%。对排名前四的贸易伙伴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分别进出口36.9亿元、15.8亿元、14.5亿元、10.3亿元,分别增长27.8%、41.1%、 64.3%和28.3%。
同期,对亚洲进出口109.8亿元,增长35.3%,占全省43.7%;对拉丁美洲进出口29.3亿元,下降12.8%;对非洲进出口13.4亿元,增长19.8%。
(四)机电产品出口形势喜人
1月,安徽省机电产品出口84亿元,增长20.4%,占出口比重52.9%,比上年同期提升1.3个百分点。其中,机械设备出口34.9亿元,增长14.3%;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21.9亿元,增长30.7%。汽车出口出现“井喷”,出口1.6万辆,剧增1.8倍;价值10.5亿元,剧增2.6倍。
同期,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0.4亿元,增长16.2%。
(五)农产品进口快速增长
1月,农产品进口13.9亿元,增长66.7%。其中肉及杂碎进口3.2亿元,剧增6.9倍。
同期,我省“两矿”进口表现一升一降,差异明显。其中,铁矿砂进口216.3万吨,增加50.1%;价值11.5亿元,剧增1.9倍。铜矿砂进口10万吨,减少61.5%;价值10.2亿元,下降51.1%。
(六)前三强地市全面增长
1月,在安徽省外贸前三强地市中,合肥市进出口108.9亿元,增长15.2%,占全省外贸的43.3%;芜湖市进出口37.8亿元,增长42.3%;马鞍山市进出口25.4亿元,增长1.3倍,增速位居全省第1。
此外,铜陵市进出口16.4亿元,下降33.6%。以上四地市进出口总值占全省总值的75%。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春节因素对增长产生影响
1月,我省进口“两矿(铁矿、铜矿)”21.7亿元,占全省进口总值的23.5%,为我省重点进口产品,但“两矿”进口除易受市场价格、市场供货量影响外,同时也易受企业生产计划影响,如今年春节日期较常年偏早,受放假等因素影响,我省铜矿进口龙头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去年年底大量进货,导致1月进口量较常年偏少。
(二)结构性难题制约快速增长
我省外贸在地域上高度集中合、芜、马、铜四市,其余地市体量偏小,即便增幅较大也难以起到拉动作用。重点地市的波动对全省影响较大。今年1月,铜陵市进出口下降33.6%,拉低全省外贸增幅3.9个百分点,铜陵市外贸结构仍存在过于依赖冶炼行业和龙头企业的难题,1月份,铜陵有色和金隆铜业分别下降36.5%和48.8%,合计拉低铜陵外贸增幅37个百分点。
(三)加工贸易逆势下滑
1月,安徽省加工贸易进出口51.3亿元,逆势下滑2.7%。其中,进口14.3亿元,下降11.2%;出口37亿元,增长1.1%。加工贸易比重比全国低6.5个百分点。开年具有先导性的加工贸易进口出现两位数下降,是否对全年外贸产生负面影响有待跟踪观察。
(四)三外联动局面被动
一是从“走出去”看,1月安徽对外承包出口仅0.9亿元,下降26.6%;二是从“引进来”看,外商投资设备进口仅0.7亿元,增幅低于全省4.9个百分点;三是从增长的可持续性看, 1月,安徽高新技术产品进口15.2亿元,增长10.1%,低于全省进口增幅14.4个百分点;四是从利用国家减免税政策看,1月安徽企业办理进口减免税254份,下降5.6%,减免税额0.2亿元,下降10.1%。由此可见,我省三外联动,项目引进尚欠力度,增长动能储备、动力转换步伐有待加快,外贸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有待夯实。
四、对策及建议
为了更好应对上述发展难题,全力保持年初良好开局,合肥海关建议尽早以“四抓”增强外贸发展动能,全力实现全年稳中求进发展目标:
(一)抓外贸动能转换,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潜能
一是依托项目引进转换发展新动能。积极选优商,招大商,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入驻我省投资,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省外贸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逐步摆脱我省外贸长期以来对传统产业的依赖,实现我省外贸产业跨越式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二是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高地”挖掘集聚潜能。进一步培育我省外向型产业集群,通过对接国际资本和承接产业转移,不断增强我省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及技术的利用能力;三是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际邮件互换局发挥新平台功能。积极鼓励和扶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在做好跨境电商出口的同时,扩大电商进口规模,拉动电商贸易几何级数增长。
(二)抓重点企业发展,鼓励骨干企业转型升级
当前我省外贸发展整体向好,但一些重点行业、企业增速趋缓、下滑,波动较大,影响我省外贸全面快速增长,须引起重视和关注。建议一是加强对相关企业的调研力度,重点解决大型生产型企业和骨干外贸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优化完善外贸促进政策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将促进政策向重点行业、企业倾斜,夯实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对新兴产业的相关促进和减免税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我省企业不断深化技术改造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军产业链高端,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三)抓经验复制推广,培育自身优势争先进位
1月,中部排头兵河南省外贸体量已近我省2倍;第二位江西省的出口值为我省的1.44倍,且增速比我省高出44.4个百分点。虽然以1月份的数据预测全年态势和排名为时尚早,但我省与领先梯队差距逐步拉大,排名压力持续加大的趋势须提早关注和应对。
为此建议积极借鉴河南等省份发展经验,以大项目带动外贸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借鉴东部沿海省份和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先进经验,发挥我省区位、交通、人力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创外贸发展的新格局。
(四)抓加工贸易政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加工贸易
目前,国家为鼓励加工贸易发展,已取消了加工贸易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审批,同时出台了若干鼓励政策:一是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70%土地出让价款;二是给予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鼓励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生产成本;三是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在税负公平、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近几年,安徽加工贸易总体有所发展,但波动明显,建议抓住国家鼓励发展加工贸易和中西部产业转移契机,大力扶持实体企业发展,提升加工制造水平,培育开展加工贸易能力,把加工贸易有关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外贸新政值得注意
1、税收减免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布财关税[2016] 62号、64号、68号、69号、70号和72号通知。
为推动我国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的发展,加强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政策管理,支持陆上及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以及“十三五”期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针对上述领域的进口税收政策做出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特定单位、特定用途和特定商品的进口活动,单独或合并免征关税、增值税以及消费税,从事上述领域进口业务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及时关注。
在这6份通知中,我们重点提示大家重视第70号《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与之配套的第72号《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2份通知明确了享受免税政策的单位类型、货物用途、具体货物范围以及相应的免税项目,同时规定了可以将免税进口货物用于其他单位的条件,并对违反通知规定,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情形的法律责任作出强调。
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对于科教用品免税进口单位合法合规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许可证管理
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商务部单独或联合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委发布一系列许可证管理相关公告,对2017年许可证管理商品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84号公告,公布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12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第85号公告,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86号公告,公布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87号公告,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12月31日,商务部发布第90号、91号公告,分别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和《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许可证管理是我国外贸管理体制中的一项重要手段,相关政策时效性强,需要进出口企业及时关注政策变化情况,同时,发证机关层级和权限不同,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有权机关申领。
海关监管方面,通关过程中验核许可证件是必经环节,对发现的伪造、变造以及超许可范围等情形将予以处罚;后续环节,将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许可证是否相符、有无非法转借、出让许可证或许可份额等行为进行查处,企业应当对充分认识、积极防范并有效化解相关风险。
3、出口退税
2017年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总函〔2017〕42号《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7A版的通知》,通知主要针对2017年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同步转版,根据进出口税则的调整情况,公布重新编制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同样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政策,政策的调整内容涉及退税商品范围、退税率等多个方面,而调整结果则涉及到出口企业的切身利益,企业有必要充分重视、及时关注。
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跟进政策变化情况,可能导致两方面风险:一是违法退税,甚至涉嫌骗取退税,二是无法充分享受退税,企业利益受损。
企业为合理合法足额取得出口退税,需要在海关通关环节准确申报税号、货值等要素,而这些要素也正是海关监管中重点审核的内容。
目前,海关深化改革的方向是逐步简化现场监管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同时,将更多的监管力量投放到后续监管环节,对价格、归类、原产地等要素的审核将更多地依赖稽查部门的后续稽核查工作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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