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社保政策基数调整(2)
2017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基数 (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81元来计算)
2016年四川省月平均工资为65781÷12=5481.75(元)
2017年养老保险的最低基数=5481.75×40%=2192.7≈2193(元);最高基数=5481.75×300%=16445.25≈16445(元)
其他险种基数 (用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1330元来计算)
2016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为61330÷12=5110.83(元)
2017年其他险种的最低基数=5110.83×60%=3066.5≈3067(元);最高基数=5110.83×300%=15332.49≈15333(元)
第一种:有用人单位的
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
其他险种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其他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注:工伤保险是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所以此张表上没有体现,合计缴费金额仅作参考。
也就是说,每月最少你都要自己缴纳249.05元,最多交1683.59元。
第二种: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
其他险种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其他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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